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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艺发展中的盈利性:人类学视角调曲研究

时间:2023-08-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如,又称南北小曲儿的山东平调。但是,我们也必须承认,进入市井的中国民族曲艺精细化的高度发展,有一部分原因正是曲艺艺人的这种功利性。有的曲艺曲种因为形成原因、从业人员等原因,以娱乐为其主要功用,而没有功利性的目的。

曲艺发展中的盈利性:人类学视角调曲研究

变文讲唱标志着说唱音乐的正式形成。其在唐代形成之时,自身就带着极大的功利性:僧侣们宣传宗教教义。

《变文》最初是佛教徒根据宗教语汇,给予佛教所用说唱音乐的一种含有宗教意味的专门名称……绝大部分是僧人用来宣传佛经[2]

现存的变文有如《阿弥陀经变文》《大目乾连冥间救母变文》等纯粹讲说佛教故事以宣扬佛教教义的;也有部分讲唱民间故事的,如《秋胡变文》《王昭君变文》等,但被佛教所用,掺杂有一定的因果、轮回等佛教思想,成为宣传佛教的作品。[3]

宋元时,勾栏的出现、书会、社会的建立及鼓子词、诸宫调等说唱形式的形成,无不附带着功利性,但与唐代变文讲唱的宣传目的不同,其主要以营利为目的。

从艺人角度来看,宋朝时,“说唱音乐艺人”已经成为一种职业,说唱的经济收入成为其生活经济来源,是其谋生的手段。如只能在空旷场地卖艺的“路歧人”。“所谓‘路歧人’多半是来自农村的破产农民,他们在失去土地之后不得不靠卖艺来维持最低的生活” ,在酒楼茶肆卖艺的“赶趁人”,“社会”里的艺人,都是以此为职业,靠卖艺的收入维持生活。[4]从演出角度来看,已经有了专业的演出场地——勾栏。勾栏是瓦市中“用栏杆围起来的演出场子……专业的民间艺人可以不管风雨寒暑,天天进行演出”[5],观众有“市民、手工业者、小商贩、军士、农民、商人和官吏弟子等”[6]

总结以上两方面,可以得知,宋代曲艺艺人演出的目的是“娱人”,为了博取观众的喜爱,赢得更多的经济收入,从而加深和注意对演唱的改进。其客观上推动了曲艺的发展,扩大了曲艺的种类,增强了曲艺的表现力,也满足了因工商业繁荣而导致城市中日益扩大的有闲阶层的休闲娱乐,获得了自己的生活必需物品或货币。此即是艺人演出的功利性。

明清时期,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曲艺得到巨大的发展,“今天已经发现的民间曲艺,大约有260多个曲种……有很大一部分是在明清两代中间发展起来的”[7];在清末民初之时,

沿海一带殖民地经济使得工商业畸形繁荣,交通的发达又促进了城市间文化艺术的交流,因而在清末民初茶楼戏馆和书场大量出现,形成了说唱音乐空前兴盛的时期。[8]

这时期职业化的说唱艺人逐渐增多,而且更关注观众的意见,更注重演出效果。《清稗类钞》说:

书场合碑,多有诸听专书(原注:疑为站书之伪)者,中以轿役为多。倒面汤(原注:逐客令也)、捉漏洞,冲口即出,不稍假借。而且场地愈合宜,则听专书者亦愈多。《弹词》家于此等处,必兢兢,惟恐失若辈欢。[9](www.xing528.com)

不仅弹词艺人是如此,说唱音都是这样。如,又称南北小曲儿的山东平调。

明清以来,济宁一带就颇为盛行,走村串巷的盲人多赖唱小曲儿度日;青楼歌妓多以小曲儿陪客侑酒;集市茶棚中也有唱小曲儿以敷演故事的职业艺人。[10]

陈艳《中原弦索琵琶艺术研究》,新疆人民出版社,2003年。

上述音乐行为,如果从音乐经济的角度来看,是“从事职业音乐的人(笔者按:还有半职业音乐的人)不得已以音乐来谋生,以唱奏活动的‘精神—体力’劳动来换取生活物质产品和货币”[11];如果从音乐商品的产生和音乐的艺术性比较的角度来看,上述音乐行为中明显地注入了曲艺艺人的功利性——为迎合观众的口味以取得更多的报酬。但是,我们也必须承认,进入市井的中国民族曲艺精细化的高度发展,有一部分原因正是曲艺艺人的这种功利性。

与此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并不是所有的曲艺都存在着这样一种发展动力。有的曲艺曲种因为形成原因、从业人员等原因,以娱乐为其主要功用,而没有功利性的目的。如河南大调曲子,晚清之前的流传于八旗子弟之间的岔曲、牌子曲(单弦前身)等。

河南大调曲子较之于多数曲种,有着明显的区别,其唱奏属于纯粹的自娱自乐,是“有闲阶层”的雅集,完全以“艺术家个人为中心”[12],在唱奏者、唱奏场地、唱奏行为、音乐形态等方面体现了多层次的雅集性,其中最重要的体现就是物质层面——作为大调曲子主奏乐器三弦的演奏,和行为层面——大调曲子操作性行为。

河南大调曲子形成于15世纪中叶,继承了宋元以来的货郎儿、诸宫调等艺术形式,以流行于汴梁(今开封市)的南北小曲为唱腔,并融合了中州音乐语言特点而形成的一个独立地方曲种。当时名为“鼓子曲”或“鼓词儿”。在清末时,一些鼓子曲艺人将一些“杂牌子”的鼓子曲搬至“高台(戏曲舞台)”演出,并加入化妆和表演,“由以叙事体为主、代言体为辅的说唱形式,向着以代言体为主、叙事体为辅的戏曲形式演变”[13],“为区别于鼓子曲,遂叫作高台曲”[14],新中国成立后,改其名称为河南曲剧,民间也有称作小调曲子,与之相对应,原来的鼓子曲称为大调曲子,因其主要流传地域在河南及其周边,故又称河南大调曲子。

“河南大调曲子传统演唱形式,大多为一人唱众人和;另外,亦有二人对唱的形式”[15]。传统的形式为坐唱。其伴奏形式为明中叶在河南、山东、安徽等地流传的“弦索乐”的遗存:三弦、琵琶、筝。其中,三弦必不可少。在演唱之前,常常用三弦等伴奏乐器演奏一些乐曲,“既有前奏曲或开场曲含意,又可起到活动手指、调整琴弦的作用”[16],这些曲子经过整理和发展提高,已经成为一种独立的地方乐种——河南板头曲。

以下分别从行为和物质两方面探讨大调曲子的雅集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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