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19世纪30年代,纽约证券市场已经成为美国最大的证券市场,其交易量远超过费城,但尚未在美国的证券市场中占据主导地位,更没有达到伦敦证券市场在英国、巴黎证券市场在法国的地位。除了纽约证券交易所,新的证券交易市场也在纽约兴起。纽约证券交易所附近的大街上,一些证券交易者自发聚集在一起进行证券买卖,形成了一个道边市场(curb market)。这些交易者人数众多吵吵嚷嚷,经常阻塞街道,附近建筑的住户深受喊叫指令的喧嚣声困扰。这在当时被认为是纽约最有趣的景致之一。纽约证券交易所对道边交易者严加防范,禁止公众进入它的交易厅。这种做法招致了许多批评,纽约州参议院针对纽约证券交易所的做法出台法令,禁止在不向公众开放的机构或交易所中进行证券交易。纽交所对禁令置之不理,道边交易者就采取更直接的行动使用纽约证券交易所的报价进行交易,比如在交易所的墙上钻一个洞偷听里面的报价。
纽约证券交易所一直使用的商人交易所在1835年12月15日的一场大火中被毁,停业5天后在另一条大街(Broad Street)上的一家旅馆营业。之后几经转折,于1842年搬到在华尔街55号新建造的商人交易所,一直到1854年。纽约证券交易所的会员经纪商对其证券交易实行固定的佣金费率,非会员则要支付高费率。这种垄断很快就导致了更多的竞争,19世纪30年代有一个新的证券交易所成立,名为新交易所(New Board),它降低佣金费率与纽约证券交易所竞争,纽交所禁止其会员通过新交易所或在大街上与非会员交易。新交易所无力竞争,在1837年的恐慌中受到致命的打击。
纽约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用现金结算,有时在交易当日,有时在交易的第二天或第三天。当时的纽约证券交易所已经有了期权合约,包括买权和卖权,期权成为比较受欢迎的投资工具。纽约证券交易所的远期交易期限4~60天不等。交易中要有一笔小额存款作保证,各方用现金结算证券价差,不必在交易到期时买卖证券,避免了转移证券凭证。1834年远期交易在纽约证券交易所的交易中占20%左右,但在法庭中被看作是赌博,10年后纽约证券交易所曾一度禁止持续期超过3天的远期交易。后来约束有所放松,允许更长时期的远期交易,这使经纪商不必每天借入证券。1853年纽约证券交易所开始要求证券在这里挂牌交易的公司提供股份余额与资本资源的报告,收紧了挂牌上市要求。(www.xing528.com)
1838~1854年美国未偿付证券余额的市场价值从大约1.75亿美元增加到17.5亿美元。随着证券种类与规模的扩大,市场信息的报告也日趋复杂。如1837年纽约的报纸不仅刊登证券价格信息,还刊登银行券的贴现率、银行的铸币持有、银行券流通的数字以及其他关于银行业和投资活动的信息。费城证券交易所在1832年搬进自己的大楼后建立了一个与纽约证券交易所之间联系的通讯系统,每间隔6~8英里在高楼上设信号站,用镜子和旗语信号在纽约与费城之间传递信息,每次用时不到30分钟,夜晚就用灯笼。1840年新奥尔良市场的报价要用一个星期才能到达纽约、两个星期才能到达欧洲,1844年引入电报后证券交易信息的传递速度极大提升,费城与纽约之间的电报线路建成后,就有纽约和费城的人士使用电报进行股票投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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