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网络食品安全监管模式一直将政府监管部门视为主导力量,通过会议指令、领导指示对网络食品抽样检验、对登记注册的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地检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及在网络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制定相关法律规范。而网络食品生产和交易的不确定性、虚拟性以及网络食品经营者分布广泛的特征,有些甚至没有线下实体店,从跨区域的行政执法难,到无可供执法的对象,这些情况依托政府监管部门用传统方式去解决已然不可能,并且消费者无法从“单位”获得安全感,无法满足个人需求,也很容易陷入负面心理。
在回应网络消费者对维护网络食品安全迫切的需求下,社会参与主体需要多元探索的自主性,需要进行治理模式的机制创新,发展以信任为核心的专业化共治模式来满足社会各参与方合作治理食品问题的共性需求。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其“专业化”就是着力培养一批专家型的城市管理干部,用先进的理念、科学的态度、专业的方法、精细的标准,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提供各种专业服务。社会治理的实质不是红头文件、指示命令,而是研究并处理各社会组织、团体间存在的相互关系,提升主体的创新性认识,进行集体决策的过程。因而在网络食品的治理结构层次中,专业共治是对权威治理模式的创新,它通过对公共资源的“注意力”分配与重点倾斜,科学介入社会服务,自上而下地完成资源动员,提供精确而有效的专业服务,在有限的精力消耗中解决行业症结、地方冲突,在社会层面完成维护网络食品安全的任务。社会组织的崛起,使社会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以及社会组织化具有了现实可能,公民可以通过这些社会组织实现对于食品安全治理的有效参与,弥补政府和市场失灵对于食品安全治理的失灵,与政府一道形成紧密的合作伙伴网络,最终实现多元共治。(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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