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1年英国议会通过了组建南海公司(South Sea Company)的法案,除了为刺激捕鲸业,法案的主要目的是打破西班牙对中南美洲贸易的垄断。根据英国与西班牙在1713年3月签定的条约,南海公司有权每年向西班牙的殖民地运送4800名黑人奴隶和一定数量的货物。英王乔治一世1718年接受公司邀请成为该公司的总督。
1719年11月英国国王在国会发表演讲,表明了政府对于尽早和大幅度减少债务的态度。此后成立的一个议会委员会赞同南海公司提出的一项议案:该公司以5%的利率接收1727年前到期的全部政府债务余额,以4%的利率接收以后的债务,公司为获得此特权需另向政府放贷350万英镑。用现代术语讲就是南海公司要将国债私营化,用当时的概念和方法,这是要将国债并入南海公司股份。投资者可以用政府债券购买南海公司的股份,南海公司的股票价格越高,公司所能购买的政府债务量就越大。
由于能够将价值经常变动的政府债券转变为公司股票,投资者的热情高涨,踊跃地将手中的政府债券换为南海公司股票。此外,南海公司股票以分期支付的方式发行,而且贷款可以无限制地获得,这也刺激了投资者的热情。南海公司用所吸收的投资者资金向股东放贷,这些股东由于预期公司股票价格会不断上升而购买更多的股票,由此推动了南海公司股票价格的快速、大幅度上涨。南海公司的股票在1720年1月时价格为128英镑,仅略高于平价,3月就达到330英镑,5月更是达到550英镑,8月达到顶点1050英镑。投资者不仅包括在巴黎卖出密西西比公司股票、在伦敦买入南海公司股票的英国投资者,还有来自欧洲各地的投资者。(www.xing528.com)
南海公司股票投机热潮还刺激了股份制公司发起热潮。1719~1720年期间,拟议的股份制公司有190家左右,预期筹集2.2亿英镑资本金。面对新公司发起热潮,南海公司特别担心现金被吸引到这些新公司从而减少自己的潜在现金流入,并威胁到接收全部国债的宏大计划。为阻止现金流入其他公司,在南海公司的压力下,英国议会于1720年5月通过了后来被称为《泡沫法案》(Bubble act)的法案。南海公司在焦急地等待议会立法的同时,还通过舆论质疑86家新公司的合法性。但这种行为只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将公众的注意力集中于众多新公司的弱点与非法地位,也暴露了信贷膨胀性公司整体的脆弱性,但首当其冲者就是南海公司自己。
英国议会通过的《泡沫法案》规定,如果没有对特定、明确目的的许可状批准,不得成立任何股份公司,对非法经营者严厉惩罚,从高额罚款到没收全部物品与终身监禁。法案把投资者的注意力全集中到了南海公司。投资者意识到,南海公司的收益仅仅是每年从政府那里得到的200万英镑利息收入,在弥补全部运营费用后根本无法提供高回报。将政府债务转换成南海公司股票的投资者开始动摇,不断上升的股票价格也开始动摇,投资者开始抛售南海公司股票,股票价格迅速下跌。1720年9月2日南海公司的股票已经跌到700英镑,不到9月末就跌至200英镑,12月24日达到当年的最低点124英镑,导致大量个人破产。不过,虽然英国的许多投资者在投机热潮崩溃中受了损失,尤其是那些市场顶点买入的人,但政府履行了它对南海公司的义务,所以投资者持有的证券并不是分文不值。英格兰银行和东印度公司都活了下来,伦敦还保持着功能正常的证券市场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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