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20年的证券市场投机泡沫对当时世界最大的证券市场阿姆斯特丹没有多少长久的影响。虽然说18世纪初期伦敦证券市场的规模在扩大、复杂性有提高,但阿姆斯特丹仍然是最重要的金融中心而且最具有国际性。伦敦和巴黎基本上就是交易其本国政府的债券和本国股份制公司发行的股票,而阿姆斯特丹则越来越多地为世界各地的证券提供市场。
荷兰人从17世纪中期开始大量向外国放贷,但真正的外国证券市场发展则要追溯到荷兰开始实行中立政策的1713年。由于本国政府或企业证券缺乏,但是又有充裕的短期和长期资金要寻找可运用之地,18世纪的多数时间里荷兰公共贷款的年利率仅为2%~3%,而外国则需要从荷兰借钱,外国政府贷款的年利率也达到4%~6%。在18世纪,历届英国政府都从阿姆斯特丹借款,英王威廉三世认为,荷兰人的钱对于英国政府是不可或缺的。随着对欧洲各国政府履行债务的信心增强,越来越多的荷兰投资者被外国政府债券的高收益率所吸引,认购在阿姆斯特丹发行的外国贷款或者是购买在别处发行的证券。自1713~1763年,在阿姆斯特丹进行的外国贷款发行量达到每年400万弗罗林,主要是英国和奥地利的贷款发行。之后,对外贷款量又显著增加,1763~1780年达到年均830万弗罗林。这些资本流向整个欧洲,主要是丹麦、瑞典、俄国和德国各邦国。1780~1794年外国贷款发行量达到顶峰,阿姆斯特丹市场的外国贷款发行达到年均2000万弗罗林。根据保守的估计,到18世纪末时荷兰人总的对外投资达到5亿~6亿弗罗林,是其GDP的两倍,而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英国的对外投资也不过是其GDP的1.5倍。
18世纪外国政府贷款在阿姆斯特丹的发行中,商人银行家起主导作用,成为外国贷款发行的专家。某个欧洲强国要筹集长期资金时,就与阿姆斯特丹的某个著名商人银行接触,要求其作为承销商,这家商人银行就代表该借款国组织债券的发行工作。阿姆斯特丹的著名商人银行经常通力协作,不仅增加了投资者对所发行外国债务的信心,而且可保证吸引尽可能广泛的投资者,最大限度地降低发行成本和利息支出。在外国贷款发行的繁荣中,一些机构也逐步确立了自己的市场主导地位,其代表是商人银行霍普银行(Hope & Co.)。这家银行起源自一个由苏格兰移民到荷兰的家族,成立于1734年,在25年的时间里将自己从一个涉及各种贸易和金融业务的公司转变成一家专门进行汇票承兑的商人银行。它在1767年和1787年期间处理了10笔瑞典贷款,1788~1793年期间处理了18笔俄国贷款。1780年时霍普银行的资本金达到1000万弗罗林,可能是当时欧洲最大的银行。
阿姆斯特丹还越来越多地为世界各地证券的交易提供市场,成为全球证券市场的支点。1750年阿姆斯特丹交易所不仅交易25只荷兰的公共债券与3家荷兰公司的股票,而且还交易13只外国政府债券和3家英国公司股票。1772年交易的证券数量已经增加到57只荷兰证券与39只外国证券。到18世纪80年代,阿姆斯特丹市场不仅交易荷兰、英国和法国的证券,还交易奥地利、丹麦、波兰、俄国、西班牙、瑞典、美国以及德国各邦国发行的证券。(www.xing528.com)
虽然阿姆斯特丹在18世纪的国际证券市场中具有领先地位,但其组织结构进步不大,证券的买卖仍然是在各种地点进行,任何有兴趣的人都可以参与,难以形成控制市场内行为的规则和规章。最大的风险仍然是长期存在的交易对方违约风险,即使有法律强制,过程也太慢,无法应对价格快速变化、以信任为基础进行交易的市场的需要。1789年,阿姆斯特丹证券市场的经纪商成立了一个组织,为其成员提供交易违约保护,但几乎没有取得什么成果,没有创立一个独立的由恰当的行为规范治理的有秩序的市场。交易继续在诸如阿姆斯特丹交易所这类地方进行,对证券有兴趣的人围着一根柱子进行交易。运营交易所的这所建筑属于阿姆斯特丹市理事会,使用的条件是要保持对公众开放,只要证券市场还设在那里,任何人就都可以进入。
18世纪30年代开始并断断续续持续到1784年结束的英荷战争,结束了荷兰在海上贸易的霸主地位,荷兰的国际贸易受到重创。1763年和1772~1773年的金融危机破坏了阿姆斯特丹证券市场的运行并导致业务的流失,阿姆斯特丹银行也在1781年时陷入困境。同时,国际贸易中直接贸易联系日益广泛,使得阿姆斯特丹作为集散港口的作用日益下降。荷兰曾经采用多种措施来恢复其地位,包括1751年废除关税使阿姆斯特丹成为自由港等,但都无济于事。拿破仑的大军于1795年入侵并占领荷兰,摧毁了阿姆斯特丹的许多国际联系链,阿姆斯特丹金融市场发展的推动力量也受到破坏,国际债券广泛违约造成市场崩溃,其许多金融基础设施被摧毁,许多专业的银行家和经纪人都流亡外国。阿姆斯特丹虽然到1815年时仍然是主要金融中心,但已经不再是最重要的的中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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