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两个月后国家档案局颁布《关于加强民生档案工作的意见》,由此民生档案工作开始成为国家档案系统顶层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档案局在2011年10月和11月先后印发两批《国家基本专业档案目录》[33],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档案”“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等14种与人民群众基本需求相关的专业档案纳入民生档案范畴,涉及民政、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等部委。民生档案工作成败的关键在于民生档案资源整合质量的高低。档案部门在破解民生档案进馆范围、标准等难题后,逐步开展了民生档案的区域内整合和跨区域整合的探索,婚姻、住房、人事、公共安全、法律、户籍、知青、工商等常见的民生档案得到了有效的整合。2012年12月20日,上海市档案局推动的民生档案远程服务平台正式开通,首批实现了婚姻登记、计划生育、知青上山下乡、知青返城和知青子女回沪五类档案的“就地查询、跨馆出证、馆社联动、全市通办”[34]。2013年10月,上海市浦东新区档案局(馆)将民生档案的“全市通办”升级至“跨省联动服务”,与宁波、杭州、南京、成都、青岛等地档案局(馆)签署民生档案跨省异地服务联动工作协议,能够对以婚姻档案为代表的民生档案实行双向就地查档出证制度,打破了传统档案利用服务的属地限制,提升了档案馆的公共服务能力[35]。上海开创的民生档案资源跨区域共享利用模式,为创建“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方便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案例与经验,也是增强国家综合档案馆公共性、打造新型地方公共档案馆的重要方式。(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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