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的一天,20多名农民工来到了甲区法院,他们要状告拖欠工资的包工头。然而,由于没有合同、欠条等证据,也没有明确的被告,法院无法立案。我在法院调解室接待了他们,此时,农民工情绪非常激动,扬言要绑架包工头,我仔细听完农民工的叙述,原来,这些农民工都是河北人,通过朋友之间互相介绍一起给某公司的某承包人打工,修马路,没有签订合同,公司只给他们这些人提供了临时帐篷。农民工按照包工头的要求,工作两个月,马路也修完了,但工钱却迟迟不发。他们告诉我说:“我们这些人,每天都出去捡菜叶吃,有的人实在熬不住了,跑回家了。剩下的人有的病倒了,在帐篷里躺着,您可以到我们的驻地去看看,我们真的实在没办法了,只能依靠法院了。”听到这里,我问道:“是不是你们修的马路质量有问题?是不是你们与包工头有啥争议?”他们回答说:“包工头也不说有啥事,就是不给发工资。”我接着问:“你们修的马路现在使用了吗,谁能证明那段马路是你们修的?”农民工说:“附近的小区居民都能为我们作证明。”详细了解了整个过程后,我心想,一定帮帮这些农民工,这就是我的社会责任。
当天晚上下班后,我和人民调解员小孙冒着38摄氏度的高温,去了工地现场,在农民工的帐篷里,我们了解到,这20多名农民工既没有与发包方签订合同,也未与承包方签订合同。工程完工后,他们本想得到自己应得的36000多元血汗钱,没想到承包公司却是一拖再拖。我们还在现场里里外外看了一遍,在帐篷上找到了某公司的名称,拍了照,同时安慰了在帐篷里生病的工人。第二天,我和小孙又来到工地,找到了包工头,向他讲清了不及时付给农民工工资的利害关系和法律后果。同时对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农民工出门在外很不容易,倘若他们是你的亲人,你又将心情如何呢?”经过一番耐心的调解,包工头答应明天就给拖欠的工资。这些农民工听后顿时欢呼跳跃起来。此刻我们的心情也是久久不能平静,既高兴又担心,高兴的是:包工头终于答应给钱了,担心的是如果承诺不能兑现,我们为农民工维权的工作又将任重而道远。(www.xing528.com)
第二天上午,我们怕此事不能落实,又早早地来到工地,督促包工头履行承诺。上午9时许,3万余元工资终于发到了农民工手中。这为农民工讨薪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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