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后的1381年,法兰西国王将白银与黄金的兑换比率从12.1︰1降到10.74︰1。1381年法兰西议会会议期间,下议院向法兰西国王提交请愿书,抱怨法兰西缺乏财富,不能满足国内贸易的需要。法兰西的金币和银币被带到境外,剩下货币的真实价值只有票面价值的三分之一。法兰西的铸币厂没有铸造货币,法兰西需要的金属正大量流入苏格兰和爱尔兰。与此同时,英格兰铸币厂的官员在议会上向国王和议员们提交请愿书,抱怨没有英格兰王国铸造的货币。对此,铸币厂的官员们认为原因是:
(一)英格兰王国国外的金银货币比英格兰的货币更疲软,其主要原因是商人不能为了自身利益或国王的利益将金银带到英格兰。然而,如果要将黄金带回英格兰,那么只能通过个人旅行的方式。随后,带进英格兰的黄金会被卖给将黄金从英格兰转移出去的人。这为转移黄金的人带来了巨大利益,却损害了整个国家的利益。
(二)由于苏格兰银币重量很轻,因此,当人们发现英格兰银币成色好且重量足时,他们会将英格兰银币带到苏格兰。
(三)由于英格兰金币成色好且重量足,国外金币很轻,加来铸造的贵族币被带到佛兰德斯,英格兰贵族币被带到国外,输出金币的人获得巨额利润。
加来
(四)英格兰金币和银币的贵金属含量普遍被降低。除非英格兰快速采取补救措施,金币或银币中贵金属的重量本应该有一百马克,但实际没有超过九十马克。
因此,铸币厂的官员被召集到上议院接受审查,他们原来的职位由其他人接替。接替铸币厂官员职位的人大部分是普通金匠,这些金匠被称为专家。继任者陈述的多种铸币意见都被保存在议会记录中,代表了普通人的特殊利益。
以上是理查德·莱耶认为金币和银币没有被带到英格兰的原因。但事实上,英格兰王国的商品主要用于出口。在出口日常杂货、丝织品、毛皮等商品方面,英格兰王国花费太多。因此,理查德·莱耶提出,每个从国外进口商品到英格兰的商人都应该出口同等数量的英格兰产品,并且每位商人都不应该违背法令,带出金币或银币。
至于调查的第四条,即金银货币的重量不一致的问题,理查德·莱耶认为除非改变货币,否则无法补救。然而,以任何方式改变货币都会对上议院和下议院代表的利益群体产生损害。
对于调查的第五条,理查德·莱耶建议,鉴于佛兰德斯和苏格兰已经铸造了新货币,英格兰王国政府应当通过法令宣布,佛兰德斯、苏格兰及其他地区所有形式的货币都不应继续在英格兰流通。除了国王的铸币厂为了铸币使用的金块,任何人都不应该接收采用外国货币支付的款项。
金匠林肯也提出同样的观点,他反对输出金币和银币,并且建议每枚贵族币保持与原来相同的重量,但应有更高的价值。
对于调查的第一条,克莱恩说,英格兰消费外国商品的价值不会高于英格兰增长的出口商品的价值。无论货币升值还是贬值,货币都会留在英格兰境内。此外,购买任何英格兰商品的支付款项不应在佛兰德斯或国外其他地方兑换或者采用信用凭证支付。
约翰·胡建议发布法令,反对使用金币或银币,并按重量接收货币。(www.xing528.com)
后来,人们陈述的观点十分宝贵且很有趣。理查德·艾尔斯伯里认为,只要对英格兰出口的商品进行适当管制,即允许进口的外国商品的价值不大于本国出口商品的价值,英格兰的货币就会留在国内,并且还会吸引大量外国货币。
此外,理查德·艾尔斯伯里认为,作为权宜之计,每户每年一便士的税金不应向教皇上缴,而应向英格兰政府上缴。教皇收取的不应该是货币,而是商品,并且应该完全禁止个人在不同国家携带金银展开交易。违反者将遭受处罚……
对于黄金含量减少引发的金币疲软,理查德·艾尔斯伯里认为,除了由接收金币者按金币中黄金的重量确定金币的价值,并且根据人们认可的金币价值发布相应公告外,没有其他补救办法。
理查德·艾尔斯伯里还认为,除非改变货币,否则金币和银币不可能形成稳定的兑换比率,但他又不敢提出改变货币的建议,因为改变货币可能带来其他损害。
由于佛兰德斯和苏格兰当局发行了新货币,理查德·艾尔斯伯里建议,英格兰王国政府应当通过法令禁止苏格兰及其他外国货币在英格兰流通。因此,英格兰应该不存在外国货币。除了依据金银价值为国王铸币使用,在支付中,所有人都不应该接受外国货币。根据当时的法规,任何人都不能输出黄金或白银。
通过收集到的相关资料,理查德·艾尔斯伯里进一步建议,被铸造成四十五枚贵族币的一磅黄金[10],应该被铸造成四十八枚贵族币,并且在流通中,每枚新铸造的贵族币与以前的每枚贵族币价值相同。
理查德·艾尔斯伯里的最后建议是降低英格兰白银与黄金的兑换比率。他建议兑换比率降到略高于11︰1,这比法兰西普遍认可的兑换比率要高。然而,英格兰国王理查二世的政府并没有采取与事实证据相符的措施,也没有改变兑换比率,他的政府满足于采取无用的禁止输出黄金或白银的措施。四年后的1385年,货币问题再次成为议会关注的重点,甚至英格兰大法官萨福克伯爵迈克尔·德·拉·波尔在议会开幕致辞中也提到货币问题。萨福克伯爵迈克尔·德·拉·波尔说,英格兰的货币在其他地区比在英格兰更受重视,估值更高。因此,人们想方设法输出货币。最主要或最有效的补救措施是提高英格兰货币的估值或价值。
然而,这些建议没有被作为补救措施采纳,英格兰国王理查二世依然采用以前的权宜之计。1387年,理查二世通过法令贬低了苏格兰货币的价值。1393年,理查二世通过法令贬低了佛兰德斯和布拉班特金币的价值,并且制定法令规定,每出售一袋毛织品,货物出口商应该带回一盎司黄金。
萨福克伯爵迈克尔·德·拉·波尔的盾形纹章
英格兰国王亨利四世加冕
在15世纪的英格兰,类似法令很常见,并且频繁发布,但这些法令与国际贸易最基本的原则相背离。因此,这些法令并不可行。
当英格兰国王亨利四世登基时,他发现由于理查二世的失策和缺乏实施新的货币政策的勇气,自己不幸继承了累积多年的货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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