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帛書本、河上本、王弼本在“道可道”章上的斷句 依據對其進行思想解讀存在諸多困難。晚出的在“無”“有”和“常無”“常有”後的斷句方式於帛本《老子》出土後仍有重要的參考價值。從文獻和義理兩個方面進行分析,《老子》首章的文本可校讀如下: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故常無,欲以觀其眇;常有,欲以觀其曒。此兩者同出而异名,同謂之玄,玄之又玄,衆妙之門。
從文意上看,首章在指出“道”不可道、不可名的特點之後,進而通過“無”和“有”兩個名相的互斥和雙顯,利用名言最終又超越名言,成功實現了對不可名的“常道”的言詮,指出了“道”既“無”且“有”、又非“無”非“有”的以“玄” 特性的存在樣態。“道”與“名”和“言”的關係是本章思想的核心内容。
本文原刊於《南昌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17年第4期,收入本輯時有所修訂
【注释】
[1]孫功進,曲阜師範大學哲學系副教授,主要研究道家哲學。基金項目: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出土簡帛四古本《老子》綜合研究”(15ZDB006)。
[2]王安石在“名”“欲”之前斷句,司馬光、蘇轍、范應元在“名”後“欲”前斷句。
[3]如曹峰説:“甚至可以假設,今本《老子》首章的“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在郭店簡中尚不存在,它是在‘名’的討論大 盛行、‘道’‘名’關係得到高度重視之後纔形成的。”見曹峰《〈老子〉首章與‘名’相關問題的重新審視》,《哲學研究》2011年第4期,第66頁。
[4]樓宇烈:《老子道德經注校釋》,中華書局2008年版,第1—2頁。
[5]分别見,高明:《帛書老子校注》,中華書局1996年版,第222—234頁;王卡點校:《老子道德經河上公章句》,中華書局1993年版,第1—2頁;嚴遵:《老子指歸》,中華書局1994年版,第122—123頁;蔣錫昌:《老子校詁》,商務印書館1947年版,第3—10頁;張松如:《老子説解》,齊魯書社1998年版,第4—6頁;許抗生:《帛書老子注譯與研究》(增訂本),浙江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74頁;劉笑敢:《老子古今》(修訂版)上卷,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6年版,第121—122頁。
[6]分别見,羅家湘:《王安石老子注輯佚會鈔》,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13年版,第13—17頁;高亨:《老子正詁》,清華大學出版社2011年版,第4頁;古棣、周英:《老子通》(上),吉林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2—14頁;陳鼓應:《老子今注今譯》,商務印書館2003版,第73—79頁;董京泉:《老子道德經新編》,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8年版,第5—15頁;廖名春:《〈老子〉首章新釋》,《哲學研究》2011年第9期,第38—41頁。
[7]司馬光:《道德真經論》,載張繼禹主編:《中華道藏》,第10册,華夏出版社2004年版,第353頁。
[8]分别見,蘇轍:《道德真經注》,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10年版,第1—2頁;范應元《老子道德經古本集注》,《中華道藏》,第11册,第500頁;林希逸:《老子鬳齋口義》,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10年版,第1—3頁;釋德清:《道德經解》,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09年版,第33—34頁;陳景元:《道德真經藏室纂微篇》,《中華道藏》,第10册,第407頁;焦竑:《老子翼》,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11年版,第1—5頁;朱謙之:《老子校釋》,中華書局1984年版,第5—6頁;魏源:《老子本義》,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10年版,第15—17頁;胡適:《中國哲學史大綱》,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第43頁;馬叙倫:《老子校詁》,古籍出版社1956年版,第31—32頁;任繼愈:《老子繹讀》,北京圖書館出版社2006年版,第2頁。
[9]廖名春:《〈老子〉首章新釋》,《哲學研究》2011年第9期,第39頁。
[10]司馬遷:《史記》,第10册,中華書局1982年版,第3220頁。
[11]見徐復觀《帛書〈老子〉所反映出的若干問題》,載《中國思想史論集續篇》,上海書店出版社2004年版,第203頁。高明亦持此種觀點,見高明:《帛書老子校注》,第225頁。
[12]見高亨、池曦朝:《試談馬王堆漢墓中的帛書〈老子〉》,《文物》1974年第11期,第3頁。
[13]參見張學方:《〈老子〉古本道德順序試探》,《北京社會科學》1994年第2期,第83頁;陳鼓應:《先秦道家研究的新方向》,載《道家文化研究》第6輯,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第25—26頁。
[14]《老子》書有一個形成過程的觀點已 今天的多數學者所接受。主要見:徐復觀《有關老子其人其書的再檢討》,載《中國思想史論集續篇》,上海書店出版社2004年版,第190頁;丁四新《郭店楚墓竹簡思想研究》,東方出版社2000年版,第39頁;熊鐵基等《中國老學史》,福建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21頁。
[15]徐紹楨指出“‘常有欲’則絶非老子之意矣”。林聿時曾以“老子主張無欲、反對有欲”作 以“常無”“常有”斷句的理由之一。見陳鼓應《老子注譯及評介》,中華書局1984年版,第59頁。
[16]簡本作“至虚,恒也;守中,篤也”。見《郭店楚墓竹簡》,文物出版社1998年版,第112頁。
[17]主“常無”“常有”的,主要見易順鼎:《讀老札記》(引自陳鼓應:《老子今注今譯》,第76頁);陳鼓應:《莊子今注今譯》,中華書局1983年版,第883頁;王叔岷:《莊子校詮》(下),[臺灣]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999年版,第1339頁;高亨:《老子正詁》,清華大學出版社2011年版,第4頁。
[18]蔣錫昌:《老子校詁》,成都古籍書店1988年版,第8頁。
[19]張松如:《老子説解》,第5—6頁。
[20]郭慶藩:《莊子集釋》,中華書局2004年版,第424頁,第79頁。
[21]對此,廖名春指出:“在現行的《老子》各本中,帛書甲、乙本畢竟也衹是其中最有權威的本子之一,不能説是唯一。……當帛書本與《老子》的内資的邏輯發生矛盾時,我們應該優先考慮其内在的邏輯,要以能説清楚文本的思想 先。”見廖名春《〈老子〉首章新釋》,《哲學研究》2011年第9期,第40—41頁。
[22]本文認 首章是作者對“道”的體悟,并在此基礎上借助名言對“道” 所作的一種描述。河上注將本章題 “體道”,實已指出了本章的這種體道論意涵。另從《淮南子·氾論》《文子》書之《上義》《精誠》對“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的解釋來看,其對“道”的理解更側重於治道的層面,這體現了二書的一種詮釋立場,本文則從首章的全部文本内容出發來解讀其思想。有學者指出“道可道” 的第二個“道” 不應作“言説” 講。如趙汀陽認 “可道” 應該是“有規可循” 的意思。(見趙汀陽:《道的可能解法與合理解法》,《江海學刊》2 0 1 1年第1期。對此,袁元已提出了反駁意見。見氏文:《也説老子的“道可道”——與趙汀陽先生商榷》,《中華讀書報》2 0 1 5年3月2 5日1 5版)董京泉認 “可道” 之“道” 作“引導” 解,於句意、章旨和老子思想皆可貫通無阻。(見董京泉:《老子道德經新編》,第9頁)高海波認 將“道可道” 的第二個“道” 字理解 “踐行” 或“行” 更加合理,并指出了理解老子的名學應從老子超越僵化的禮樂制度和人 規範這一問題意識出發。(見氏文:《〈老子〉“道可道” 的一種新的可能詮釋》,《中國哲學史》2 0 1 5年第3期)如果單從“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句來理解,高海波的見解無疑有很大的合理性,但本文認 ,考察“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句的意藴,結合首章的整體語境非常重要。整體來看,首章其實是在解决如何對不可道、不可名的“道” 進行言説這一問題,以闡明作者所體悟到的“道” 之樣態。如此,“道可道” 的第二個“道” 字作“言説” 解不誤。
[23]帛書甲乙本作“恒道”,高明認 “漢時因避孝文帝劉恒諱,改‘恒’ 字 ‘常’”。(見高明《帛書老子校注》,第221頁)《説文》:“恒,常也。”“恒”與“常”在作“恒久”義時可互用,但“常”在《老子》中有不同含義。通行本十六章“復命曰常”,帛書甲乙本作“復命常也”,而未用“恒”字代替。“常”指合於“道”的狀態,這裏的“常”是一個接近於“道”的概念,故而“常道”連稱符合《老子》的義理邏輯。吸收項羽妾墓出土《老子》抄本内容的傅奕本也作“常道”;《莊子·天下》也以“建之以常無有,主之以太一”來概括關尹、老聃的學説,“常無有”定與《老子》首章存在無法否認的關聯;同時考慮到漢代起,解《老》注《老》者皆以“常道” 文本依據,故本文仍以“常”稱“道”。(www.xing528.com)
[24]本文認 首章是作者對“道”的體悟,并在此基礎上借助名言對“道” 所作的一種描述。河上注將本章題 “體道”,實已指出了本章的這種體道論意涵。另從《淮南子·氾論》《文子》書之《上義》《精誠》對“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的解釋來看,其對“道”的理解更側重於治道的層面,這體現了二書的一種詮釋立場,本文則從首章的全部文本内容出發來解讀其思想。有學者指出“道可道” 的第二個“道” 不應作“言説” 講。如趙汀陽認 “可道” 應該是“有規可循” 的意思。(見趙汀陽:《道的可能解法與合理解法》,《江海學刊》2 0 1 1年第1期。對此,袁元已提出了反駁意見。見氏文:《也説老子的“道可道”——與趙汀陽先生商榷》,《中華讀書報》2 0 1 5年3月2 5日1 5版)董京泉認 “可道” 之“道” 作“引導” 解,於句意、章旨和老子思想皆可貫通無阻。(見董京泉:《老子道德經新編》,第9頁)高海波認 將“道可道” 的第二個“道” 字理解 “踐行” 或“行” 更加合理,并指出了理解老子的名學應從老子超越僵化的禮樂制度和人 規範這一問題意識出發。(見氏文:《〈老子〉“道可道” 的一種新的可能詮釋》,《中國哲學史》2 0 1 5年第3期)如果單從“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句來理解,高海波的見解無疑有很大的合理性,但本文認 ,考察“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句的意藴,結合首章的整體語境非常重要。整體來看,首章其實是在解决如何對不可道、不可名的“道” 進行言説這一問題,以闡明作者所體悟到的“道” 之樣態。如此,“道可道” 的第二個“道” 字作“言説” 解不誤。
[25]見裘錫圭主編:《長沙馬王堆漢墓簡帛集成》(肆),中華書局2014年版,第3頁、第194頁;《北京大學藏西漢竹書(貳)》,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版,第144頁。
[26]馬叙倫、蔣錫昌、張舜徽較早持此説。馬叙倫、張舜徽的證據除上述帛本《老子》和《史記》所引外,又以王弼注 支撑。蔣錫昌復加之以《老子》第四十章、第五十二章經文以及第二十一章王弼注、顧歡《道德真經注疏》五十二章所引成玄英疏 證。分别見馬叙倫:《老子校詁》,中華書局1974年版,第88頁;張舜徽:《周秦道論發微》,中華書局1982年版,第163頁;蔣錫昌《老子校詁》,第3—4頁。
[27]高明認 今本作“天地”者,乃後人所改,見氏著:《帛書老子校注》,中華書局1996年版,第223頁。關於“天地生萬物”的觀念,郭店簡《語叢一》:“夫天生百物,人 貴。”《管子·宙合》:“天地苴萬物。”《禮記·哀公問》引孔子言:“天地不合,萬物不生。”《易傳》有“天地之大德曰生”“有天地然後有萬物”之語。《淮南子·天文訓》所描寫的宇宙生成論是:道(虚廓)→宇宙→氣→天地→陰陽→萬物,上述圖式中天地通過陰陽而生萬物,仍然是天地生萬物的模式。
[28]對於“道”的這種特性,張岱年在《老子哲學辨微》中説:“老子的道是有與無的統一。……道一方面是無,一方面又是有。……道是無形無狀的,却又是客觀實在的。”陳鼓應説:“就道的無形質、無限性而言,是‘無’;就道的實存性、含藴萬有而言,是‘有’。”周立升説:“道是無又是有,是無與有的統一。”孫以楷説:“道是有與無的統一,這就是道的本質。”董京泉説:“‘無’和‘有’及‘常無’和‘常有’,都是道的稱謂,之所以加以區别,是就道的不同特點而説的。”朱曉鵬指出:“説道本體是‘無’,是因 道作 本體不能是某種具體實在的‘有’;但它又不能是絶對的‘虚無’,不是nothing,因 本體又是確實存在的。”分别見:《張岱年全集》第五卷,河北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245—246頁;陳鼓應《老莊新論》,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70頁;周立升《〈太玄〉對‘易’‘老’的會通與重構》,《孔子研究》2001年第2期,第84頁;孫以楷等《道家文化尋根》,安徽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89頁;董京泉《老子道德經新編》,第7頁;朱曉鵬《老子哲學研究》,商務印書館2009年版,第118頁。
[29]郭象就認 “道”是無任何内容的“至無”。他説:“誰得先物者乎哉?吾以陰陽 先物,而陰陽者即所謂物耳,誰又先陰陽者乎?吾以自然 先之;而自然即物之自爾耳;吾以至道 先之矣,而至道者乃至無也,既以無矣,又奚 先?然則先物者誰乎哉?”見《南華真經注疏》,中華書局1998年版,第435頁。
[30]董京泉:《老子道德經新編》,第11頁。
[31]高亨説:“《莊子·天下》篇述老聃之術曰:‘建之以常無有。’常無有即此常無常有,特《莊子》省一常字耳。即常無連讀,常有連讀之明證。此采奚侗説。”見氏著《老子正詁》,第4頁。
[32]郭慶藩:《莊子集釋》,中華書局1961年版,第217頁。
[33]郭慶藩:《莊子集釋》,第220頁。
[34]樓宇烈:《老子道德經注校釋》,第1頁。
[35]黄克劍依清人黄生《義府》得出結論説:“《老子》‘觀其妙’之‘妙’ 乃漢人用隸書後由‘眇’所改。”見《‘有’‘無’之辨——〈老子〉第一章再解讀》,《哲學研究》2012年第7期,第23頁。鄭開説:“我們懷疑《老子》通行本中的‘妙’字,原本也許作‘眇’;换言之,‘妙’的本字就是‘眇’”,“《老子》以及其他古籍(例如《楚辭》)中的‘眇’,具有微細、模糊(客觀意義上),視之不諦、看不清楚(主觀意義上)的意思”。見氏文:《〈老子〉第一章札記:兩個語文學疏證及哲學闡釋》,《清華大學學報》(哲社版)2008年第1期,第85—86頁。
[36]裘錫圭主編:《長沙馬王堆漢墓簡帛集成》(肆),第40頁、第204頁。
[37]朱大星:《敦煌本〈老子〉研究》,中華書局2007年版,第340頁。
[38]于省吾:《雙劍誃老子新證》,《雙劍誃諸子新證》(下),中華書局2009年版,第1206頁。“常”,于省吾從俞樾讀 “尚”,見同書第1206頁。
[39]朱謙之:《老子校釋》,第6頁。
[40]朱謙之:《老子校釋》,第7頁。
[41]鄭開、廖名春亦支持這一觀點。見鄭開:《〈老子〉第一章札記:兩個語文學疏證及哲學闡釋》,《清華大學學報》(哲社版)2008年第1期;廖名春:《〈老子〉首章新釋》,《哲學研究》2011年第9期。
[42]陳鼓應:《老子今注今譯》,第55頁。
[43]樓宇烈:《老子道德經注校釋》,第110頁。
[44]簡本作:“返也者,道僮(動)也。溺(弱)也者,道之甬(用)也。天下之勿(物)生於又(有),生於亡。”見荆門市博物館編:《郭店楚墓竹簡》,第113頁。
[45]王卡點校:《老子道德經河上公章句》,第162頁;裘錫圭主編:《長沙馬王堆漢墓簡帛集成》(肆),第3頁、第194頁;范應元:《老子道德經古本集注》,載《中華道藏》第11册,第529頁。
[46]見荆門市博物館編:《郭店楚墓竹簡》,第117頁;李零:《郭店楚簡校讀記》(增訂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第4頁;廖名春:《郭店楚簡老子校釋》,清華大學出版社2003年版,第357頁;丁四新:《郭店楚竹書〈老子〉校注》,武漢大學出版社2010年版,第247—249頁。
[47]主要見於陳鼓應:《從郭店簡本看〈老子〉尚仁及守中思想》,載《道家文化研究》第17輯,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99年版,第78—79頁;王中江:《初讀郭店竹簡〈老子〉》,載《中國哲學》第20輯,遼寧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114頁;聶中慶:《郭店竹簡〈老子〉研究》,中華書局2004年版,第245—246頁。
[48]見荆門市博物館編:《郭店楚墓竹簡》,第113頁;裘錫圭主編:《長沙馬王堆漢墓簡帛集成》(肆),第3頁、第194頁。
[49]在通行本《老子》首章中,以“無”和“有” 内容的“玄”是表徵“道”之存在樣態的概念。作 “道”之存在樣態的“玄”是“無” 和“有”的統一,“玄”在《老子》中已成 一個哲學概念。《老子》作 哲學概念的“玄”在後來得到了進一步的發展。揚雄的《太玄》將“玄”視作宇宙本原、本體的代名詞。東晋的葛洪亦將“玄”作 宇宙大本,提出了“玄道”的概念,葛洪所説的“玄”就是指“道”,“玄道”更傾向於就人和“道”的關係説,帶有道教神仙修煉論的色彩。隋唐時期,“玄”又成 重玄學的重要内容,道教重玄學的“重玄”不僅是一種方法,而且還具有本體論、境界論、修養論的含義,這是對《老子》以來道家道教“玄”概念的發展。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