在科恩看来,现代社会科学的分析方法既包括起源于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的经济分析技术,又包括从新古典经济学中发展出来的选择、行为和策略的描述技术,即现在的“决策理论”“博弈理论”和更一般的“理性选择理论”[16]。前者在非马克思主义的新古典经济学中有严格的数学形式,主要源起于法国经济学家里昂·瓦尔拉斯和英国经济学家阿尔佛雷德·马歇尔的时代;在分析的马克思主义者中,经济学家罗默是运用这种方法的主要代表人物。后者在现代政治科学中得到广泛的应用;在分析的马克思主义者中,埃尔斯特和普泽沃斯基是这种方法的主要代表人物,赖特也运用这种方法,当然,他更经常运用社会调查和模型分析的方法。至于科恩,他也运用这两种分析方法,但是比较少些。
因为分析的马克思主义者尤其是分析的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科学家非常注重分析马克思主义的微观成分和微观机制,而“分析的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家所谓的微观基础,指的是为社会现象建立普遍的理性选择解释,这种解释只依赖于个体的理性行为”[17]。所以,方法论的个体主义就为理性选择理论提供基础,而博弈理论则为理性选择理论提供精致的严格的形式。理性选择理论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亚当·斯密,他是从经济学的角度解释理性,认为理性就是一种思考、计算、趋利避害的能力,即马克思·韦伯所说的工具理性。理性选择理论强调社会现象可以通过假设被卷入的人们是理性地做出选择的而得到解释。现在,理性选择理论在现代社会科学中已经有非常广泛的运用,它是分析和解释社会行动的一个重要理论视角。当然,社会科学分析方法还有很多,例如演绎、归纳和数理逻辑的方法。正如穆勒(John S.Mill)和马歇尔(Alfred Marshall)所强调的那样,“归纳方法和演绎方法都是科学的思想中所必须采用的方法,正如左右两足是走路不可缺少的一样”,而“经济学需用归纳方法和演绎方法,但为了不同的目的,采用这两种方法的比重也不同”[18]。现在,演绎方法在现代经济学中更多地表现为数理逻辑的方法,因为“科学实验室和数理逻辑是科学方法论的两大支柱,使人类的知识远远超过基于个人经历的智慧”[19]。也就是说,先通过科学实验来探求事物现象之间的因果关系,再运用数理逻辑理论为已经获得的知识建立形式化系统。
在这里,我们主要谈论一下博弈理论和方法论的个体主义,它们在罗默和埃尔斯特那里有大量的阐述和运用。需要注意的是,罗默没有明确区分这两者,甚至把它们等同使用;而埃尔斯特则把从方法论的个体主义到理性选择理论再到博弈理论看作是层层递进的关系。博弈理论(Game Theory),又称游戏理论或者对策论,研究在竞争的或者联合的局势下利害冲突的双方或者多方各自的最优策略问题。最经典的例子是布坎南和埃尔斯特运用博弈理论分析革命中的“搭便车”现象或者说是阶级意识的形成问题,阐述了革命意识从“囚徒困境博弈”向“合作博弈”的转变机制。罗默在对剥削的定义中也运用到博弈理论。他先是运用概念分析方法区分技术意义上的剥削和道德意义上的剥削,然后运用模型理论设计出几个微观经济均衡模型,最后给出剥削的定义,即:
当人们说一个人或一个团体在某种情景下被剥削时是指什么意思呢?我主张剥削概念具备如下条件,即:当且仅当下面的条件成立,一个群体S在一个更大的团体N中才是受剥削的:
(1)假设存在这样的一种选择,在其中,S的状态将比现在情景下更好;(www.xing528.com)
(2)在这种选择下,群体S′作为N减去S后的剩余,其状态将比现在更坏;
(3)S′在与S的关系中占据优势地位。[20]
实际上,罗默的定义就是说:如果一个群体S带着人均社会资产“退出”其所从属的更大团体N后能够使其成员过得更好,那么群体S在该经济体中就是受剥削的。这就是一个博弈论的剥削定义。
接下来我们谈论方法论的个体主义。方法论的个体主义作为理性选择理论的一个基本方法论,也是微观经济学的基础。马克·布劳格曾指出:“看起来早在1908年熊彼特就发明了‘方法论的个体主义’这个表达,他还是第一个把方法论的个体主义和政治上的个体主义区分开来的人,前者描述坚持从个体行为出发的经济分析模式,后者表达政治纲领,这个纲领把对个体自由的保留情况作为检验政府活动的试金石。”[21]这样,就将方法论的个体主义与政治的个体主义、社会学的个体主义区分开来。但方法论的个体主义是一个内容丰富的概念,正如对方法论的个体主义很有研究的霍利斯(M.Hollis)说:“我不认为个体主义是一个简单或清晰的题目。我认为,广义地说,一位个体主义者是指把分析的优先性赋予单个代理(或他们的状态)的人。这种优先性可以是本体论的、认识论的或者形而上的,也可以是伦理的、政治的或者社会的。”[22]从历史发展的轨迹来看,方法论的个体主义最初是作为经济学的分析论证模式,后来发展到社会科学的分析论证模式,再到分析论证模式与价值辩护的结合。在分析的马克思主义者中,埃尔斯特由于考虑到方法论的个体主义在社会科学中引发了很大的争议,所以他对“方法论的个体主义”进行了比较详细的阐明,主要有以下几点[23]:(1)在个体行动方面,它并不假设自私甚至理性。也就是说,方法论的个体主义仅仅是方法论方面的考虑,是一种论证模式,并不是关于人性的实体假设。(2)方法论的个体主义只是在外延语境中成立。如果一个整体性实体出现在内涵语境中,那么它就不可以被还原。例如,“资本家害怕工人阶级”就不可以被还原为“资本家害怕个体工人”,而“资本家的利润被工人阶级威胁”就可以还原为“因为个体工人采取行动而带来的后果”。这里表明,只有外延性的描述才可以分解或者说还原为它的外延组成部分,而内涵性的命题是不可分解或者还原的,只能被诠释。(3)因为诸如“强有力的”这样的许多个体特性具有内在关系性,所以对一个个体的精确描述可能会涉及对他人的参照。也就是说,对个体的还原并不是不考虑适当的关系,而是要根据情况进行参照的。(4)要避免把值得进行的还原论变为不成熟的还原论,即机械生物还原论,把生命运动形式归结为物理—化学运动形式,把生物学规律还原为物理—化学过程。可以说,埃尔斯特的这些阐明非常有意义,使我们能够对方法论的个体主义有一个更好的理解和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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