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法是组织法
公司法是有关市场经济主体的法,规定了公司组织的类型、设立、组织机构、法律地位和资格以及终结规则,是确定经营主体地位的组织法。公司法是组织法,这也是各国都有成文公司法的原因之一,它的组织法性质要求必须明文规定公司的类型、组织结构及其法律地位和资格。
(1)公司法首先规定公司的种类。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采取企业形态法定主义,只有法律明确规定的企业形态才为法律承认和保护。不同类型的企业有各自的特点,责任能力也不一样,从设立到终结也有各自的标准。在公司企业的态度上,不同的国家根据各自的传统和经济情况,采用不同的形态。例如,美国就分为公开公司和封闭公司。我国的公司法规定了两种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当中包括特殊形式的一人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
(2)公司法调整公司的内部关系。公司内部关系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公司的股东相互之间的关系以及股东与公司的关系,主要指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方面和分配红利的权利,确保股东受到平等的待遇并理清股东与公司之间的界限与责任。二是指公司的内部组织与管理,主要指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及相互之间的权力安排。公司的类型不同其内部对权力的安排也不一样,主要是在效率与公平之间寻找平衡点,保护股东的权利与利益,维护公司的稳定运行。
(3)公司法规定了公司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的条件,公司章程,权利能力,行为能力,组织机构,法律地位等内容。这是因为公司是一种特殊的法律主体,其法律地位和资格的获得必须有明确的法律承认。
2.公司法是行为法
公司法不仅是组织法,而且是一种行为法。公司法不仅要实现公司效率,保护股东的权益以鼓励投资者的积极性,而且要保护公司交易相对人的权益,维护交易安全。这需要对作为市场主体的公司的行为进行规范。
公司法规范中组织法是第一位的,行为法是第二位的。一方面公司的组织法方面,如公司的类型,公司的设立、变更、终结和组织结构等公司法均属于组织法范畴,是公司法必不可少的内容。另一方面,公司的外部行为除了公司法的规定外,更多地以证券法、合同法等法律来规范公司行为,确保交易安全。(www.xing528.com)
(二)私法与公法的结合
大陆法系的国家区分公法与私法,公司法具有私法和公法融合的特点,是国家公法限制和干预较多的一个私法领域。公司法是调和自由与安全两种价值冲突的产物。一方面社会期望公司的经济价值,另一方面又忌惮其经济力量和破坏力。
(三)制定法
公司法的表现形式是制定法。公司法是一部组织法,规定了公司的法律地位和组织形式等内容。要求公司法必须系统、准确而且能迅速反映经济形式的要求。尽管英美法系的国家和地区有关公司的判例可成为公司法的渊源,但仍然和大陆法系的国家和地区一样,都有比较详尽的且经常修改的成文公司法,如英国的《公司法》和美国的《示范公司法》以及各州的公司立法。
(四)具有国际性的国内法
公司法就其本质来说是一种国内法。公司法又是国际经济交往中必须遵守的重要法律,涉及本国公司、外国公司、跨国公司,故具有一定的国际性。相比票据法、海商法等其他的商法组成部分,公司法的国际性较弱,并没有通行的国际公约、惯例,但随着跨国贸易和投资的迅猛发展,公司法的国际化在不断加强。中国自加入W TO 以后,不管是中国公司走出去还是外国公司走进来,除了面临新的竞争规则,一些同行的国际商事惯例和规则都会使得中国公司法更具国际性。
随堂练习
辨析:公司法属于公法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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