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患者管理
(一)预检分诊
1.设立预检分诊点,对就诊患者询问病史及流行病学,监测体温并登记。
2.从患者通道进入透析准备间(患者更衣间)。
(二)建立预约透析机制
1.每班次透析的患者需按照预约时间进入透析治疗区域。
2.透析前后避免在透析室内不必要的逗留。
3.不建议家属陪同进入透析室,如有特殊情况必须陪护的,陪护人员应相对固定,并接受科室管理,定期做相关检查。
4.在等候区需保持1m以上距离,间隔就座。可根据空间情况和流行趋势,安排患者固定分组透析治疗,尽量相对固定机位。
(三)治疗期间的管理
1.患者进入治疗单元前,应更换治疗时专用衣物,正确洗手或使用手卫生消毒用品消毒双手,从患者通道进出。在血液透析期间应全程佩戴符合要求的医用口罩,做好手卫生。
2.没有排除烈性呼吸道传染病感染之前,可由医护人员在隔离病房(或缓冲病房)先行床旁连续性肾脏替代疗法(CRRT)。无CRRT治疗条件的透析中心(室)可在其他患者透析结束后再安排该患者单独进行透析治疗,透析结束后进行终末消毒。若患者有呼吸道传染病症状,但已排除烈性呼吸道传染感染时,可将患者安排至血液净化中心隔离单间或每日最后一班,治疗时开启空气消毒机,结束进行终末消毒。
3.疑似或确诊烈性呼吸道传染病患者的血液透析患者需立即转移至定点医院,依据病情需要和医疗条件进行CRRT或血液透析治疗。
(四)医学观察期的透析患者管理
1.血液透析中心维持性血液透析患者:因烈性呼吸道传染病患者密切接触而需要进行医学观察时,转至隔离病房进行单间隔离CRRT或血液透析治疗,其陪同家属不能离开隔离区,直至隔离期解除。
2.血液透析中心维持性血液透析患者:因去外省市或其他血液透析中心(室)回来后需要隔离,但确定没有疑似或确诊病例接触史,可在本血液透析中心(室)与其他患者错峰透析,即错开上下机时间,安排在独立透析治疗间进行透析,结束后透析治疗间应做好消毒。无法安排在独立透析治疗间的,应在全部患者透析后,单独安排患者进行透析治疗,结束后透析治疗间应做好消毒。
3.烈性呼吸道传染病康复患者:综合患者核酸、抗体、CT检测结果,根据专家会诊意见,具体研判是否进行隔离透析。
4.新导入透析患者:经排查,排除烈性呼吸道传染病以非医学观察期需血液透析的患者,收入病房后再进行血液透析。疑似或确诊烈性呼吸道传染病的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血液透析导入。处于医学观察期的患者,无紧急透析指征,可延缓至医学观察期结束后再进行透析导入。存在急透析指征的尿毒症患者,可先在急诊室进行CRRT,排查烈性呼吸道传染病后按照上述方案执行。
二、医务及相关工作人员管理
(一)建立健康监测制度
1.医务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相对固定,建立工作人员健康档案。
2.上岗前及全体人员(原则上至少1次/年)进行健康体检以及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和艾滋病病毒标志物监测,并管理保存体检资料。建议乙型肝炎病毒易感(HBsAb阴性)的工作人员注射乙型肝炎病毒疫苗。
3.新冠疫情期间,医院工作人员根据要求进行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全体工作人员接种疫苗。
4.对工作人员体温及呼吸道相关症状进行动态监测,如有体温异常和呼吸道相关症状,积极寻找原因并进一步处理。
(二)职业安全防护和手卫生管理
1.工作人员上岗前需掌握和遵循血液透析室(中心)感染控制制度和规范。
2.血液透析中心工作人员进行操作中需严格遵守《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WS/T 313)。
3.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医护人员在执行可能暴露于血液、体液的操作(血管穿刺及血管通路连接与断开等操作)时,严格遵循标准预防的个人防护装备使用要求,合理选择所需的个人防护装备。接触传染病患者时,在基于标准预防的基础上根据传播途径采取额外的隔离措施,并选择不同防护级别的个人防护装备。
4.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专用通道进入,进入透析室前应更换整洁工作服。操作前根据操作内容选择适宜的防护用品。
(1)临时血管通路留置、内瘘穿刺、拔针等可能发生喷溅的操作时戴具有防渗透性的口罩、防护眼镜。
(2)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污染身体时,穿戴具有防渗透性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3)锐器盒随治疗车,产生的锐器直接丢弃在锐器盒,且锐器盒放置在无遮挡的台面上。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穿刺针、采血针。
5.传染病血液透析的手卫生时机。
(1)进行可能接触患者体液、血液的操作时需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需洗手,必要时手消毒,如穿刺、连接、断开、拔针、更换滤器、导管护理、静脉注射、治疗中采血等。
(2)查体、病情评估、生命体征测量等操作前后需进行快速手消毒。
(3)预检分诊点接触患者后,治疗记录单书写后需进行快速手消毒。
(4)安装管路前、预冲管路前需进行手卫生。
(5)进入库房前、医疗废弃物处置后需进行手卫生。(www.xing528.com)
(6)上机、下机时需要在患者和机器间转换操作时需进行快速手消毒。
三、环境及物品管理
(一)环境管理
1.区域分配合理,各通道相对独立无交叉。保持各区域环境安静和整洁。患者等候区需保持地面清洁、防湿滑,不得摆放杂物,避免患者跌绊。
2.空气消。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WS/T 368—2012),加强诊疗环境的通风和空气消毒。增加通风频率和时长,在两个班次之间应安排通风时间至少30min。不具备通风条件的区域可配备可人机共存的空气净化消毒器。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使用新风系统装置,加强清洁消毒,增加换气频率。如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需立即关闭空调,并加强空气的清洁、消毒。
3.环境物体表面消毒。
(1)护士站、预诊台:使用符合规范的消毒湿巾擦拭物体表面2次/天,或选择5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作用30min后清水擦拭干净。
(2)地面、墙壁: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需先完全清除污染物再消毒。无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可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或喷洒消毒。
(3)患者高频接触点:如体重秤把手、按键、门把手、床栏架等可增加消毒频率,使用可达高水平消毒的湿巾消毒擦拭,或选择5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
(4)患者家属等候区、更衣区:用500mg/L含氯消毒液进行物品表面、环境的清洁消毒。
4.血液透析机、治疗车等物体表面消毒。
(1)无肉眼可见污染物:用500mg/L含氯消毒液,或采用同等杀灭微生物效果的消毒剂进行喷洒、擦拭或浸泡消毒,作用30min后清水擦拭干净。
(2)被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污染物污染的医疗器械、物体、血透机表面:需先使用一次性吸水材料清除污染物,再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或500mg/L二氧化氯消毒剂等进行擦拭消毒,作用30min。或使用具有吸附消毒一次性完成的消毒物品。
(二)一次性物品管理
1.一次性物品按类别放置于专用库房,库房应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 15982—2012)中规定的Ⅲ类环境。
2.分别设置干性物品库房和湿性物品库房,干性物品库房存放透析器、管路、穿刺针等耗材以及被服等。湿性物品库房存放浓缩透析液、消毒液等。不同物品必须有明确的区域标示,分开存放。
3.进入透析治疗区的所有物品不得再返回库房。
4.可疑烈性呼吸道传染病病例检查时宜使用一次性诊查床单。医疗废物按规范管理。
5.库房专人管理,出入库有记录,一次性高值耗材使用有登记,可追溯。
四、医用织物与医疗废物管理
(一)医用织物管理
1.换下的医用织物、被服由专用容器定点摆放,定时转运并登记。
2.织物的回收、洗涤消毒符合《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WS/T 508)的要求。
(二)医疗废物管理
1.医疗废弃物处理原则:第一时间、现场(透析治疗区)分类处理,封闭包装,封闭转运,严禁渗漏和遗撒,严禁锐器、生活与医疗垃圾混放。
(1)透析穿刺针、注射针头等使用后即刻放置专用锐器盒中。
(2)治疗结束后尽快将透析器膜内、膜外及管路内液体通过污水管道密闭排放。
(3)透析器、管路及相关用毕的医疗用品(注射器、护理包、棉签、手套等)放于黄色塑料袋中。
(4)传染病患者的生活废弃物一律按医疗废物管理,放置黄色垃圾袋中。
(5)运输废弃物的人须戴厚质清洁手套。
(6)处理体液废弃物须戴防护眼镜。
2.污物处理室消毒及环境要求。
(1)设置污物转运专用通道,污物处理室邻近污物通道出口。
(2)污物处理室保持干净整齐,通风良好,无异味。
(3)各种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密闭存放。
(4)污物间台面、地面、门把手和保洁车等,每天用500mg/L含氯消毒液或国家许可物表消毒用品进行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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