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比較諸古本可知,嚴遵本和通行本《老子》都是在漢簡本的基礎上再作章段分合的結果,且分合的動作不大,各自衹涉及那麼幾章。其中,通行本《德篇》即直接繼承了漢簡本《老子上經》的章數44。由此,我們不得不反問:劉向定著《老子》 何不能像通行本那樣采取直接繼承的辦法,而一定要改成“上經三十四,下經四十七”這樣違逆漢簡本的章數劃分呢?此其一。其二,據筆者的研究,劉向定著《老子》總分81章,上篇37章,下篇44章,其根據在《漢書·律曆志》中即可以找到:81章對應黄鐘一龠之數,37章、44章的劃分則出自中數五六之比(5∶6),且此兩數是劉向、劉歆父子律曆學(三統曆)的兩個基本數字。由此來看,既然定著《老子》上下篇 37章、44章之理已存在於劉向、劉歆的曆法理論中,那麼通行本的章數劃分難道完全不可能出自劉向的設定嗎?與此相對,今人强執劉向定著《老子》上篇 34章、下篇 47章的這種説法,又有何道理可講,何數理作 其分章根據而可尋呢?其三,有人認 ,《老子》81章和上下篇37章、44章的劃分,在劉向之前可能已經存在,如此一來則劉向定著本不過是對此作了繼承罷了。寧鎮疆即持此説。就《混元聖紀》所引劉歆《七略》文,寧氏説:
從此佚文的“定著”中,似乎今本的81章的確是劉向手定。但細加分析,并非如此。因 最後所得的“八十一章”,是除去“複重”的“三篇、六十二章”得來的。也就是説,剩下的“兩篇”已經作“八十一章”的劃分了,即在劉向之前“八十一章”本就業已形成。……對此,還可證明的是,《漢志》於道家還記有“《老子傅氏經説》三十七篇”,“三十七”這個數字不是任意的,因 它與今本《老子》上篇《道》經的章數正好吻合。也就是説,傅氏所見《老子》就已經是八十一章本,而他不過是“説”了《道》篇而已。[53]
現在看來,寧説有一定的道理。劉向校理《老子》,當時有三個本子,一個是中祕《老子》,書分上下篇;一個是太史所傳《老子》,書一篇;一個是劉向自己所傳《老子》,[54]書分上下篇。總共5篇,143章。劉向校之,除去複重3篇62章,餘2篇81章。此2篇81章,與劉向定著本相應。由此可知,劉向定著本的篇章數即本於此前某一舊本。《漢書·藝文志》所載西漢《老子》有四種,一曰《老子鄰氏經傳》四篇,二曰《老子傅氏經説》三十七篇,三曰《老子徐氏經説》六篇,四曰劉向《説老子》四篇。筆者認 ,鄰氏、傅氏、徐氏都生活在黄生、司馬談之後,他們大概是武帝后期至元帝時期的學者。《鄰氏經傳》《徐氏經説》的分篇較粗,無法據以推測其所傳《老子》本的篇章數。而《傅氏經説》的分篇頗細,共37篇,且此“三十七篇”之數正好與通行本《老子》上篇37章相合。在此,存在兩種可能:一種像張舜徽所云,《傅氏經説》37篇“乃傅氏所撰《經説》論文之實數,自不得附會 《道經》之三十七章”;[55]另一種則如寧氏所説,《傅氏經説》37章反映了《老子·道篇》的章數。而寧氏之説,其實出自孫詒讓《札迻》。[56]衡量這兩種可能,都未必絶對正確;不過,後一説無疑更具有學術意義。筆者認 ,如果《傅氏經説》的確衹推演了《老子》上篇37章之經義的話,那麼上下篇37、44章的本子在劉向校書之前即已存在。如此,則所謂劉向定著本不過是作了直接的繼承罷了。(www.xing528.com)
總之,上篇37章、下篇44章的《老子》本子,無論是由劉向首先定著的還是由其繼承的,我們都可以説,通行本《老子》的分章其實來源於劉向定著本。在當前,這仍然是一個最可靠的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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