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董思靖、謝守灝(1134—1212)、陳景元(1024—1094)和杜光庭(985—933)四位古人對於通行本《老子》章數的詮釋和論證。董思靖《道德真經集解·序説》曰:“河上公分八十一章,以應太陽之極數,上經三十七章,法天數奇,下經四十四章,法地數耦。”[6]謝守灝《混元聖紀》卷三曰:“參傳稱《老子》有八十一章,共云象太陽極之數,《道經》在上,以法天,天數奇,故有三十七章;《德經》在下,以法地,地數偶,故有四十四章。”[7]董、謝二氏均認 河上公本的章數“八十一”乃“通上下經以應九九之數”(《混元聖紀》卷三)[8],上篇三十七章,奇數法天,下篇四十四章,偶數法地。這些説法都力圖從“天地—陰陽”的宇宙論原理出發, 《老子》二篇八十一章本作理論上的論證,應該説這一論證在總體上是符合漢人的思路的。
通過比較可知,董氏的説法很可能抄自謝氏,而謝氏的説法又出自北宋的陳景元和唐末五代的道門領袖杜光庭。陳景元《〈道德經注〉開題》曰:“上下二卷,法兩儀之生育,八十一章,象太陽之極數,是以上經明道以法天,下經明德以法地。天數奇,故上經三十有七章;地數偶,故下經四十有四章。此皆起自先賢,且仍舊貫。”[9]杜光庭《道德真經廣聖義》曰:“上經法陽,象天數奇,故三十七章也。”又曰:“然此經下卷法陰象地,其數偶,故四十四章也。”[10]這種以天地陰陽來解釋上下經之先後及章數之多少的做法,在總體觀念上與嚴遵的《説目》一文是一致的,即天地、陽陰與上下、奇偶的觀念相應,但是在具體解釋上二者有較大的差别。嚴遵以八九陰陽二數相乘,總分《老子》 七十二章,而嚴遵的這一分法正體現了“一陰一陽之謂道”(《周易·繫辭傳》)的觀念。劉向定著《老子》 八十一章,則與严遵的觀念有所不同:正如陳景元所説“象太陽之極數”,劉向的做法彰顯了陽道。據《繫辭傳》,自一至十,十數分 奇偶、陽陰兩類,“九” 陽數之極,亦 太陽之象;漢代易學,又以七、八、九、六 四象,而“九” 老陽之象。以“九” 基礎,自一至九乘之,象徵陽道的展開,而九九八十一即“象太陽之極數”。在通行本中,上篇三十七章, 奇數,下篇四十四章, 偶數,而單純依賴這種章數的奇偶即可以與天地、陽陰、上下(宇宙秩序)的觀念相應,同時此一觀念也確定了“道”“德”觀念的先後及《道》《德》篇序的上下。(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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