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有没有讨论战争呢?在相关的文献里没有直接的讨论,但是《论语》里有一段对话。一个弟子问孔子立国的标准是什么?他说是“足食”“足兵”与“民信”,这个“信”是诚信的意思,这三个条件可以确保一个国家存在。弟子对孔夫子说,这三个条件能不能去掉一个?他说“足兵”可以去掉。这是说军备可以不需要考虑。弟子再问,迫不得已在“足食”与“民信”二者上,哪个可以先去掉?孔夫子说“去食”。孔子说“民无信不立”,即是说没有百姓对国家的信任,君主还立什么国?这句话现在成为一个对世界负责任的大国的一句警言,没有诚信,一个国家何以立?孔子不是不重视军事战备问题,他在《论语·子路》里说:“以不教民战,是谓弃之。”就是说统治者让没有经过军事训练的百姓去打仗是不负责任的。受文献资料的限制,我们无法了解孔子是否有更多关于战争的议论。
孟子讨论战争问题就多一些。孟子说“春秋无义战”,是说春秋时发生的战争没有正义的,都不符合尊卑礼仪原则。因为征伐的人应遵守从上到下的概念,从上的“上”就是周天子,只有周天子下令才可以征伐下面的诸侯国。这就是“礼乐征伐自天子出”的意思,势力相等的国家是不能相互征伐的。这里说的是发动战争要遵循一定的政治秩序。传统中国的战争观,有一种最重要的精神,就是认为战争是造成人民死亡和物资损害的最大原因。我们可以在《孟子》一书中看到对统治者战争行为的强烈批判:“今夫天下之人牧,未有不嗜杀人者也。”“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孟子批评梁惠王,“不仁哉,梁惠王也!仁者以其所爱及其所不爱,不仁者以其所不爱及其所爱”,(朱熹注:“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所谓以其所爱及其所不爱也。”)“梁惠王以土地之故,糜烂其民而战之,大败,将复之,恐不能胜,故驱其所爱子弟以殉之,是之谓以其所不爱及其所爱也”。孟子认为“此所谓率土地而食人肉,罪不容于死”。孟子告诫统治者“以德行仁者王,王不待大”,“威天下不以兵革之利。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寡助之至,亲戚畔之;多助之至,天下顺之”。在孟子看来,依靠战争解决问题是“失道”,是没有道义的行为,也就失去了百姓的支持与拥护。
春秋时代,儒家和墨家被称为“显学”,是当时影响最大的学派。墨家有一篇文章叫《非攻》。墨家对战争非常痛恨,所以专门用这样的文章来反对战争。墨子主张“非攻”,反对当时的“大则攻小也,强则侮弱也,众则贼寡也,诈则欺愚也,贵则傲贱也,富则骄贫也”的掠夺性战争。孟子批评战争贻误农时、破坏生产、残害无辜、掠民为奴。墨家反对战争的理由与儒家是一致的。墨家在中国历史文化当中也算是兵家之一,因为它在防御战上为中国的兵学作出了很大的贡献。
道家也是反对战争的。有人说《老子》这本书就是兵书,也有一定的道理。老子说“夫乐杀人者,则不可以得志于天下”,意思是以杀人为乐者不能得天下。作为一个辅助帝王的人,应该“以道佐仁主者,不以兵强天下”。战争给社会与百姓带来巨大的灾害,所以老子说:“大军之后,必有凶年。故善战者果而已矣,勿以取强焉。”“夫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兵者不祥之器,兵者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作为道家代表的老子反对战争是不言而喻的。中国古代的战争观有一个核心的观念,那就是反对战争,尊重与关怀生命。这一价值观念在南朝高僧释僧祐编的《弘明集·正诬论》中也有记载:“敌国有衅,必鸣鼓以彰其过;总义兵以临罪人,不以暗昧而行诛也。故服则柔而抚之,不苟淫刑极武;胜则以丧礼居之;杀则以悲哀泣之;若怀不恶而讨不义,假道以成其暴。”中国文化中的战争观显然也受到了佛教徒的赞许。
笔者认为中国兵学中关注生命、尊重生命的观念,与中国文化传统中强调人文道德不无关系。我们先了解“中国”这个概念的含义。“中国”一词在商周时期就出现了,代表文化意识的“文”“野”之别。周朝后期(春秋战国时代),封建诸侯国向外发展,异族亦被周封建,成了诸侯大国,形成共同的文化圈、经济圈,作为中心的“中国”概念已有扩大,但作为“中国”概念的内涵却没有变化。在《战国策·赵策》里有对“中国”的描述:“中国者,聪明睿智之所居也,万物财用之所聚也,贤圣之所教也,仁义之所施也,诗书礼乐之所用也,异敏技艺之所试也,远方之所观赴也,蛮夷之所义行也。”这里对“中国”的解释显然不是地理概念,也不是种族概念,而是表达文化文明的概念。如果说是“华夷之辨”,其所辨也是文明程度的差异。因“华夏”一词所指陈的是“有礼仪之大,故称夏;有章服之美,谓之华”。而后,在宋代石介的《中国论》中也有这样的说法:“夫天处乎上,地处乎下,居天地之中者曰中国。居天地之偏者曰四夷。四夷外也,中国内也……夫中国者,君臣所自立也,礼乐所自作也,衣冠所自出也,冠昏祭祀所自用也,麻丧泣所自制也,果蔬菜茹所自殖也……各人其人,各俗其俗,各教其教,各礼其礼,各衣服其衣服,各居庐其居庐。四夷处四夷,中国处中国,各不相乱,如斯而已矣。”“中国”与“四夷”的文化与文明的差异,并不意味着“中国”有权去教育他人。固然有“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之说,但我们读《孟子》所言:“夫华夷者,辨在心,辨心在察其趣向。有生于中州而行戾乎礼义,是形华而心夷也;生于夷域而行合乎礼义,是形夷而心华也。”便知“心”是指礼仪文化的差异,没有种族歧视的意识。所以近代的康有为说:“中国能礼仪则中国之,中国不能礼仪则夷狄之,夷狄能礼仪则中国之。”我们可以说“中国”一词是文化与文明的意涵。谭嗣同更为“中国”赋予进取开放的新意,他说:“《文王》之诗曰:‘周虽旧邦,其命维新。’旧者夷之谓也,新者中国之谓也。守旧则夷狄之,开新则中国之。”由此可知,中国兵学是在这样的中国文化传统中生成的,因此必然受到人文道德的浸润。(https://www.xing528.com)
这样就必然联系到另一个中国文化中的“人”的概念。这不是《孙子兵法》本身的内容,但是我们需要了解这个概念。中国文化对“人”的概念的诠释,已有很长的历史了。
在《易经》中有“天地人三才,人为贵”的说法。其意是说在天、地、人这三者当中,人是最有价值的。荀子说:“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这里的“气”是构成人的一种物质,而“义”则是指礼仪原则。荀子的意思是说草木有生命有气构成而无知,禽兽有生命有气有知而无礼仪原则。人呢?他说有生有气有知且有义,故为天下贵。天下最有价值的就是人,人最宝贵的是生命,中国早期文化就是这样讨论的。但是这种讨论在逻辑上会有一个问题,就是中国所认识的“人”是与天、地比较的“人”,是与草木、禽兽比较的“人”,这是一种模拟。可以说我们2500年前就知道人的价值,但是中国文化中的“人”,是建立在道德意义上的类概念;而近代西方“人”的概念是建立在个人的理念上,也就是“天赋人权”理论的核心价值。所以我们今天谈“以人为本”的理念,不仅要通过“人”这个类概念去关注集体与国家的利益,更需要尊重每一个人的生命。《孙子兵法》是在非常尊重“人”的文化背景下产生的,所以我们有必要将《孙子兵法》置于中国传统文化中去理解、去诠释。我们在前文中用《孙子兵法》与德国克劳塞维茨的《战争论》作了比较,又考察了中国先秦诸子的战争观,可以理解《孙子兵法》之所以成为中国兵学的圣典,乃至世界军事史上的经典的原因,即孙子在讨论战争时,总是从人文道德的高度去思考,也就是我们前面谈到的“道在器中,器不离道”的思维原则。
《孙子兵法》不主张通过战争来解决问题,那就要用谋略来解决问题。曹操注《孙子兵法》说:“兵无常形,以诡诈为道。”这是说战争没有固定的形式,但是它有一个规律,就是“诡诈”。这个诡诈就是谋略。这是曹操注《孙子兵法》最核心的一句话。唐代诗人杜牧说“古之兵柄,本出儒术”,古代战争真正的决定性因素,原本出自儒家思想。这就告诉我们,也可从这个角度读《孙子兵法》。
笔者读《孙子兵法》就是取杜牧的解法。“上兵伐谋”,孙子推崇不用战争的方法解决问题,主张以谋略取胜。即使推崇谋略,也时时强调道德的作用。《孙子兵法》十三篇最后一篇是“用间篇”。这个“间”就是间谍,用间就是使用间谍。孙子描述了几种间谍:怎么样把同乡发展成间谍、怎么样把官员发展成间谍、怎么样把敌人的间谍发展成为我服务的间谍等。情报战是决定战争成败的关键,转换到商业的时候,也说了解商业情报是商战中最重要的手段。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孙子谈使用间谍是有前提的,就是“非圣贤不能用间,非仁义不能使间”。而现在我们很多人都忘记了这个前提,战争要用谋略解决,还有一个贯穿道德人文关怀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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