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体虐待
不同的国家对这一虐待形式有不同的专业定义。例如,土耳其将其定义为“任何看护人对儿童直接施加的痛苦的创伤性打击,并留下伤痕持续48小时以上”;美国目前定义为“有一个明确的、极有可能的或可能的有意行为,这个行为对儿童造成了伤害或有可能造成伤害”;英国和我国香港地区关于身体虐待的定义是“指对儿童造成身体伤害或痛苦,或不作任何预防使儿童受伤或遭受痛苦”(杨子尼,2003)。但有另一些研究则表明,许多不同文化的国家认为对儿童有意地施加痛苦的体罚对于使儿童变得坚强、培养其忍耐、使其忠实地继承该文化是极其重要的,因此体罚常常被教师和父母用作管教孩子的重要手段,以此来培养孩子的性格,教他们自尊,使他们懂事,减少他们的行为问题,而不被视为身体虐待。
2.性虐待
对这一虐待形式,国际上有较统一的认识,即无论儿童是否同意,任何人在任何地方对儿童直接或间接作出的性利用或性侵犯都视为性虐待。它包括所有形式的性活动,例如让儿童接触淫秽书刊或利用儿童制作色情制品等。
3.精神虐待(www.xing528.com)
综合各方面的文献,精神虐待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的内容:①对一个儿童情感及心理行为发育造成了不良结果,即时或永久性地导致了儿童行为、认知、情感、机能活动的损害;②这些不良结果是由羞辱、恐吓、拒绝、孤立、藐视、剥夺、漠视儿童的情感需要等行为方式所造成;③这些行为方式没有直接涉及身体接触和性的内涵。有学者认为精神虐待是儿童虐待与忽视的核心问题,构成了儿童虐待与忽视各不同类型的基础。与身体虐待相比较,它更容易对儿童造成不良的负面结果,对儿童有长期的严重影响。正因为如此,现在越来越多的个人和组织开始把注意力投向儿童在精神/心理方面所受到的伤害。最近,精神/心理虐待与忽视概念的并行提出也是这一趋势的反映。但由于界定标准的困难和模糊,这一问题尚处于争议之中。
4.忽视
在大多数国家,忽视是各类型虐待中被举报最多的形式,但它对婴儿及年幼儿童的身心发育具有毁灭性的打击。对于儿童忽视,目前国际上也缺乏明确的定义和科学的判别标准。美国认为儿童忽视就是“由于父母缺乏监督和关照而导致的伤害:包括食物、住所、衣服的缺乏;因为不能及时接受医疗需求而引起的严重健康问题;将孩子置于一个不安全的环境中等”。土耳其的定义是“一个儿童的营养、医疗、教育、情感、安全需要被有意地忽略”(杨子尼,2003)。总体而言,忽视的内涵包括:严重地或长期地、有意或忽略了儿童的基本需要(例如足够饮食、衣服、住宿、教育及医疗照顾),以致危害或损害了儿童的健康或发展;或在本来可以避免的情况下使儿童面对极大的威胁(包括饥寒、长期缺乏照料、强迫儿童从事与其体力或年龄不相符的工作等)。
目前国际上普遍认为忽视应包括身体的、情感的、医疗的、教育的、安全的和社会的六个方面:①身体忽视,即看护人忽略了对孩子身体上的照料(如衣着、食物、住所、环境卫生等),它可以发生在孩子出生前(例如怀孕的母亲饮酒、吸烟、服用违禁药品);②情感忽视,没有给予儿童足够的爱,父母间长期的或极端的虐待,对儿童拒绝心理上的关心和爱护,拖延或没有给予心理上的安慰,忽略儿童的情感需要,任其滥用毒品,任其行为不当;③医疗忽视,指的是拒绝或拖延医疗需求和医疗保健(如忽略口腔保健,拖延牙科疾患就诊,不能按时完成预防接种);④教育忽视,不能最大限度地适时提供接受各种教育的机会,从而延误了智力的开发(也包括道德教育和心理健康的忽视);⑤安全忽视,是由于看护人的疏忽使得孩子的生长和生活环境存在安全隐患,而有可能使儿童发生危险(例如将孩子独自留在家中);⑥社会忽视,当前文献很少提及社会忽视,其实社会环境的方方面面和儿童福利政策无不影响着孩子身心潜能的充分发挥。如环境污染损害儿童的健康;被打斗、凶杀、色情内容污染的音像作品及不健康的儿童读物充斥文化市场,毒害儿童的心灵;伪劣儿童食品泛滥于市场,损害了孩子的身体;应试教育导致的激烈的竞争环境给予儿童莫大的压力;贫困剥夺了儿童接受教育的机会,不少儿童得不到应有的医疗保健等。这些都应该得到社会的应有重视,社会工作者也应当从制度层面进行干预,如以参与制定相应的反贫困社会政策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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