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合众国银行的牌照到期终止经营后,州银行的数量快速增加,仅1811~1813年就有120家新银行获得牌照。到1816年第二合众国银行成立时,美国已经有246家银行,1840年达到722家,内战爆发前夕的1861年银行数量已经达到1396家。在新银行成立的同时也不断有银行失败,1811~1830年总共有165家银行倒闭。1832后,由于经营地域范围广泛的第二合众国银行的牌照到期日越来越近,许多人希望能吸引到联邦存款。在当时美国的公司创立热潮下兴起了一股银行狂热,大量新银行成立,到1837年时银行的数量增加了近一倍。1837年恐慌之后,银行热潮有所冷却,进入19世纪50年代银行的数量又开始快速增加。
在这一发展进程中,纽约逐渐取代费城成为美国的银行中心。在1836年以前,费城是美国的首要金融中心,前后两家合众国银行的总部和美国第一家商业银行都设在这里。1812年美英战争后美国东北部的工业革命开始,纽约有巨大的天然港口与接近深海和通向巨大内陆腹地的哈德逊河,成为欧洲与内陆商品流通的枢纽,为纽约银行业的成长提供了有力的经济基础,第二合众国银行关闭后许多州的银行都将其准备金存到纽约的银行。到1860年纽约的55家银行资本金共有7000万美元(波士顿的银行资本金有3800万美元,费城仅有1200万美元),并持有全国银行存款的32%。
在这一时期银行业发展中一个重要的问题是自由银行业(free banking)问题。第二合众国银行的牌照到期未能获得更新,许多州认识到需要建立新的银行弥补它留下的空白。但各州也认识到,其牌照发放系统不允许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开办大量银行。当时多数州的银行牌照发放系统非常烦琐而且政治性很强,个人要开办银行的唯一途径是让州立法机构通过一个具体的法案,并且需要使州立法者相信需要更多的银行设施而且拟成立银行的管理层称职。许多州的立法当局只能为非常具体的目的发放银行牌照,比如帮助铁路、桥梁建设或一些公共企业融资。毫无疑问,这种牌照发放决策非常耗时,而且经常是政治原因多于经济原因。因此,第二合众国银行于1836年关闭后,多数州开始改革其银行牌照发放系统以使银行准入更为宽松,但又要向银行客户提供稳定的银行业环境尤其是安全的通货,多数州通过所谓的自由银行法律以达到这两个目标。
纽约州首先提出了自由银行法律议案,其条款注重准入的宽松性与经营的安全性,只要满足两个基本的条件就允许任何人经营银行:一是银行所发行的银行券要由存在州审计官办公室的州债券为担保;二是所有的钞票可随时以平价或面额兑现金属铸币。一家银行只要满足了这些要求,就可以得到担保其钞票的债券的利息。如果未能兑现甚至一张要求兑现的钞票,审计官就有权关闭这家银行,卖出该银行存放的债券偿还钞票持有者;如果出售债券所得铸币不够以平价赎回银行的钞票,钞票持有者还有一重保护,即对银行的其他资产具有第一求偿权。纽约州拟议的自由银行法律成为跟随者的蓝本,美国多数州通过了这种法律,到1860年美国的33个州中18个有明确的自由银行法律。
自由银行的法律一付诸实施,银行的数量就迅速增加。以纽约州为例,法律通过后的三年时间里银行的数量就翻了一番,不到两年时间里就有120家银行开业。密执安、印第安那、威斯康星和明尼苏达等州在自由银行法律通过后一年的时间里分别成立了40、30、18和16家银行。虽然银行数量增加很快,但是从存活银行数量以及提供稳定银行服务尤其是安全的通货角度看,自由银行总体上相当失败。密执安州在自由银行业方面的灾难性经验最为出名。1837年初,密执安州立法当局以纽约州的议案为蓝本通过了美国第一部自由银行法律,与纽约州议案的不同之处是自由银行的银行券由个人债券和抵押贷款而不是州债券担保。自由银行制度在密执安走了样,这个州的自由银行在经营中存在严重的欺诈。由于该州的银行在其银行券上印刷红色的狗或野猫的动物图案,因此其银行被称为“野猫”(wildcat)银行,意思是银行缺少稳定性,发行的钞票可疑。在自由银行法律通过后不到两年的时间里,除4家银行外该州其余的自由银行都关闭了,银行券持有者的总损失估计有400万美元,是该州年度收入的近45%。在明尼苏达,根据1858年法律开办的16家自由银行到1863年已有11家关闭,其中7家的钞票无法兑付,州审计官只能向钞票持有者支付面额的35%。在印第安那州,通过自由银行法律的1852~1854年,72家自由银行中的57家关门。在纽约州,其自由银行法律通过后的第一年里约有80家自由银行成立,但三年时间里超过20%关门了。
这一时期的银行业在银行间支付领域有一个重要创新,即索福克银行业务系统(Suffolk Banking System)。索福克系统是一个私人创立的银行间支付系统,由新英格兰地区的索福克银行(Suffolk Bank)运营,是美国第一个区域性银行券清算系统。(www.xing528.com)
在内战前,美国的货币流通媒介几乎完全由私营银行发行的银行券构成,所发行的银行券在当地可以按平价交换,但是在发行银行所在城镇之外这些银行券一般以一定折扣交换。在日常的业务中,几乎每家银行都会收到其他银行的钞票,非常需要一个各银行之间债务清算的机制。1814年波士顿的新英格兰银行(New England Bank of Boston)引入了一种钞票经纪安排,它购买乡村银行的钞票并允许乡村银行按市场折扣率赎回钞票,要求是乡村银行在新英格兰银行保有不付息的存款。波士顿的索福克银行在1818年开业后不久就进入钞票经纪业务,从业方式与新英格兰银行非常相近,与其竞争也非常激烈。1824年,索福克银行设计出交易乡村银行钞票的新策略,与其他6家波士顿的银行结盟联合经纪乡村银行券。联盟的每个成员出资3万~6万美元,共出资30万美元,由索福克银行使用,以低于或与新英格兰银行及其他波士顿银行相同的折扣率购买、接收乡村银行券,并送回原银行兑现。索福克银行逐步在这个市场中处于主导地位,它不单是买入乡村银行券以将它们送到发行银行兑现,还接收并以平价清算参与银行存到它那里的所有乡村银行券。到1826年,原来的联盟解散,联盟中的银行成为索福克银行钞票清算业务即索福克银行业务系统的成员。
要参与进这个系统,乡村银行要在索福克银行或索福克银行业务系统中的其他波士顿银行中保持永久的无息存款,每10万美元资本金银行要存入2000美元,另外还要保持一笔额外的无息存款,总体上要足够赎回索福克系统所接收的该银行钞票。
索福克系统与以往安排不同的一个重大创新是,银行券通过轧平参与银行的账户清算银行券,在此之前,美国没有银行券轧平清算系统。另外,索福克银行还向系统中的成员提供贷款即透支权。这些创新对所有的参与银行有吸引力并最终非常盈利。银行券轧平的运行程序如下:每天对参与银行存入索福克银行的钞票分类,第二天公布各银行的净金额,非参与银行的钞票尽快送到原发行银行兑现。该轧平清算程序为该区域的银行提供了一种相互间债务清算的机制,减少了所要送回发行银行兑现的钞票,在银行间实际运送铸币的量也减少,降低了赎回银行券的成本,对于索福克银行业务系统的成员很有价值。银行券轧平结算也为索福克银行开辟了另一项业务,使索福克银行成为其他银行的主要贷款人。作为轧平清算者,索福克银行提供类似于透支的权利。此外,通过持有成员银行的存款与清算成员银行钞票,索福克银行与其他银行建立起紧密的关系,而且在监督银行活动方面具有优势,因而也在一定程度上行使类似于中央银行的职能。
在早期阶段,索福克银行业务系统的清算与放贷规模相对较小。1825年末索福克银行一个月接收200万美元的乡村银行券,到1841年其月清算额已达到900万美元,1851年达到2000万美元,1858年时超过3000万美元。其月度清算额在1825年占麻萨诸塞州流通中银行券存量的大约一半,1841年和1851年为其全部。19世纪30年代初索福克银行业务系统的成员已经大幅度增加,到1836年近300家银行即新英格兰地区的绝大多数银行是索福克银行业务系统的成员。该地区各州的政府也鼓励本州银行加入这个系统,1842年佛蒙特州的法律给予索福克系统的成员银行很大的税收优惠,麻萨诸塞州1843年通过的法律禁止银行付出其他银行的钞票,激励银行通过索福克银行业务系统清算钞票。
除了索福克系统,别的地方也发展起类似的清算安排。19世纪40年代纽约的银行每周互相清算余额,每个银行的出纳为欠其他银行的余额开出一张支票,然后派人收集这些余额。支票可以整周在三方之间交换,每一方都互相存入支票。参与银行在星期日存入钱币以抵补其本周内交易的净额。随着相互间清算量的扩大,若干家银行协议为其成员建立一个更正式的结算系统,创立了纽约清算所协会(New York Clearing House Association)。62家银行参加了这个组织,为纽约各银行的净余额提供日结算,纽约商会(New York Chamber of Commerce)充当该清算协会的协调机构。后来,纽约大都会银行充当中央清算银行,其方式与波士顿的索福克银行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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