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世纪,安特卫普成为欧洲货币兑换中心,佛罗伦萨和威尼斯的商业逐渐衰败。此时,佛罗伦萨和威尼斯的货币史不及这两地过去的货币史重要。然而,我们并不会因此不去关注佛罗伦萨和威尼斯。佛罗伦萨和威尼斯没有像以往那样通过其他国家货币兑换比率的变化获利,而是存活在其他国家的怜悯之下,就像排除在尼德兰之外所有其他国家一样。1531年8月4日,在佛罗伦萨政府通过法律提高物价以前,发现美洲引发的贵金属产量变化产生的影响在佛罗伦萨并没有显现出来。三年后的1534年3月5日,人们发现,佛罗伦萨的货币体系受到在当地流通的外国货币的破坏,其唯一流通的本国货币正处在严重损耗和贬值当中。因此,佛罗伦萨政府下令重铸货币,禁止所有外国银币流通,并且要求所有支付的款项和合同约定的金额都以政府发行的金币斯库迪结算。为了解商业要素的变化,佛罗伦萨政府要求铸币厂的负责人每十五天估算一次外国货币的价值,并且公布估算结果。
安特卫普(www.xing528.com)
佛罗伦萨政府的法令十分简单。为免受大量廉价且不断贬值的银币冲击,佛罗伦萨政府采用了事实上的金本位制。由于商业惯例的力量,以及整个商界对货币实际困境及补救办法的意见,佛罗伦萨政府的法令没能得到长期的重视,也未得到遵守。佛罗伦萨人不得不在流通中使用所有货币,包括金币和银币,因为使用所有类型货币是中世纪欧洲普遍的习惯。1552年,外国银币再次在佛罗伦萨流通,并且流通数量很大,这也对佛罗伦萨的金币产生影响。因此,根据1552年5月18日的律法,佛罗伦萨政府必须再次禁止,并且驱逐外国货币。三年后的1555年2月28日,佛罗伦萨政府恢复外国货币的流通。然而,在1557年4月29日,佛罗伦萨政府再次禁止外国货币流通。事实上,在讨论的16世纪到17世纪时期,佛罗伦萨多次禁止外国货币流通,直到1660年,佛罗伦萨有十三个或十四个不同系列禁止外国货币流通并让佛罗伦萨银币夸特里尼贬值的法令。如果在这一时期,佛罗伦萨像安特卫普一样占据商业的制高点,那么佛罗伦萨的货币政策或进行货币制度改革的尝试会引起我们巨大的兴趣。但佛罗伦萨没有处在商业制高点上,并且无法在其领土上执行自己的法令,令人沮丧的是,甚至某些政策也有部分无法得到执行。由于佛罗伦萨不再拥有以前的商业地位,它只能和其他欧洲国家一样,听凭周边国家货币兑换比率变动及荷兰金融家的摆布。根据1630年4月5日的律法,“考虑到短时间内从不同外国铸币厂输入佛罗伦萨的外国货币数量众多,标准各异”,佛罗伦萨政府禁止所有外国货币在其境内流通。五年后,即1635年,佛罗伦萨的金币大幅度贬值,甚至到了需要立法干预的地步[2]。1661年2月3日,佛罗伦萨政府再次发现,有必要禁止除银块以外的秘鲁银币雷亚尔及西班牙各种银币的流通,但上述地区的金币仍然能继续在佛罗伦萨流通。列举的法令只是一长串类似法令中的少数例子,但与大型业务运营一样,列举的法令能充分显示货币的变化趋势。佛罗伦萨政府法令规定的枯燥无味的细节背后,隐藏着许多商业骚乱和灾难。对此,英格兰的情况将有助于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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