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甘宁省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成立大会旧址——同心清真大寺,坐落在同心县城以南1.5公里的一块高地上,始建于明初,至今已有600多年的历史,经历了明万历年间、清乾隆年间、清光绪三年(1877年)和1983年四次大的维修和扩建。虽历经沧桑,却依然气势雄伟、古朴典雅,布局独特,结构谨严,砖雕艺术精湛,朴实无华,是宁夏境内年代较久、建筑规模较大、保存较完整且又有影响的一座清真寺。1936年10月20日,在这里召开了陕甘宁省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成立大会,成立了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县级回族自治政权。
1936年8月,中共陕甘宁省委书记李富春遵照中央指示前来同心筹建回民自治政府,并成立了以李富春、程子华、王首道、唐天际、王柏栋、黄镇、杨奇清、马青年等为成员的陕甘宁省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筹备委员会。经过两个月的筹备工作,拟定了代表大会的各项议程,起草了大会的有关决议及文件。经党中央批准,10月20—22日,豫海县回民自治代表大会在同心清真大寺隆重举行,来自各区、乡的100多名回族代表和被邀请的各阶层人士300余人参加了大会。会议讨论了西北形势及抗日救国等问题,通过了《陕甘宁省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处理债息暂行条例》《土地条例》等,以及自治政府的有关决议案等。大会选举产生了自治政府组成人员,马和福当选为主席。
|位于同心清真大寺内的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成立大会旧址|
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成立后,机关驻地设在王团的北堡子。自治政府下设军事、文化、土地、财政、保卫等部门。陕甘宁省委从中央党校抽调部分党员干部,组成豫海县委,贺恩宽(贺旭东)任书记,韩效忠任组织部长,韩民栋任少共书记。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辖区总面积5900多平方公里,5万多人口。(https://www.xing528.com)
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成立后,在党的领导下开展一系列革命活动,主要有:组织回民解放会,建立地方武装,保卫自治政权;筹集财力、物力,支援红军,保障红军供给;废除苛捐杂税,繁荣市场贸易;动员广大青年参加红军;等等。
陕甘宁省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虽然仅存在了半年时间,但它是中国共产党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初步实践,为我国后来建立中国特色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树立了光辉典范,提供了历史借鉴。
1988年,同心清真大寺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96年,被文化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等6个部门命名为100个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之一。2004年,被国家确定为100个红色经典景区之一。2006年,被国家民委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被自治区确定为首批国防教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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