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97年杰里米·本塔姆(Jeremy Bentham)建议创立由小存款人拥有的储蓄银行,便利小存款人积累储蓄。1816年获得牌照的普罗维登储蓄机构(Provident Institution for Savings)位于波士顿,是第一家获得合法牌照进行此类经营的储蓄银行。同年以英国的储蓄银行为蓝本成立的费城储蓄基金协会(Philadelphia Savings Fund Society)开始运营,1819年纽约市的储蓄银行(Bank for Savings)获得牌照。此后,又有一些吸收存款提供住房购买贷款的建筑协会成立,也加入到储蓄银行的行列。如1831年在宾州创立的牛津普罗维登建筑协会(Oxford Provident Building Association),认购股份的会员每月支付款项,总额以500美元为限。以上这些机构后来被统称为储蓄与贷款机构(Savings and loans,S&Ls),储蓄与贷款机构没有股东,而是由其存款人拥有,其投资范围一般限于房地产抵押贷款和高评级债券。
内战前东部各州都有储蓄与贷款机构,第一个永久性储蓄与贷款机构于1843年在南卡罗莱纳的查尔斯顿获得牌照。这种永久性计划允许协会的会员保持其账户独立,会员可根据其意愿增加储蓄,不再被约束于有限的和规定的出资。所谓的代顿(Dayton)计划又增加了进一步的变化,分红可以提取。另一种储蓄与贷款机构使用“永久资本”,会员购买该机构的股票,很像股份公司的股东。到1840年,储蓄贷款机构有近8万存款人,1850年时有25万;其存款在1835年达到700万美元,1850年达到4300万美元,1860年储蓄与贷款机构已经持有1.6亿美元存款。这些机构集中于为小零售客户提供服务。(www.xing528.com)
由于《国民银行法案》禁止国民银行发放房地产贷款,若干州也有这种限制,许多这类业务就流向储蓄与贷款机构和其他放贷者,促进了储蓄与贷款机构的发展。美国储蓄贷款联盟(United States Savings and Loan League)于1892年由几个州联盟的代表在芝加哥成立。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有超过5300家的储蓄机构,资产达到5.7亿美元。进入20世纪,又有新的类似性质的储蓄银行系统成立。一个是美国国会在1910年建立的邮政储蓄银行(Postal Savings Bank)系统。这些银行向小存款人提供安全的储蓄场所。邮政储蓄银行可以将其存款的5%作为准备金存入美国财政部,可以将最多30%的存款投资于政府证券,但政府可以要求这些银行投资更高的比例。到1916年邮政储蓄银行的存款就已经达到约800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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