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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在非遗保护中的有限效用

更新时间:2025-01-13 工作计划 版权反馈
【摘要】:2011年11月,冯骥才先生在“中国木版年画国际论坛”上提出了“非遗后”时代的概念,即完成了非物质文化遗产认定之后的时代[1]。在“非遗后时代”,应该真正从重申报转向重保护的道路,关注传承人的现状和今后的发展[2]。笔者认为,鉴于新媒体的功能属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自身特点,在“非遗后”时代,对于保护与传承非遗,新媒体的作用将会大大减弱,仅能发挥有限的补充作用。

2011年11月,冯骥才先生在“中国木版年画国际论坛”上提出了“非遗后”时代的概念,即完成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后文简称非遗)认定之后的时代[1]。在“非遗后时代”,应该真正从重申报转向重保护的道路,关注传承人的现状和今后的发展[2]

“非遗前”时代,2004年8月中国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至2013年的十年,我国以政府为主导将散布在民间的大部分的文化遗产普查、记录、分类、整理、立档,纳入政府保护的视野,并且建立起一整套非遗保护体系,非遗法、保护名录、非遗博物馆、传承人保护等工作逐一得到落实。

在这十年里,我们为了非遗的宣传与普及借助于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充分发挥了新媒体的优势,为非遗及相关知识的普及、宣传做出了极大的贡献。综合运用文字、图片、声音、图像、动画等多种手段,集各传统媒体之长的多媒体性传播,把主动权交还给用户、依用户的需求进行“点播” 或订阅的个性化传播,紧紧包围我们的私人空间和公共空间的渗透式传播三个特点,一方面使非遗保护的主导部门——政府实现了非遗知识和意识的宣传,迅速地提高了大众对非遗的了解程度和保护意识,使非遗观念深入人心,另一方面也真正地实现了“所有人对所有人的传播”,使非遗的申报与保护成为网络大V、文化学者、在校学生、基层文化工作者,甚至使其成为普通市民互动话题和日常谈资。(www.xing528.com)

“非遗后”时代,新媒体能否继续延续其在“非遗前”时代中的重要作用,为非遗的保护、传承继续发挥作用呢?笔者认为,鉴于新媒体的功能属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自身特点,在“非遗后”时代,对于保护与传承非遗,新媒体的作用将会大大减弱,仅能发挥有限的补充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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