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分析”,科恩有专门的论述[3]。科恩认为,“分析”一词在这里有两个相关但其实不同的含义,其中,一个是广义的,另一个是狭义的,每一个都与作为马克思主义整体组成部分的一种传统思维形式相反。具体来说,广义的“分析”与所谓的“辩证”思维相反,它指的是一种与“辩证”思维方法相对的技术方法,用来探求思想表达的清晰性和严谨性;狭义的“分析”与所谓的“整体”思维相反,指的是一种与“整体”思维方法相对的“个体”思维方法,用来探求理论的微观基础。并且,科恩认为,“所有的分析的马克思主义在广义上都是分析的,并且许多在狭义上是分析的”[4]。
把握一个概念的最好方法就是仔细分析它的内涵和外延。正如著名的德国逻辑学家弗雷格(Gottlob Frege)在《论含义和意谓》中指出的那样,概念是从内涵到外延的推进[5]。如果说前面是对“分析”内涵的简要阐述,那么“分析”的外延又是怎样的呢?要明确“分析”的外延,首先得明确“分析的马克思主义者”的外延,因为“分析”作为一种方法论是“分析的马克思主义者”所运用的方法论。“分析的马克思主义者”的外延主要包括两类人:哲学家和社会科学家。前者如科恩、伍德、肖等人,后者如罗默、埃尔斯特、赖特等人。因此,“分析”的外延相应地就是“分析哲学的技术方法和实证主义的社会科学方法”。也就是说,在分析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家那里,“分析”主要指分析哲学的分析方法,即逻辑分析和语言分析的方法;在分析的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家那里,“分析”则主要指实证主义的社会科学方法,即数理逻辑的方法、模型论方法、方法论的个体主义(methodological individualism)[6]、理性选择理论和博弈论的方法,等等。(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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