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陪审员坐在高高的审判席上,确实感觉与当单位的代理人不同了。以前代表银行到法庭,当然要维护本单位利益,搜集证据,字斟句酌,据理力争,立场很明确,目的很执着。这种状态下的人,思想和眼光是不自由的。而陪审员不一样,不涉及利益,也不必有固定的立场,可以同情被告,也可以质疑原告。我自己的价值观就是判断的尺子,对案子的分析是我自己的,提出自己的疑点没有顾忌,我很喜欢这样的参与。
社会果然千奇百怪,看似平庸老百姓的家长里短中,竟蕴藏着那么多曲折复杂的纠纷。当我把我的惊奇讲给大家听时,又让人家给上了一课:这种杂乱是好事,您觉得琐碎古怪的这些故事以前在法院确实见得不多,可您意识到没有,这恰恰是社会进步的一个反映,是一直进行的法治教育普及的成果。越来越多的人对法律有了依赖,一事当前,不再去托门路或花钱私了,或更极端的想到拳头、棍棒,而是求助法律,从而大大防止了普通纠纷向恶性发展的可能。本来嘛,这个世界上的大多数人都是通情达理的,如果有了一个大家公认的标准,一把令人信服的尺子,事情又何必非得闹到你死我活的程度呢。
言归正传,就说说我当陪审员的故事吧。以前我的朋友和同事几乎都劝过我,要改改自己的脾气。尽管大家说的很婉转,拐弯抹角的,可所表达的意思却是明确一致的:别这么较真儿,该说的说,您总该先看看场合吧,别什么事还没考虑完整呢,前半部分已经从嘴里说出来了,这样容易吃亏的!
当然这些都是善意的、充满友情的话。其实我也早知道自己在很多方面是不够成熟的,一事当前,应该怎样去应对才有利,对我们这个年纪的人来讲并不难判断。可我却常会选错,有问题就是有问题,为什么掩盖?为什么还要硬说没问题甚至是成绩!往往是说出来发现有人不自在了,才意识到又失口了,下次说话一定要慎重了!可下次,又没做到,上次和下次没啥区别,没一点改善,在这方面几十年倒是做到的了“一贯”二字。您或许可以理解这点,其实在我们每个人身上都存在着改不掉或他自己根本就不愿改的毛病。
当了人民陪审员,我发现在法院再没人劝我改了。看出问题就说,说明咱的工作投入、认真,居然还受到了鼓励。这对我来讲,何等快意!我觉得这工作才真正适合我,您同情谁,替谁惋惜,说出来;您气愤、您无奈也说出来;您若较真儿,也可以,讲出道理来。
从法庭回来,大家常会在一起讨论各自参与审理的案子,当我们陪审员的看法与审判长的意见不一致时,说还是不说,这就是个问题。问过很多人,好像真没有因陪审员的异议而影响判决的先例。左老师经常参加我们的讨论,有时会“依法解释”一番,同时她又鼓励我们可以把自己的不同观点正式向法庭表达出来。人民陪审员若能依自己的推理和判断向法庭指出某当事人的疑点和纰漏,就能使自己的意见成为法庭参考的有分量的依据。陪审员可贵的是入情入理的分析和嫉恶如仇的精神,若再能理智地说出你们对善恶是非的判断依据,坚持做自己认为应该做的事,也许就能制造出一个“先例”来。这实际上是给人民陪审员提出了一个挺高的要求,但我们的努力真能迈出这一步吗?
故事从我们参与审理的一起敲诈勒索罪开始。案子的情节是这样的:醉驾哥Z某逆行抢路,剐蹭了A先生的车,双方理论过程中因Z某亮出凶器(改锥)而致对方报警,警方介入自然于Z某不利,于是他主动提出私了,数日后双方按约会面,当A先生接过那笔商定的赔款时,角色易位,A先生由此成了被告,被控敲诈勒索,而且在接受赔款的时候被警方当场拘捕。公诉人对被告犯罪事实的描述是:“以将向公安机关告发并追究被害人刑事责任相威胁,敲诈被害人人民币5万元,后被查获。”这样所需人证、物证俱全,被控罪行又实施于警察眼前,得出这样的结论应该是可以说服人的,但此案的成因和经过在起诉书中的表述是不完整且模糊的,疑点若隐若现地贯穿于本案始终。
什么是敲诈勒索罪?为什么被敲诈?起诉书中寥寥数语,难免让人一头雾水,审判长对案情以及适用的法律作了大致的介绍,引导我们带着问题参与这一案件的审理。
在长达四个小时的庭审过程中,公诉人与被告、辩护律师各执一词,在A先生有罪与非罪之间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审理中,审判长深入细致的法庭调查,不急不躁的倾听陈述,使我们对原本模糊不清的案件逐步有了了解,案情也逐渐清晰完整起来,在充分了解事件的来龙去脉和众多的细节后,陪审员对罪与非罪也有了自己的判断。
如被害人为何被敲诈?在法庭调查过程中我们才逐步知晓了Z某酒后驾驶、逆行和故意伤害他人以及危害公共安全的全部事实。而此案中Z某和报案人B某均为本案的当事人,均与本案存在着一定的利益关系,不应作为证人,其证言也不应采信。此外,案发当日的几个细节也令人感觉蹊跷,这些细节的戏剧性巧合使我们不得不深入思考。
案发现场的时间、地点均由被害人安排,其选中的星空咖啡厅就在丙派出所附近,被害人、被告、现金、警察,出场的顺序如电影镜头般完美,暗示被害人对出警时间、案情发展有一定把握,似在掌控之中。丙派出所记录:收到受害人报案的时间是2010年5月25日晚21时。而报案人B某所述的事实经过是:当晚21时许,双方四人见面,之后协商赔款及起草和签订协议、出具收条、欠条等,(时间大约需要30到40分钟)在B某出外复印协议时向派出所报案。这就出现了一个时间差,即:报案时间在前,“敲诈勒索”在后,这是本案一个待双方解释或三方解释之处。很多细节都在指向一种可能:这是想通过“设局”来摆脱困境的一个编排,最初的过失一方后来甚至企图从运作中获利,“被害人”对自己的聪明过于自信了,我们不能眼看着这种自以为得意的高明得逞。
庭审结束的合议中,尽管对敲诈勒索罪的法理定义并不了解,但是我们两位陪审员对此案罪与非罪的感觉却不谋而合、高度统一。我们从情理上、逻辑上认为A先生在此案中没有构成犯罪!(www.xing528.com)
带着检察官和审判长认为被告有罪,而我们认为被告无罪的困惑回到办公室。我们将庭审中的不解和想法与陪审办公室的负责人进行了交流,我们一起查了《刑法》关于敲诈勒索罪的司法解释,对于敲诈勒索罪,《刑法》的解释是准确明白的,敲诈勒索罪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不具有这种目的,或者索取财物的目的并不违法,则不构成敲诈勒索罪。从法理上讲此案中的被告也不应被认作犯罪,法律条文证明我们的感觉是对的,我们就有理由坚持自己的看法!应该说我们很多陪审员参加庭审时所作出的判断大都经历这种过程,毕竟不是专业人员,我们对案情有了一定了解后,我们首先会用情理、道德、善恶这类标准来衡量涉案的各方人员,最初的思考往往是缺少法律依据的,所以在“第二时间”尽快掌握涉及有关案情的法律知识是至关重要的。
被告A先生是Z某酒驾撞车案件的受害者,其主张权利,索要赔偿的做法在情理之中,不应视作主观恶意的犯罪行为。Z某酒后驾车、逆向行驶且故意撞车的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了被告A先生的人身、财产及精神伤害理应受到处罚和付出相应赔偿。事发后是Z某的亲属多次主动与A先生联系赔偿事宜,而A某并未主动威胁被害人,迫切希望私下调解的应是“被害人”Z某一方,A某在案情发展过程中表示要追究此案刑事责任以及要求赔偿的做法,不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时至今日A先生也未取得任何合理赔款。实际上他在案情发展中一直是个被动角色,正在一步步成为这场博弈中的失败者,成为真正的受害人。
合议中“无罪意见”以2∶1的结果成为了多数,审理这个普通案件的进展过程引起西城人民法院相关领导的高度重视,最终被提交到审判委员会讨论,由审判业务的资深法官们来对此案作出决策!
审委会上,我以陪审员的身份发言:本案被告A先生为维护个人权益的行为未超出合法范围,尽管出于贪欲索要的赔款数额或许偏高,但相比类似案件中几十万、上百万的赔偿诉求,A某索赔金额于法于理并不过分。而“受害人”一面主张“私了”,主动安排与被告协商赔偿,一面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做法是不道德的行为,存在凭借自己的运作来操纵法律之嫌。司法机关应深究其操作过程,使其本人及民众认识到,在公正的法律面前,任何带有恶意的预谋都是徒劳的,不应得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审委会的成员们在认真听取了我们的意见后,对案件进行了热烈的讨论,最终结论与我们的意见一致:被告人无罪。
会议结束后,我们才意识到我们真的制造出了一个“先例”,对这个结果,大家都有些意外,也很振奋。甲区法院陪审办的负责人左老师说,陪审员在审委会上否定了审判长的意见,是她在法院工作了半个世纪以来从未发生过的事情,她认为这是一个很有意义的先例。而我的内心感到非常喜悦。我们的观点能得到法律的认可,我们的积极参与也是有价值的。
此案最终由检察院撤诉了结。但是它的积极意义不应被淡忘,在公开的案件审理过程中,陪审员被公认是人民群众的代表,随着社会的进步,他们的参与程度会越来越受到关注,只有切实保证陪审员在独立发表意见、有效参与审判、影响并监督判决结果等方面能真正落实,一步步走向司法民主与大众参与,才能充分体现“让人民分享司法审判的权力,以权力制约权力。”而人民陪审员逐步摆脱作为陪衬的形象和位置的过程,或许就是“有效防止司法独断与专横,保障公民自由、民主”的渐进步伐,这样,社会固有的对陪审制度所持的怀疑态度也必将随之改变。
法律的权威来自公正,要做到“令人信服”并不容易,法官不可能在各个领域内都是内行,调解、判决的依据也不会凭空而来,所以蕴藏在陪审员中的各方面的专业知识就有了用武之地。
我的原工作单位是在银行,参加工作就是从信贷员做起的,直到退休,几十年和债务人、贷款、利息、确认债权、清理不良资产打交道。缠斗久了,那些看似一团乱麻的陈年旧账已吓不住我了,作为陪审员,在处理一些债务纠纷时,我就可以发挥专业特长,帮助法官作出有凭有据的正确裁定了。
有一次,陪审员宋老师找到我,她正在参与一个债务纠纷的案子,两个当事人对偿还欠款的数额各不相让,从一审打到二审,又被发回重审,历时三年了。其实就是一个利息计算的问题,原告(债权人)坚持要复利、要违约金,但他索要数额的计算依据被告不同意,宋老师说:要让原被告心服口服,只能依据法律规定,计算出精确的欠款数额。
算利息,这可是我的专业,尽管这是一个复杂琐碎的计算过程,而且此案已历时多年,期间被告分次偿还过多笔欠款,银行的贷款基本利率也进行过多次调整,这些都增加了计算的困难,我还是把“作业”接了下来,为了让原被告心悦诚服地接受判决,我将本案案卷的有关材料复印后带回家,当晚就查阅了这几年银行利率调整的文件,按照审判长确定的法律依据,计算出精确到分的欠款数额。这是一份经得起推敲的利息计算表,法官的判决因此有了依据,最终原被告皆服,达成了和解,结案后双方都给法院送来锦旗,皆大欢喜中,久而未决的案件圆满解决。
这一桩桩在陪审过程中获得的小小成功使我获得了成就感,虽说微不足道,但对我这样已经被时代“边缘化”的退休大妈来讲已足够了,当你的付出换取的回报不是以“利”的形式、物质的形式来表现,而是在精神上给你振奋,让你自豪,你就会被这些收获所鼓舞。对老年人来讲,这是个挺奇妙的动力,虽然您老人家正一步步走向衰老,可您的身心还充满着向上、向前的劲头,从这意义上来讲,我还真是要感谢这一份陪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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