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有明显屈服现象的材料,应测定其上、下屈服强度;无明显屈服现象的材料,按要求(一般为0.2%)测定规定塑性延伸强度或规定残余延伸强度。
1.图示法
用记录装置绘制力-延伸曲线或者力-夹头位移曲线(在加载速率恒定的情况下也可以用力-时间曲线),曲线至少要记录到屈服阶段结束,如图5-7所示。在曲线上确定屈服阶段中力值首次下降前的最大力FeH——上屈服力;不计初始瞬时效应时的最小力FeL——下屈服力,屈服平台不变的力也记为FeL——下屈服力。用测得的上、下屈服力FeH、FeL分别除以试样原始截面面积So即可得到上、下屈服强度,即
图5-7 图示法测定ReH、ReL
ReH=FeH/So (5-10)
ReL=FeL/So (5-11)
2.指针法(www.xing528.com)
试验过程中,读取力值刻度盘上指针首次回转前的最大力FeH,不计初始瞬时效应时的最小力FeL或试验机指针首次停转的恒定力FeL,将其分别除以试样原始截面面积So,即可以得到上、下屈服强度。
上、下屈服强度判定应采用以下基本原则:
1)屈服前的第1个峰值应力(第1个极大值应力)判为上屈服强度,不管其后的峰值应力比它大或比它小。
2)屈服阶段中如呈现2个或2个以上的谷值应力,舍去第1个谷值应力(第1个极小值应力)不计,取其余谷值应力中最小者判为下屈服强度。如只呈现1个谷值应力则判为下屈服强度。
3)屈服阶段中呈现屈服平台,平台应力判为下屈服强度;如呈现多个而且后者高于前者的屈服平台,判定第1个平台应力为下屈服强度。
4)正确的判定结果应是下屈服强度一定低于上屈服强度。
自动测试系统测定上、下屈服强度,可以不绘制拉伸图。仲裁试验应采用图示法测定上、下屈服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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