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品和饲料快速预警系统的建立
为确保消费者的健康在遭受严重风险时收到警告信息,早在1979年欧盟内部就开始运作一种针对食品安全的快速预警系统,即食品和饲料快速预警系统(rapid alert system for food and feed,RASFF),它被当作一个网络系统建立起来,其目的是统一整个欧盟中各个成员国的食品安全信息来源。例如,它规定:当产品对消费者的健康安全有严重风险时应立即告知成员国(包括欧盟、欧洲自由贸易联盟、欧洲经济区的成员国等)。2002年,欧盟条例No1178/2002号5《通用食品法6》开始实施,为RASFF提供了法律保障,并逐渐成为欧盟食品安全整合方法的核心工具。
2.食品和饲料快速预警系统的信息通报(www.xing528.com)
信息通报制是RASFF所采用的最有效的信息发布方式之一。该通报包括两类。一是预警通报。当一成员国在市场上发现有危害的食品和饲料时,须立即采取措施并发出预警通报。预警通报由发现问题的成员国实施,并指明拟采取的相关措施,如撤离市场、召回等。这类通报的目的是给其他成员国提供所有食品安全相关信息,确认在其市场上是否也有相关产品,以便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二是信息通报。指某一食品或饲料被确认存在危害,但因为这类食品或饲料并没有进入欧盟成员国市场,而无须立即采取行动的通报。自2007年起,RASFF发布的预警及信息通报新增加了控制类型和状况两个栏目。控制类型主要有:①口岸控制中的拒绝入境,即通过口岸检查而发出的通报,主要是拒绝货物入境,并将其控制在欧盟(及欧洲经济区)口岸外;②口岸控制中的筛选抽样,即通过口岸抽样分析而发出的通报。在该种情况下,整批被检货物同时已进入欧盟市场;③市场控制,即通过市场检查而发出的通报。这种情况是在欧盟(及欧洲经济区)内部市场上实行的官方控制;④企业自检,即企业向主管当局通报其自检结果而发出的通报;⑤消费者投诉,即根据消费者向主管当局的投诉而发出的通报[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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