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说,“人在环境中”只是一种社会工作理念,它普遍地体现在社会工作的诸多理论中,如原有的心理动力学理论、心理社会模式等。但由于近几十年来系统论在社会工作领域的日渐兴盛,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使用系统论的模式对“人在环境中”的基本理念进行理论化和系统化的演绎,并形成了成熟而有效的元理论体系,从根本上指导着社会工作的实践。
社会工作领域的系统理论有两种基本的形态:一是一般系统论,二是生态系统论。前者直接运用了贝塔朗菲系统论的许多术语和思想,在表述上更加生物学化和模型化,强调对系统的功能分类并说明各要素间的相互影响和相互依存关系;后者则将系统论的观点与生态学观点相结合,从而创造出观察人类行为的生态系统模式,用于指导社会工作实务。它强调人们对环境的持续适应和互动过程,往往结合个人或群体的成长过程并对由此产生的种种问题和需要作出解释和处理。当然,这两种理论之间的区别非常模糊,它们在基本假设和主要术语上是一致的。它们都是少数综合的、以社会学为基础的社会工作理论之一,从而区别于传统(强调个体和心理学传统)的社会工作理论。
本书采用的是生态系统论的观点。生态系统理论(Ecosystems Theory)又称为社会生态系统论(Social Ecosystems Theory),它把人类成长生存于其中的社会环境(如家庭、机构、群体、社区等)看作一种社会性的生态系统,强调生态环境(即人的生存系统)对于分析和理解人类行为的重要性,注重人与环境间各系统的相互作用及这种相互作用对人类行为的重大影响。它注重把人放在环境系统中加以考察,注意描述人的生态系统如何同人相互作用并影响人的行为,揭示了家庭和社会系统对于个人成长的重要影响。个人的生存环境是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是由一系列相互联系的因素构成的一种功能性整体,包括家庭系统、朋友系统、工作职业系统、社会服务系统、政府系统、宗教系统等。人是在环境中与各种生态系统持续互动的主体,既受到各种不同社会系统的影响,也持续而主动与其他系统进行互动。
布朗芬布伦纳划分了环境系统的四个层次——微系统、中系统、外系统和宏系统,这是以行为系统对个体发展的影响和直接程度来分界的,从微系统到宏系统,对儿童的影响也从直接到间接。
第一个环境系统是微系统,指个体活动和交往的直接环境,这个环境是不断变化和发展的。对大多数婴儿来说,微系统仅限于家庭。随着婴儿的不断成长,微系统的活动范围不断扩展,幼儿园、学校和同伴关系不断被纳入到微系统中来。对学生来说,学校是除家庭以外对其影响最大的微系统。布朗芬布伦纳强调,为认识这个层次儿童的发展,必须看到所有关系是双向的,即成人影响着儿童的反应,但儿童决定性的生物和社会的特性与其生理属性、人格和能力也影响着成人的行为。
第二个环境层次是中系统,指各微系统之间的联系或相互关系。如果微系统之间有较强的积极联系,发展可能实现最优化。相反,微系统间的非积极联系会产生消极的后果。例如,儿童在家庭中与兄弟姐妹的相处模式会影响到他在学校中与同学的相处模式。如果在家庭中儿童处于被溺爱的地位,在玩具和食物的分配上总是优先,那么一旦在学校中享受不到这种待遇就会产生极大的不平衡,就不易于与同学建立和谐、亲密的友谊关系,还会影响到教师对其指导教育的方式。(www.xing528.com)
第三个环境层次是外系统,指那些儿童并未直接参与却对他们的发展产生影响的系统。例如,父母的工作环境就是外系统影响因素。儿童在家庭的情感关系可能会受到父母是否喜欢自身工作的影响。
第四个环境系统是宏系统,指的是存在于以上三个系统中的文化、亚文化和社会环境。宏系统实际上是一个广阔的意识形态,它规定如何对待儿童、教给儿童什么以及儿童应该努力的目标。在不同文化中这些观念是不同的,但是这些观念存在于微系统、中系统和外系统中,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儿童知识经验的获得。
布朗芬布伦纳的模型还包括了时间纬度,或可称作历时系统,即时间作为研究个体成长中心理变化的参照体系。他强调了儿童的变化或者发展应将时间和环境相结合来考察儿童发展的动态过程。婴儿一出生就置身于一定的环境之中,并通过自己本能的生理反应来影响环境。通过行为,比如哭泣来获得生存所必需的物质。另外,婴儿也会根据外界环境来调节自己的行为,冷暖适宜时会露出微笑。随着时间的推移,儿童生存的微系统不断发生变化。引起环境变化的可能是外部因素,也可能是人自己的因素。因为人有主观能动性,可以自由地选择环境,而对环境的选择是随着时间不断推移个体知识经验不断积累的结果。布朗芬布伦纳将这种环境的变化称为“生态转变”,每次转变都是个体人生发展的一个阶段,如升学、结婚、退休等。
应当说明的是,在社会工作实务中实际应用得到的生态系统模式与布朗芬布伦纳的原始理论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别,它更宜作为一种元理论框架和基本思维模式,而不是一种固定化、套路化的理论框架。总之,生态系统模式关注家庭群体中人与人之间的不良适应与沟通过程,力图发现其中的障碍并应用适当的介入策略。由于它追求对行为和事件的系统性解释,要求社会工作者扩大观察个体案主的视野,把握系统中各要素的相互作用方式。因此,社会工作的介入范围就远远超出了案主个人的范畴,还包括家庭、群体、社区和制度等。在对案主进行介入时,社会工作者的目的就是帮助案主重建系统,提升个人对系统的健康适应能力,同时改善系统状况,使之更符合案主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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