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成立,过去分属于卫生行政、农业行政、工商行政、质量监督等部门对食品安全的监管,统一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形成了以一个部门为主的监管体制,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食品的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进行监管,改变了过去“九龙治水”的被动局面。此项举措的主要目的是力图解决过去分段监管中衔接漏洞与职能交叉等弊端,从而实现有效的政府监管。然而,食品安全监管行政体制改革之后,食品安全事件却依然存在,而且有增无减。在大量的食品生产者、销售者面前,仅仅依靠政府单方面的监管显得捉襟见肘,政府有限的监管力量已无法适应食品领域大量的监管事务。因此,多元社会主体共同参与食品安全的监管与治理已成为当务之急。
食品安全问题具有复杂性、长期性和艰巨性。从复杂性来看,现代食品行业“产业链条长、时间跨度大、从业主体多、安全因素复杂”,还面临环境污染、非法和不当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运输贮存环节有漏洞等诸多传导性的安全问题。从长期性和艰巨性来看,我国食品生产与销售的现状不容乐观,如食品企业责任意识滞后、食品产销秩序不规范、食品领域诚信缺失、政府监管能力薄弱等问题在短期内不太可能全面解决。据不完全统计,在我国食品生产企业中,10人以下的食品小作坊企业约占80%[23]。我国存在数量如此庞大的小型食品生产企业,使得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无暇顾及。但是,作为食品的消费者,社会公众也是食品安全的利害关系人和受益者,必定会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的治理。鉴于目前我国庞大的食品产业链以及力不从心的政府监管,在强调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的基础上,应依法让社会组织、新闻媒体和消费者加入食品安全共同治理行列中,从而发挥其应有的作用。(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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