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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法律立法技术之复指式列举法

时间:2023-08-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中国立法技术中有一种西方立法技术中所没有的复指式列举法,该复指式列举法使用了汉语特有的句式。“的”字列举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立法技术中占有重要地位,在54条复指式列举法中,有38条使用“的”字列举法,占复指式列举法的70.3%。而除香港特区外,“者”字列举法使用比例较高,是特有复指式列举法。

中国特色法律立法技术之复指式列举法

在中国立法技术中有一种西方立法技术中所没有的复指式列举法,该复指式列举法使用了汉语特有的句式。最常用的复指式列举法是使用汉语“的”字句式的列举法。请看下例。

例(2)第三百零九条 有下列扰乱法庭秩序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一)聚众哄闹、冲击法庭的;

(二)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的;

(三)侮辱、诽谤、威胁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不听法庭制止,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

(四)有毁坏法庭设施,抢夺、损毁诉讼文书、证据等扰乱法庭秩序行为,情节严重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例(2)引导语“有下列扰乱法庭秩序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是主谓句,[4]项复指引导语中的短语“扰乱法庭秩序情形”。这是一种复指式列举法。此外,例(2)在句法上还有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引导语中表示行为主体的主语“有下列扰乱法庭秩序情形之一的”是一个“的”字结构,[5]“的”字结构是由谓词性结构[6]加“的”构成的“VP的”结构。VP表示陈述,“VP的”表示指称。(朱德熙,1983)因此,“的”字结构的语法功能是把表示陈述的结构转为表示指称人或事物的结构,即转指。“有下列扰乱法庭秩序情形之一的”转指“有下列扰乱法庭秩序情形之一”的行为主体——人,即“有下列扰乱法庭秩序情形之一的人”,也即谓语“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的适用对象。因为该句子的引导语中表示行为主体的成分是“的”字结构,而项复指“的”字结构中的一个词语,这在汉语中形成了由“的”字结构统领全句的句式,即“的”字句式。使用“的”字句式的列举法可称为“的”字列举法。“的”字结构是汉语特有的短语结构,“的”字句式是汉语特有的句式。“的”字列举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立法技术中占有重要地位,在54条复指式列举法中,有38条使用“的”字列举法,占复指式列举法的70.3%。

我国台湾地区、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皆使用复指式列举法。我国台湾地区有关刑事“法律”中也使用一种复指式列举法,但不是“的”字列举法。请看下例。

例(3)第332条第2款 犯强盗罪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放火者。

二、强制性交者。

三、掳人勒赎者。

四、使人受重伤者。

例(3)引导语中的主语“犯强盗罪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是由谓词性结构加“者”构成的“者”字结构,[7]项所复指的是“者”字结构中的名词“行为”。“者”字结构也是汉语特有的短语结构,因此这也形成汉语特有的“者”字句式。使用“者”字句式的列举法可称为“者”字列举法。“者”字列举法也是中国立法技术中特有的复指式列举法,是我国台湾地区有关刑事“法律”最常用的复指式列举法,据笔者统计,共39例采用列举法,皆为复指式列举法,其中“者”字列举法26例,占复指式列举法的66.6%。

1995年颁布的《澳门特区刑法》也采用复指式列举法,其特有的复指式列举法是使用了“者”字句式的“者”字列举法,举例如下。(www.xing528.com)

例(4)第一百五十三条作出下列行为者,处十年至二十年徒刑:

a)使他人为奴隶或陷于奴隶状况;或

b)意图使人维持上项所规定之情况,而将人转让、让与别人或取得之,又或将之支配。

(《澳门特区刑法》)

例(4)引导语中主语是由谓词性结构“作出下列行为”加“者”构成的“VP者”,项a)和b)复指该“者”字结构中的名词“行为”,是“者”字句式,因此是“者”字列举法。据笔者统计,《澳门特区刑法》共使用列举法121例,复指式列举法为105例,其中“者”字列举法57例,占复指式列举法的54.2%。

我国香港地区属于英美法系,其没有法典化的刑法,笔者对1997年发布的《香港刑事罪行条例》进行考察,发现该条例虽然大量使用复指式列举法,却没有采用汉语特有的“的”字列举法或“者”字列举法。但是,1990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下简称《香港特区基本法》)采用了“者”字列举法,如:

例(5)第五十二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辞职:

(一)因严重疾病或其他原因无力履行职务;

(二)因两次拒绝签署立法会通过的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仍以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所争议的原案,而行政长官仍拒绝签署;

(三)因立法会拒绝通过财政预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继续拒绝通过所争议的原案。

(《香港特区基本法》)

例(5)引导语中小主语是由谓词性结构加“者”构成的“VP者”结构,[8]使用了“者”字句式,是“者”字列举法。据笔者统计,《香港特区基本法》使用列举法共8例,其中复指式列举法6例,而“者”字列举法2例,占复指式列举法的33.3%。列举法使用情况如下表1。

表1 列举法使用表

由表1可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主要使用“的”字列举法;其他三个地区则使用“者”字列举法。而除香港特区外,“者”字列举法使用比例较高,是特有复指式列举法。

简洁、严密和庄重是“的”字结构在立法表述中的特定功能。“的”字句式和“者”字句式中的“的”字结构或“者”字结构是一种受事主语,指明受处置和制裁的犯罪对象,谓语“处”字即指明对犯罪主体以及犯罪行为的处置和制裁。正因此,“的”字列举法或“者”字列举法才成为汉语中典型且常用的复指式列举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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