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沣虽是被动地被推上监国摄政的王位,但出于对慈禧、光绪的忠诚,以及由国家贫弱带来的危机感,促使他不得不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德国之行的收获与感悟,也使他雄心勃勃、踌躇满志,力图振兴清室。
由于此前载沣使德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对于载沣摄政,当时各方都是满怀期待的:
各国政府均由电至京,欢赞醇亲王摄政监国[15]。
忆七年以前,醇王衔命赴德谢罪,与柏林君臣上下议论,已增长其见识;道经上海,参观学堂局厂,又已推扩其见闻。以中国强邻逼处,国家多故之秋,而有开通之亲王,起而代理国政,总揽大纲。安必有异于多尔衮之所为乎?吾巧小民,惟有拭目俟之[16]。摄政王之春秋鼎盛、奋发有为。自去年入值军机,盖明习国家政令,年来颁示备立宪年限及谘议局等诏勅,皆在摄政王既入军机之后。由此推之,知于立宪之实行,断无阻滞,或转加速疾焉。此以摄政王之英贤,而足为中国立宪前途欣幸[17]。
在宣布慈禧、光绪遗诏,扶助溥仪登基之后,载沣便正式开始了自己的监国摄政生涯。每天,载沣很早便入宫办理政务,批阅奏章。“摄政王日至乾清官听政,并召见臣工,皆赐坐。王颇自励,思图治,章奏皆亲批阅。”[18]考察载沣的监国摄政作为,举其大端,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罢黜袁世凯。之所以将罢袁作为载沣摄政生涯中的一件大事,原因在于,载沣摄政始于罢黜袁世凯,而其结束摄政也是由于后来重新起用袁世凯造成的,袁世凯是载沣摄政的起点也是终点。光绪末年,袁世凯与庆亲王奕劻来往密切,成为朝廷的一大势力,引起慈禧的警觉与不满。在监国摄政之前,载沣与袁世凯尚能和平相处;但慈禧死后,二人的矛盾便陡然紧张起来,袁世凯成为载沣必欲除之而后快的肉中刺、眼中钉。关于载沣与袁世凯的公开矛盾,见诸记载的史料不多,袁世凯在其致家兄袁世勋的信中有所提及:
(光绪三十二年)本月初六奉诏入京,在政务处共议立宪,弟主张立宪必先改组责任内阁,设立总理,举办选举,分建上下议院,则君主端拱于上,可不劳而治。不料醇王大起反对,不辨是非,出口谩骂。弟云:此乃君主立宪国之法制,非余信心妄议也。振贝子亦云。弟曾出洋考察,立宪国政治井然,皆由内阁负责任所致。醇王闻言益怒,强词驳诘,不胜,即出手枪拟向余射放,幸其邸中长史深恐肇祸,紧随其后,见其袖出手枪,即夺去云。就此罢议而散,弟即匆匆返津[19]。
此事的背景是,1905年,清政府在派出大臣出国考察宪政之后,决定实行预备立宪,推行宪政改革,在力图保持皇权的前提下,以宪政的推行来维持统治;但对于具体怎么改革,朝廷并无一定之见,于是慈禧吩咐军机大臣先行讨论。袁世凯等人提出根据西方的惯例,立宪必须设立责任内阁,由内阁总理统筹政府运行,并要选举议员、设立议院,以行监督问责政府的职能;君主则不再过问、干涉具体政务,“不劳而治”。载沣则坚决反对,认为这样削弱了皇权,于皇室于清不利,辩论不过,盛怒之下拔出手枪欲杀袁世凯,这场辩论只得草草收场。袁世凯的意见符合君主立宪的通例,但并不符合以慈禧太后为代表的满洲贵族的利益,慈禧本欲以立宪作为维护、巩固其集权政治的工具,并不是交出手中的权力;况且,当时庆亲王奕劻与袁世凯的联合,已经引起慈禧的警觉,意欲打压抑制。载沣则是慈禧当时打压奕、袁势力的一枚棋子,忠实执行慈禧的懿旨,竭力维护皇室和当时的集权体制,载、袁产生矛盾乃至爆发激烈冲突也在情理之中[20]。
载沣之弟载涛在其解放后曾专门撰文,叙述载沣与袁世凯的矛盾。载沣在监国摄政之初也意识到,袁世凯是其政治上的一大障碍与威胁,在以肃亲王善耆和镇国公载泽等反袁宗室势力的策划下,载沣便紧锣密鼓筹划除袁之策[21]。其实,罢黜袁世凯,并非只有皇室贵族不遗余力,朝臣之中也有力图排袁者,尤以御史赵炳麟等人为代表。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十二月,赵炳麟上书,力陈罢袁的理由:
袁世凯之为人也,机械变诈,善构骨肉。……我德宗景皇帝以三十余年之长君,尚束手受籍,终身郁结,而世凯得以树植私党,挟制朝廷。方今主少国疑,似此包藏祸心,罔知大义者,久在枢垣,他日必生意外之变。臣敢断言也,此必不可留者一也。……今日袁世凯党羽虽多,幸皆富贵利达之人,世凯一出军机,必多解散。若待其党根蒂固结,谋定后动,他日监国摄政王虽欲去之亦无可如何。至是时惟有敢怒不敢言,俯首听其所为而已。言念及此,可为寒心。此必不可留者二也[22]。
赵炳麟等人的上书为载沣的除袁营造了有利舆论环境,加上善耆、载泽等人的谋划,本欲借机将袁世凯斩杀了事。只是载沣做事优柔寡断,在军机大臣奕劻、张之洞等的劝阻下,载沣的杀袁之心立刻动摇,最后只是以足疾为由,将袁世凯开缺回籍。罢袁的前因后果及经过暂且不论[23],将袁世凯开缺回籍,至少为载沣的监国摄政表面上排除了一大障碍,载沣的后续一系列集权措施得以顺利颁布施行。
二是强化中央集权。在清政府镇压太平天国运动的过程中,由于八旗军不堪一击,民间团练趁势而起,并逐步发展成为清政府军事上的主要依靠力量,湘军、淮军相继兴起,以曾国藩、李鸿章为代表的汉族地方实力派影响日渐扩大,成为朝廷的倚重之臣,继起的张之洞、袁世凯也是实力强大的地方实力派。地方实力派的异军突起,有意无意中分化了中央集权,中央政府的权威逐渐下降。载沣摄政之后,急欲强化中央集权,当时的日本人敏锐观察到了这一情形:(www.xing528.com)
直到数年之前,清国政权中心并非集于朝廷,而分散于地方,由督抚率先提倡改革,朝廷渐渐从之。但在四年前,袁、张二人从地方提擢,跻身于军机大臣之列,朝廷之威望骤升,为统一教育而将各省提学使归于学部管辖,去年,为统一财权先从整理财政入手,为统一民政而将各省巡警道归于中央管辖,为统一兵权而创设军谘处、海军处,举中央集权之实明矣,此乃值得注意之趋向、朝廷之新努力[24]。
日本人的观察大体是准确的,在鸦片战争之后,伴随着以洋务运动为发端的晚清经济政治体制变革,汉族官员的作用与地位的逐步上升,地方督抚的发言权也渐渐提升,而这当然引起了当权者的注意,慈禧将袁世凯、张之洞等人上调中央,一是更好地发挥他们的作用,同时也有笼络、限制之意,防止他们进一步做大、形成尾大不掉之势。而以袁、张等人出任军机大臣之后,中央的集权趋势也逐步显现,特别是宣统即位之后,载沣更是在政治、经济、军事、民政等方面推出一系列的强化中央集权、集权于皇室的措施,只是伴随着预备立宪的渐次展开,清政府试图以咨议局限制地方大员的举动虽然一段时间内起了效果,但载沣执政集团的宪政目的与立宪派想法的大相径庭,由此导致了地方督抚与立宪派的合流,地方的离心力日益加大,这也是载沣始料不及的。
在载沣的强化中央集权的措施中,对军权的掌握意图尤为明显,摄政不久,即派毓朗等人专司训练禁卫军,建立皇家军队;之后又于宣统元年五月二十八日发布上谕:
内阁奉朱谕:前经宪政编查馆奏定宪法大纲,内载“统帅陆海军之权,操之自上”等语,已奉先朝谕旨颁行。朕今钦遵遗训,兹特明白宣示,既以宪法大纲内所载,朕为大清帝国统帅陆海军大元帅。并敬符我太祖太宗肇基鸿业、亲总六军之制,以振我军人尚武图强之心。并著先行专设军咨处替佐朕躬,统筹全国陆海各军事宜。即著贝勒毓朗管理军咨处事务。惟朕现在冲龄典学之时,尚未亲裁大政,所有朕躬亲任大清国陆海军大元帅之一切权任事宜,于未亲政以前,暂由监国摄政王代理,以合宪法[25]。
同日,载沣再次以宣统名义发布上谕:“著派郡王衔贝勒载洵、提督萨镇冰充筹办海军大臣。”第二天,又任命其弟载涛管理军咨处,以创办伊始、繁重为由,毓朗留任专司训练禁卫军大臣。后来,直接将陆军大臣、军咨府大臣赐予载洵和载涛。这样,载沣不仅以《钦定宪法大纲》将海陆军军权集于中央,更将陆、海军之权分别交给了自己的两个弟弟载洵和载涛,试图牢牢把控军权。武昌起义爆发后,荫昌所率的新军战斗力不敌民军;而北洋新军当时并不能为朝廷所用,事实证明,载沣的治军正所谓“揽军权却少军力”[26]。
三是推动立宪。清政府于1905年派出五大臣出洋考察宪政,1906年设立宪政编查馆,并正式宣布“预备立宪”,1908年公布了《钦定宪法大纲》,确定预备立宪为九年,九年之后正式实行君主立宪。光绪在遗诏中再次强调了要继续推行预备立宪:“尔京外文武臣工……各按逐年筹备事宜,切实办理,庶几九年以后,颁布立宪,克终朕未竟之志,在天之灵,藉稍慰焉。”[27]宣统即位之后,载沣便以宣统帝的名义发布上谕:
本年八月初一日,大行皇帝钦奉大行太皇太后懿旨,严饬内外臣工,务在第九年内将各项筹备事宜一律办齐,届时即行颁布钦定宪法,颁布召集议员之诏各等谕,煌煌圣训,薄海同钦,自朕以及大小臣工,均应恪遵前次懿旨,仍以宣统八年为限,理无反汗,期在必行。内外诸臣,断不准观望迁延,贻误事机,尚其激发忠义、淬厉精神,使宪政成立,朝野乂安,以仰慰大行太皇太后、大行皇帝在天之灵,而巩亿万年郅治之基,朕有厚望焉[28]。
推行预备立宪、最终实行君主立宪之制,是慈禧、光绪留下的政治遗嘱,对此载沣不折不扣地加以执行。1909年,载沣再次以宣统帝的名义下诏,强调立宪“国是已定,期在必成”,要求各级官吏都应切实领会皇帝的意旨,“共体此意,翊赞新猷”[29],对于敷衍观望、有旨不遵的官吏,如陕甘总督升允、甘肃布政使毛庆蕃等都毫不留情加以惩戒。舆论对立宪进程也颇为关注,当时报载:
(摄政王)拟开宪政讨论会,并闻已由某枢臣拟定宗旨,略分二则。一是,研究各部院筹备事宜,分别增减。二是,考查各省筹备事项,是否切实举办,以示劝惩云云。果尔则朝廷力行宪政,可谓念兹在兹。且设科考核等事,不过以官治官。今则主权者,亲欲讨论,较之仅仅委任以责成功者亲切万倍[30]。
凡关于宪政事项须交宪政编查馆或政务处会议者,一律改在内阁会议,由摄政王充任议长,以便当时可以决定,以免迟延。又闻摄政王因贵育中未能脱专制之习气,不明宪政之体制者尚多,故欲设立贵育宪政研究所,派宪政编查馆人员详为讲说宪法云[31]。
载沣虽然不遗余力、按部就班地推行宪政改革,但对于推行君主立宪,载沣有两个根深蒂固的观念是值得注意的:一是其强化皇权思想,在他看来,即使推行君主立宪,皇室的权力也不能减少,这也正是前述他与袁世凯争辩不得、拔枪欲杀袁世凯的根本原因。但强化皇权思想明显与立宪大势相违,只是这一点载沣在经历失败后才有所认识。二是载沣虽然赞成宪政改革,但在急办还是缓办宪政的问题上,主张改革要缓慢推进,不能一蹴而就,是个“慢郎中”[32]。在其摄政前主持的讨论宪政问题的会议上,载沣最后发言时说:“立宪之事,既如是繁重,而(人民)程度之能及与否,又在难必之数,则不能不多留时日,为预备之地矣。”[33]由于第一个观念,载沣摄政后不断加强中央集权、强化皇权,从而导致统治集团内部矛盾丛生、地方离心力加大;由于第二个观念,载沣的宪政改革进程后来始终滞后于立宪派的愿望,最终导致立宪派的绝望而与其离心离德、革命派势力趁机大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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