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1870年的法令仅仅是对1853年法令的补充。
1874年修订成文的法令第三千五百八十六条的规定,标志着美国确立了金本位制。根据这项法令,只有价值达到五美元的美国银币才是法定货币。因此,1873年12月起,美国停止使用银币,并且根据英国的计划完成金本位制的建立。但由于纸币的普及,1874年法令确立的方案虽然有效,但意义不大。
然而,1874年法案通过后很短时间内,贵金属的相对价值发生了巨大变化,并且一直持续变化。内华达州大量矿藏被发现前,生产白银可以获得利益的事实就引起人们的注意。与此同时,对恢复现金支付的预期为人们生产白银带来额外的动机和兴趣。因此,1875年8月14日,美国政府组建调查标准问题委员会,委员会大多数成员建议确立双重标准。因此,委员会成员理查德·布兰德在众议院提议,采用原来1︰15.988的金银兑换比率重新建立双重标准,并且允许自由铸造银币。
恢复货币支付的问题迫在眉睫。1879年1月1日,美国各州计划恢复现金支付。恢复现金支付应该以什么为基础?应该维持1873年的法令,还是应该回到1873年以前盛行的复本位制?美国政府的意见是维持1873年的法令,但国会大多数议员赞成恢复复本位制。(www.xing528.com)
支持恢复银币的人发现,由于总统拉瑟福德·伯查德·海斯的否决,他们提出的措施未获通过。因此,他们只能妥协,放弃自由铸币条款。1878年2月28日,在支持恢复银币的人做出妥协后,理查德·布兰德法令获得通过,“批准标准银币美元的铸造,并且将银币恢复为法定货币”。
支持金本位制的人认为,白银与黄金的兑换比率应该维持以前的法定比率15.988︰1,保留美元用于国库结算,以及确定每月的最高铸造数量限制为四百万美元。复本位制论者增加了每月最低铸造二百万银币及禁止美国总统采取措施召开国际会议的条款。
拉瑟福德·伯查德·海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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