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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向定著上下篇章數的依據及關係 | 簡帛思想研究第八輯

时间:2023-08-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具體説來,在劉向本中,總章數“八十一”的設定優先於上下篇章數“三十七”和“四十四”的設定。在上文,筆者已有所回答,這裏再作集中的論述:其一,劉向本上下篇章數三十七與四十四之比非常接近中數五六之比(5∶6),而中數五六在《三統曆》中起着關鍵作用,是構造《三統曆》的基本數字。换一句话说,中數五六即是劉向定著《老子》上下篇之章數的數理根據。

劉向定著上下篇章數的依據及關係 | 簡帛思想研究第八輯

劉向 何將上篇定著 三十七章,下篇定著 四十四章呢?這是本節需要着重探討的問題。杜光庭、陳景元等學者論述其根據,衹説到天地、陰陽、奇偶處,其解釋非常簡約。很顯然,他們的追問和思考不够深入。在筆者看來,這一問題應當包括:

第一,劉向 何不將《老子》上篇設定 一章、三章或五章,下篇相應地設定 八十章、七十八章或七十六章;或者相反,將上篇設定 七十九章、七十七章、七十五章,下篇相應地設定 二章、四章或六章呢?首先,需要説明的是,《老子》總章數的設置一般優先於上下篇章數的設定,嚴遵《説目》已表明此點。這即是説,上下篇章數必須理解 總章數的分解,而不是相反——總章數 上下篇章數相加之和。具體説來,在劉向本中,總章數“八十一”的設定優先於上下篇章數“三十七”和“四十四”的設定。其次,劉向已將篇序(《道》上《德》下)的意義與奇偶數關聯起來,故上篇(《道》)必 奇數章,下篇(《德》)必 偶數章。回到本段開頭提出的問題,從歷史的角度來看,這是很容易回答的。至遲從帛書本起,《老子》文本就已經形成了上下篇的篇幅及其章數大體對稱的結構,漢簡本和嚴遵本的分章即是如此。據《韓非子·解老》,韓非本已呈現出如此的文本特徵。這即是説,自戰國晚期以來,《老子》的文本就已經形成了上下篇的篇幅及其章數大體對稱的文本傳統。據此,劉向在西漢成帝時期定著《老子》上下篇的章數時就不可能嚴重地偏離“平衡”和“對稱”的原則,而將《老子》上下篇作1∶80、3∶78、5∶76,或作79∶2、77∶4、75∶6之類的章數設計和文本裁劃。

第二,劉向定著《老子》上下篇, 何一定要將《道》篇的章數裁劃得比《德》篇的章數略少呢?這是一個比較關鍵的問題。其原因可能有三:一者,從文本傳抄的歷史來看,嚴遵本和劉向本《道》篇的章數設置均比《德》篇少一些。依此,劉向本《道》篇的章數設置比《德》篇要少一些,這是合乎當時的文本傳統的。實際上,劉向没有更改漢簡本上經(《德》)的章數“四十四”,而衹是將下經的章數“三十三”改 “三十七”,以作 新本上篇的章數而已。二者,從學理上來看,劉向定著《老子》二篇八十一章固然有將上下、陽陰、奇偶數與《道》《德》二篇相配之義,但是在章數的多少上并不能因此獲得一個確定的規定和裁劃。這即是説,在學理上,劉向完全可以將上篇設置 四十一章、下篇設置 四十章,或者將上篇設置 七十九章、下篇設置 二章,然而問題正在於:劉向 何不將《老子》上篇的章數設置得比下篇要多一些呢?除了從文本傳授的角度來作解釋之外,筆者認 ,回答這一問題還應當深入到劉向的思想中去作考察。據《漢書·律曆志》,劉向、劉歆父子既然具有以奇偶數代表宇宙秩序,并具有以中數五六 律曆數生成之源和生成之根本的思想,那麽這就决定了上篇的章數必須 奇數,且略少於下篇,而下篇的章數則必須 偶數,且略多於上篇。實際上,中數天五地六本身即是秩序和尺度,它預先决定了章數較少者居於上篇,章數較多者居於下篇。這是第二個原因。三者,劉向將“道”“德”觀念宇宙論化,這一點就决定了他必須顛倒傳統的篇第次序,而改 《道》上《德》下了。這三個原因綜合起來,劉向即不得不將《道》篇列於上篇,并將其裁劃 三十七章了。(www.xing528.com)

第三,更 具體的是,三十九與四十二及三十五與四十六,對於《老子》上下篇來説,也是兩對可能的章數選擇,然而劉向 何一定要選擇“三十七”與“四十四”两个數字來設置《老子》上下篇的章數呢?通過比較可知,劉向本下篇(《德》)章數“四十四”實際上直接來自於漢簡本,漢簡本上經(《德》)的章數即 四十四。因而劉向定著《老子》上下篇的章數,其實不過是將漢簡本下經(《道》)的章數“三十三”重作裁劃,而推演 “三十七”章而已。這樣,相關問題就可以簡化 : 何劉向一定要選擇數字“三十七”來作 其所定著《老子》之上篇(《道》)的章數呢?筆者搜索了相關文獻,“三十七”這個數字在西漢以前的文獻中出現的次數很少,與“八十一”“七十二”兩數不同,很難説它是一個對漢人頗具魔力的神秘數字。筆者認 ,劉向之所以將《老子》上篇裁劃 三十七章,其原因仍然需要到他的天道觀(宇宙觀和律曆觀)中去尋找。突破性的發現乃在於“三十七”與“四十四”之比(37∶44),非常接近中數五六之比(5∶6),而中數五六在劉歆《三統曆》中 太極之數,以數的形式象徵“太極中央元氣”,從而成 律曆數的本原。比較三十七與四十四(37∶44)、三十九與四十二(39∶42)及三十五與四十六(35∶46)這三對數字,毫無疑問,衹有前一對數字的比值最 接近中數五六之比。

接下來的問題是,我們如何證明劉向對於《老子》上下篇章數的設定,正好與中數五六之比具有直接的關係呢?這是一个關鍵問題。在上文,筆者已有所回答,這裏再作集中的論述:其一,劉向本上下篇章數三十七與四十四之比(37∶44)非常接近中數五六之比(5∶6),而中數五六在《三統曆》中起着關鍵作用,是構造《三統曆》的基本數字。其二,劉向本總章數“八十一”及上下篇章數的比數为五六(5∶6),并 《三統曆》及《譜》的關鍵數字,二者互證,由此可知劉向將《老子》上篇章數設定 三十七不是偶然的;而因此,筆者的論證也就不屬於所謂巧合。其三,設使劉向將上篇章數設計 三十九或三十五章,那麽這就會導致上下篇的章數比遠離中數五六之比。由此反證,衹有將上篇的章數設定 三十七章纔是最 恰當的,同時在設計方案上也是最 簡潔的。其四,通行本將漢簡本第60章分解 三章,即第17、18、19章,其中前兩章在郭店楚簡本中原本共章,且在“大道廢”前有一“故”字;不但如此,帛書本和漢簡本亦有此“故”字。通觀從漢簡本《下經》到劉向本(通行本)上篇的分章,其變化共有三例,但唯有此處的文本分解(分章)很不合理。筆者尋思其原因,推斷劉向可能 了满足三十七章數的設定而有意將它們生硬地分拆開來了。由此可知,數字“三十七”對於劉向定著《老子》上下篇的章數來説具有特别意義。而這個特别意義在筆者看來即是由中數五六之比(5∶6)預先决定的。换一句话说,中數五六即是劉向定著《老子》上下篇之章數的數理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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