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溪文化因四川巫山大溪遗址而得名。其分布主要集中在长江中游西段的两岸地区。1959、1975年发掘。
大溪文化的陶器以红陶为主,普遍涂红衣,有些饮食类器皿因扣烧而外表往往为红色,器内为灰、黑色。其次是灰陶和黑陶,有少量白陶和薄胎橙黄陶。盛行圆形、长方形、新月形等戳印纹,一般成组印在圈足部位。有少量彩陶,多为红陶黑彩,常见綯索纹、横“人”字形纹、条带纹和变体漩涡纹。主要器形有釜、斜沿罐、小口直领罐、壶、盆、钵、豆、簋、圈足盘、圈足碗、筒形瓶、曲腹杯、器座和器盖等。近乎蛋壳的彩陶单耳杯等制作精美,代表了大溪文化较高的工艺水平。石器中两侧磨刃对称的圭形石凿颇具特色。有很少的穿孔石铲和斜双肩石锛。偶尔可见长达三、四十厘米的巨型石斧。同时,有相当数量的石锄和椭圆形石片切割器等打制石器。此餐,尚发现大量的实心陶球和空心裹放泥粒的陶响球。
大溪文化居民以稻作农业为主。在房屋建筑遗迹的红烧土块中,经常发现稻草和稻壳印痕。稻壳印痕经鉴定为粳稻。除饲养猪和狗外,鸡、牛和羊可能也已经成为家禽和家畜。同时,渔猎、采集等辅助经济仍占有一定比重。特别在大溪有些地段的文化层内,夹杂有比较多的鱼骨渣和兽骨,包括鱼、龟、鳖、蚌和螺等水生动物以及野猪、鹿、虎、豹、犀和象等的遗骸。
制陶业方面,以白陶和薄胎彩陶最为突出,代表了比较高的工艺水平。在白陶圈足盘上,通体饰有类似浅浮雕的印纹,图案复杂精细。薄胎细泥橙黄色的彩陶单耳杯和圈足碗,胎厚仅1—1.5毫米,绘以棕红色的多种纹样,显得精美别致。一座保存略好的窑址,由斜坡状火道、火膛和出烟口三部分构成。火膛下半部挖在生土中,上半部用大块红烧土垒成。围绕窑壁内侧有一周放置陶坯的平台,大多数陶器火候比较低,成温为750—810℃。(www.xing528.com)
房址普遍经过烧烤,已经成为红烧土建筑。分半地穴式和地面建筑两类,前者常呈圆形,后者多属方形和长方形。地面起建的房子,往往先挖墙基槽,再用粘土掺和烧土碎块填实,墙内夹柱之间编扎竹片或小型树干,里外抹泥。室内分布柱洞,挖有灶坑或用土埂围筑起方形火塘。居住硬面的下部,常用大量红烧土块铺筑起厚实的垫层,既坚固又防潮。有的房顶系铺排竹片和植物秆茎,再涂抹掺有少量稻壳和稻草末的粘土。有的房子还有撑檐柱洞或专门的檐廓,或在墙外铺垫一层红烧土渣地面,形成原始的散水。可见为适应南方的气候条件,大溪文化建造房屋时已经采用了多种有利于防潮、避雨和避热的技术措施。
共发现墓葬300余座。其中大溪墓地的最多,人骨保存比较好,死者头向普遍朝南,除个别为成年女性和儿童的合葬墓外,绝大多数实行单人葬。葬式一类为直肢葬,数量占半数以上,以仰身直肢为主。另一类为屈肢葬,其中多数是仰身屈肢,以双脚压在髋骨下的仰身跪屈葬和下肢向上曲的仰身蹲屈葬最为特殊。下肢弯曲程度很大的屈肢葬,当是将死者捆绑后埋葬的。绝大多数墓有随葬品,最多的达30余件。女性墓一般较男性墓丰富。有的石镯、象牙镯等饰物。出土时还佩带在死者臂骨上。在几座墓里发现整条鱼骨和龟甲,有的把鱼摆在死者身上,或是置于口边,也有的是两条大鱼分别垫压在双臂的下面。以鱼随葬的现象,在我国新石器文化中尚属罕见。另外还有以狗作为牺牲的。儿童与成人的葬制基本相同,但有的地方为瓮棺葬。
经科学测定,大溪文化的年代约为公元前4400—前3300年。它的发现,揭示了长江中游的一种以红陶为主、并且含有彩陶的地区性文化遗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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