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举全国之力,对贫困儿童群体进行全面保护
一是逐步扩展社会救助的覆盖范围,适度提高救助标准,有助于把排斥在现行救助制度框架外的部分低收入儿童纳入其中,以舒缓他们面临的贫困处境。针对超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的儿童,可行的办法是:对那些采取了补救措施,符合现行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贫困儿童,要及时纳入城乡低保制度;对那些仍未采取补救措施的贫困家庭中的儿童,要通过临时救助等方式以确保他们正常的生活和学习。二是建立贫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全国性的贫困儿童生活保障制度,对所有贫困儿童进行生活救助。三是启动为所有儿童设立“个人发展账户”的研究工作。个人发展账户的实质是“资产账户”,理论基础是美国学者20世纪90年代初倡导的“资产建设”。其基本设计是:政府为所有儿童提供一份相同数额的开户存款,贫困儿童还可获得一定数额的存款补贴。儿童的家人、亲属和朋友每年还可以在这一账户上另外注资,未达上限额,免交税款。这些钱将一直保留在账户上,直到儿童18岁时才能自由动用。
2.支持和重建家庭,改善贫困儿童群体的成长环境(www.xing528.com)
一是在经济上支持家庭。根据现行制度设计,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均是以户为单位确认资格条件的。我们建议:对寄养、领养家庭的孤儿群体,可采用国际上通行的分类救助方法,在确认获得救助的资格条件时,不考虑这些家庭的经济条件;对城乡低保儿童,分类救助实行普惠制。二是在公共服务上帮助家庭。目前,贫困家庭未成年人子女上学难的焦点已经转移到高中阶段。为此,我们建议,尽快对全国处于高中阶段的贫困儿童实施免费教育,使这些孩子能够获得一个适当的人生起点。事实上,这一建议也符合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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