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股份制公司的发展相对于欧洲更加先进,纽约州在1811年就通过了关于一般股份公司(general incorporation)组建的法律,以立法形式确认了股东的有限责任,并在1822年通过有限合伙公司法案,允许成立有限合伙公司。虽然有这些发展,美国的股份制公司的规模仍然比较小,与联邦和州政府借款或者企业整体的资本需要相比,股份公司证券的发行微不足道。多数企业可以通过个人的储蓄再辅以银行信贷得到融资,因此就没有必要发行股票或债券。发行证券的公司多局限于平常的领域如银行、保险、道路、运河以及诸如煤气供应等提供地方性服务的公司,几家比较新奇的公司是19世纪30年代出现的铁路公司。1827年巴尔第摩-俄亥厄铁路公司(Baltimore & Ohio Railroad Company)在马里兰州获得牌照,三年后,莫豪克-哈德逊铁路公司(Mohawk and Hudson Railroad)的证券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定期交易的铁路证券从1835年的3只增加到1840年的10只,铁路证券开始挑战银行证券成为最受欢迎的公司证券。
到1840年美国已铺设了约3000英里的铁路,8年后美国的铁路里程每年都新增1000英里,到19世纪50年代末,美国已经铺设了2万英里的铁路轨道。整个19世纪50年代,美国的铁路建设投资总计约10亿美元。铁路公司从州和私人投资者处寻找大量融资,联邦政府也通过赠予铁路公司土地来推动铁路建设,巨额的土地资助为铁路公司解决了资金问题,许多铁路公司都以抵押土地的收入作为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铁路建设融资另一个常用的方法是向那些铁路经过地区的农场主出售股票,农场主以土地为抵押获得股票,铁路公司再把土地抵押给银行获得贷款。(www.xing528.com)
随着铁路建设高潮的兴起,铁路公司证券在内战前已经成为美国证券市场中最重要的证券品种。1853年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65只证券中有40只是铁路公司证券,交易最活跃的股票都是铁路公司股票,如伊利铁路公司(Erie Railroad)、纽约中央铁路公司(New York Central Railroad)和纽约-纽黑文铁路公司(New York and New Haven Railro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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