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是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AIDS)的简称,系由人免疫缺陷病毒(HIV)引起的慢性传染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管理规定的乙类传染病。
一、病原学特点
HIV为单链RNA病毒,属于反转录病毒科,慢病毒属中的人类慢病毒组。HIV对外界抵抗力低。对热敏感,56℃ 30min能使HIV在体内对人的T淋巴细胞失去感染性,但不能完全灭活血清中的HIV,100℃可将HIV完全灭活,能被75%酒精、0.2%次氯酸钠及漂白粉灭活。0.1%甲醛、紫外线和γ射线均不能灭活HIV。HIV侵入人体可刺激产生抗体,但并非中和抗体,血清抗体阳性的HIV感染者仍有传染性。
二、传染源及传播途径
HIV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是本病唯一的传染源。HIV的传播途径主要是性接触、血液接触和母婴传播。接受HIV感染者的器官移植、人工授精或污染的器械等,医务人员被HIV污染的针头刺伤或破损皮肤受污染也可受感染。人群普遍易感。
三、预防与控制
(一)管理传染源
患者及无症状病毒携带者应注意隔离患者的血,排泄物和分泌物,应进行消毒,高危性交者、供血者、静脉药瘾者等高危人群应该定期检测HIV。加强国境检疫。
(二)切断传播途径(www.xing528.com)
加强艾滋病防治知识宣教。通过阻断性传播途径、血液传播途径、垂直传播途径是目前控制AIDS流行的最有效措施。
(三)保护易感人群
(四)职业防护
1.应遵循标准预防的原则,在工作中执行标准预防的具体措施。
2.发生职业暴露后,应及时进行局部处理,并按照要求和流程进行报告。
3.对于发生HIV职业暴露,应立即请专家进行评估暴露情况,及时进行阻断用药,针对性采取相应预防措施。
4.职业暴露后应追踪检测相关指标。
5.具体评估、处理、预防及检测流程应遵循GBZ/T 213—2008及《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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