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德国
18世纪后期,德国的私人银行逐步兴起,进入19世纪后发展壮大。各邦国的私人银行有三个来源:北部传统的商人银行、西部和中部的批发贸易和运输企业,以及南部的宫廷代理商服务。法兰克福位于意大利与西北欧贸易的十字路口,具有优越的地理位置,商业活动长期繁荣。由于其地理位置和政治上的优势以及18世纪末阿姆斯特丹的衰落,法兰克福成为中欧的银行业中心,领先的银行是贝特曼(Gebruder Bethmann)银行。这家银行是由颜料等商品贸易及货物运输企业发展而来。1768年,贝特曼银行第一次为哈布斯堡王室募集贷款,将2万弗罗林分割成每份1000弗罗林的债券,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动员了私人储蓄。1776年贝特曼银行在市场上以4%的利率发行20万弗罗林的奥地利贷款,第二年两次以4.5%的利率发行了50万弗罗林的债券,获得了奥地利帝国银行家的名声。1778~1796年贝特曼银行共代表奥地利帝国发行了54笔贷款,总金额3000万弗罗林。在发行募集中,银行收取5%~5.5%的佣金,当利息到期或债券赎回时还要再收佣金。据估计,1778~1796年法兰克福的主要银行为外国发行了总额超过1亿弗罗林的政府债券,除了奥地利还有丹麦、普鲁士、巴伐利亚等国。不过随着拿破仑战争的爆发,政局动荡、贸易限制以及对战争的恐惧限制了人们对债券的投资,要找到足够多的外国政府债券认购者越来越困难,贝特曼银行也因此撤出国际贷款业务而集中于充当早期企业家清算所的业务,并扩张其佣金贸易。
(二)法国影响下的日内瓦
日内瓦是新教徒的圣地,许多意大利流亡者16~17世纪在这里定居。他们不仅创造了丝绸业的繁荣,也创造了兴旺的对外贸易。从1650年起,这里的贵金属手工业发展成为一项辉煌的制造业,制表业、珠宝加工和镀金业都出现了巨大的扩张。1685年路易十四撤消了南特令,推动了日内瓦银行业的第二次兴起,日内瓦的银行体系通过里昂的清算集市进入欧洲金融市场。(www.xing528.com)
从18世纪初开始,日内瓦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就与其小共和国的规模不成比例。日内瓦利用其中立地位及其位于“胡格诺国际”(Huguenot Internationals)心脏的位置成为路易十四战争融资链条中的关键一环。当时,日内瓦是世界性城市,其商人和银行家都是国际性的,银行家的证券组合包括有法国、英国以及荷兰、意大利、斯堪的那维亚国家的证券,这在欧洲也是很独特的。自18世纪中期以后,日内瓦也变成了外国贷款发行的重要中心,1742~1752年有8笔斯堪的那维亚国家贷款,1760年有1笔丹麦贷款,1765年有1笔奥地利贷款。
法国大革命的冲击也传播到了日内瓦。在1789年11~12月一些小银行停业后,3家银行于1792年倒闭。大革命后期局势逐步稳定,日内瓦的金融业务开始复苏,银行业在新的公司名称下重新组织。达里尔银行(Ferrier, Darier & Cie)成立于1795年,亨特希银行(Henry Hentsch & Cie)成立于1796年,隆巴德-卢林银行(J.G. Lombard & J.-J. Lullin)成立于1798年,康道银行(de Candolle, Mallet & Cie)即现在的皮克特银行(Pictet & Cie)成立于1805年。这些银行家像其欧洲同行一样参与到各种贸易活动中。如达里尔银行也从事运输业务,代理里昂印花布贸易的亨特希银行首先成立了布匹企业,以后成为丝绸商品和代理公司。
法国大革命期间,日内瓦也失去了为法国公共债务融资的角色。战后法国要支付战争赔款时,曾经地位很高的日内瓦金融家不再有能力应对这种资本需求。在这种形势下,日内瓦的私人银行从两个方向对其业务重新定位。首先,它们不再进行商业交易活动,如康道银行就迅速地从贸易过渡到银行业务,而且聚焦于外汇交易、贴现交换票据以及买卖证券,既用自己的账户进行交易也代表客户进行交易;其次,它们开始吸引富有客户,并将其更大部分的业务导向财富管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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