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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口授法简介及应用方法

时间:2023-08-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 教师口授法就是教师把全部学生所要学习的内容都以一种最后的形式教给学生,而学生只是接受教师口授的内容而不用自己独立去发现这些内容。

教师口授法简介及应用方法

1. 教师口授法就是教师把全部学生所要学习的内容都以一种最后的形式教给学生,而学生只是接受教师口授的内容而不用自己独立去发现这些内容。学生只要把教师传授给他的内容加以吸收或内化,以备将来利用或再现。当前大多数的课堂教学都是教师用口授法把知识体系给学生的。在任何文化中,也都是教师以口授的方法帮助学生获得大量知识的。[147]

但是,这种口头陈述的教学方法在西方曾受到最强烈的攻击。有些人认为,学生接受教师口头陈述的知识只是一种鹦鹉学语式的背诵和机械地记忆一些孤立零散的事实,于是他们就以一种轻视的眼光放弃了这种教学法,把它视为一种失去了信誉的教育传统的陈旧残余。在西方的教育理论领域内,一般人认为,在学校里这种口授法是不合适的,因为从心理学方面讲来,(1)有意义的概念,原理不能“教给”学生,而只能由学生自己通过解决问题的活动去发现;(2)一切通过口授法去掌握概念和命题的企图都只能是咬文嚼字的一种空洞的形式,除非学生对于这些口头文字所涉及的实现新近有了亲身的经验。

2. 奥苏伯尔觉得对于陈述教学法的这种指斥是以下列两种理由为根据的。第一,在当前的学校里,本来具有意义的题材,教师却经常是让学生用死记硬背的方法去学习它。第二,教师们把学生接受知识与自己发现之间的区别和有意义的学习和机械学习之间的区别搞得混淆不清,认为学生接受教师的陈述就必然是机械被动的学习,而自己发现就必然是积极的,有意义的。[148]奥苏伯尔认为,接受的学习和自我发现的学习是属于同一范畴的;机械的学习和有意义的学习则是属于另一范畴的。教师口头陈述法、学生接受知识的学习可以事先没有自我发现或没有采取解决问题的活动而成为有意义的学习;而自我发现、学生主动解决问题,也可能按照教师的模式,依样画葫芦地机械学习。口头陈述法之所以产生机械学习的后果,远不是由于这种方法本身固有的缺点,而是在当前学校里运用这种教学法时具有的缺点。

3. 当前许多教师在课堂里不恰当地运用口授法,时常出现下列情况:

(1)对于认知上尚未成熟的学生过早地运用单纯的口头讲授。

(2)把许多没有关联的事实不加以组织或解释就任意交给学生。

(3)没有把新的教材和学生过去已经掌握的知识结构有机地结合起来。

(4)教师只是根据学生认知一些零散事实的能力或把教师教给他的内容逐字逐句、原封不动地背诵出来的结果来衡量学生的学习成绩。[149]

4. 当代进步教育运动的代表人物以一种轻视的口气谈到教师在帮助学生学习时所发挥的作用。他们认为,教师的作用是微不足道的,而且它会不可避免地产生一种无意义的咬文嚼字的学习。我们觉得,如果我们能避免上述教师在课堂讲授方面的缺点,这种形式主义的学习也并不是必然会发生的。我们觉得,口头陈述教材是一种最有效的教学方法,如果我们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地进行教学的话。经验证明,学生解决问题的学习方法之所以获得成功,就是因为学生开始时在他的认知结构中已经具有了适当的有关知识,而不是因为学生自己能解决问题。因此,有效地传授知识的艺术科学的确是教学法的主要机能之一。它能产生清晰的、稳定的、明确的意义并且能够长期地保持着一种有组织的知识结构。这种教学法是富于创造性的而不会产生机械的学习。它是一个高明的教师的工作,值得我们的重视。(www.xing528.com)

5. 奥苏伯尔从心理学方面提出了几点理由,说明教师口头陈述的教学方法乃是一种最有效的教学法。这些理由有:

第一,口授法可以成为一种有意义的教学法而不一定会产生学生死记硬背的学习,如果教师能把新教材和学生过去所学到而已组成认知的结构两者互相配合,互相作用而构成一个新的认知结构;即如果教师口述的教材能为学生所理解并把它吸收到他已有的认知结构中去,以备将来可以应用。这种新知识和学生已有的认知结构互相发生作用的结果既改变了新吸收的新知识的意义,也改变了学生原有的认知结构,于是便产生了新的意义。这个吸收新意义的过程便会使得新组成的认知结构不断地继续分化而产生了更精确的意义,并为以后吸收新的知识作好准备。总之,奥苏伯尔认为,把要求学生掌握的新知识和他已经形成的认知结构互相配合,互相作用,就能使学生有意义地接受和吸收新的教材。

第二,我们应该承认,在儿童早期,儿童由于他在发展上的局限性,在有意义地接受教师陈述的材料时,也是受到一定限制的,但是,在儿童晚期、青少年期和成人期,学生有意义的学习就不受这种限制了。还没有发展到超出具体运算阶段的学生(相当于小学阶段的学生)就不能把高级形式运算的内容有意义地吸收到他们的认知结构中去,除非他们新近获得了一些直接经验。这时儿童在有意义的学习方面之所以受到这种限制,除了发展上的理由之外,还因为小学里对小学生学习一些基本概念一般没有重视。许多证据证明,比较良好的教学方法能够增强儿童和成人学习抽象推理的能力。

这种限制大大地缩小了口授法应用的范围。然而即使在小学里也并不是非用发现法不可,因为每个小学教师都知道,有意义的陈述法而没有任何自我发现的经验也许是小学课堂教学最普通的形式,如果能辅以必要的具体经验的支持的话。然而如英海尔德和皮亚杰在他们合著的《从儿童时期到青年时期逻辑思维的成长》一书中所指出的,儿童到了认知发展的抽象阶段,大多数学生都能直接通过掌握抽象命题的高级关系学会大多数新的概念和大多数新的命题。在进行有意义的学习时,学生已不再需要依靠任何新近学会的具体经验的支持了。因此,口头陈述教材的教学法就更加可行了。通过直接接受教师陈述的教材,学生便直接达到了抽象理论的水平,它在质量上,从概括性、清晰性、精确性以及明显性方面讲来,都优越于直觉思维的水平。所以这样正确安排的口头陈述的教学法就是富有意义的了。

第三,如果我们能有目的地影响学习者内心原有的认识结构,尽可能地使学习者更有意义地接受新知识,我们就能更有效地运用口头陈述的教学方法。在任何一门学科中,影响学习者认识结构的因素有:(1)教给学生的概念与原理要具有广泛的、有解释力的、综合的特性;(2)要用适当的方法,陈述、整理和测验有意义传授的知识;(3)讲述时要注意唤起学生的学习动机、情绪上的协调和各种社会因素(荣誉、地位、职业等方面的展望)。此外,在认知结构方面,首先,学习者的认知结构要和原吸收的观念特别有关,要尽可能地使它达到最高水平的包含性、普遍性和抽象性;其次,所吸收的概念要能够和学习材料中类似而不同的(容易混淆的)概念和原理区别开分;再次,所吸收的概念要稳定,清晰、明确。具体地讲,要使学生对于新教材的理解确切而完整,教师要做到以下几点:(1)在讲一般概念与原理之前,要求学生掌握一门学科的基本的、中心的观念;(2)所讲的材料要符合学生在发展过程中已经达到的准备条件,即在学生已经有了充分准备之后才把有关的教材教给他们;(3)定义要明白而正确,要区别有关概念之间的类似点与差别;(4)要求学生能用他们自己的语言复述学会的概念与理论。

这样的口授教学法就是积极的、能动的、有意义的,能为学生所理解的,而不是消极的、机械的、强记的了。[150]

此外,我们认为,要使口授法富有意义,除了正确的陈述外,还可以配合使用视听辅助教具,进行直观教学。其次,口授法还可以配合发现法进行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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