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我在法院调解了这样一个纠纷,朱先生的姐姐去世后,留下九十多岁的老母亲,还有一套三居室住房。这套住房引发了纠纷,朱先生和母亲把姐夫和外甥告上了法庭,官司一打就是几年,最后姐夫和外甥胜诉了。可这个家并没有因为有了法院的判决而停止战争;朱先生和母亲仍然居住在三居室里生活,姐夫拿着三居室住宅的电卡不给买电。为此,这一家人是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三居室也被隔成两半。姐夫在晾台上打成门进出,这样的情景让执行法官都挠了头,所以,案件执行起来是一拖再拖……
有一天,朱先生又来到法院的人民调解室法律咨询,我马上跟他说:“我看您家的事还是调解解决吧。”朱先生带着疑惑的口气说:“能行吗?我家的官司可打了十年了。”我说:“只要亲情还在,问题应该能够解决。”谈话中,朱先生对我说:“原来我姐姐是北京知青,我姐夫是山西人,随着我姐姐返城,姐夫也来到了北京。当时我家住房特别困难,一家人居住在一间小房里,后来父亲单位给我家解决了两套住房,也就是这套三居室和一套一居室。当时,我和我姐签订了家庭协议,姐姐负责老母亲的生老病死和赡养居住三居室,我住一居室。没想到,居住还没有两年呢,我姐姐就撒手人寰了。房子归我姐夫了,我母亲也由我来赡养了,我为了照顾年迈多病的母亲辞去了工作,并多次与姐夫协商把房子换过来,他就是不同意。现在,我姐夫又有新女友了,我能不生气吗?如果我实在要不回房子,干脆就把房子烧了,与他同归于尽”。我理解朱先生的心情,同时还要寻求解决的办法。
我用手机拨通了朱先生姐夫的电话,给他做起了思想工作。我说:“不管怎么样,您虽然得到了房子,但是,要饮水思源,您想想,您爱人如果在世,能不管自己的母亲吗?我看事情总要解决,你们这么继续争下去也不是个好办法。”朱先生姐夫说:“官司我赢了,强制执行的状子我又递到法院了。”我说:“您的官司赢了,这不叫赢,家里的事情妥善解决好,这才是赢家。朱先生可是你孩子的亲舅舅呀!朱先生的母亲也曾是你的丈母娘,你也叫过妈呀!毕竟你们曾经是一家人,在房产的背后还有亲情在,房产好断,亲情可不好断啊!你虽然申请了强制执行,但是,执行法官也是人,执行法官也有父母,能把九十岁的老母亲执行出门吗?您考虑过吗?”两个问号让朱先生的姐夫沉默了。我趁热打铁说:“调解吧,调解没有输,双方都能赢。”电话劝解整整持续了40多分钟。这时,朱先生的姐夫思考片刻说:“您用手机打电话这要浪费您多少钱呀,看到您为我们这个家这么费心,明天我去法院撤诉。”(www.xing528.com)
这次通话给这家人调解成功奠定了很好的基础。后来,在我多次的沟通下,双方终于同意坐到了一起,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制订了调解协议书。九十岁的老人搬到儿子朱先生家里居住。十年的房产纠纷我用一个“情”字解决了,濒临破裂的亲情又得以平复,我心里高兴极了!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