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目前学校的教学工作中不是没有这种实用主义数学论的残余影响的。它们主要有以下的几种表现:
第一,从狭隘的实用主义观点处理教材,即认为只应该把一些直接对学生的目前生活或将来投考学校有用的知识教给学生。在这一方面,从张凌光同志的一篇文章颇有这种倾向的表现,他说:“事实上,我们机关、工厂、学校中这些对于中学各科试题还考不及格的人,有很多是卓越的工作人员、卓越的工程师、卓越的作家、卓越的职业革命家。……但他并不需要把中学课本所有习题都做出来,歌都唱出来,图都画出来。中学课本有些知识对他有用,有些知识对他是可有可无的。就是以前应考试学过这些知识,因为没有什么用,还不早抛到九霄云外了。”[39]凡对中学生在升学和就业的时候有用的东西就教给学生,可有可无的就不必教。这样就使学生得不到完整的系统的科学知识。这不成了实用主义的精神俘虏吗?
其次,在我们的学生中还存在着对某种功课有所偏爱的单纯兴趣观点。假使教师们在思想上认为某些功课应该是“重点”而别的功课则只求三分及格就行,这就正好鼓励了这种对功课的偏爱和兴趣观点。这种对学习单纯的兴趣观点也是实用主义学习观点的一种表现,它妨碍着学生的全面发展,使学生得不到系统的科学知识。这种观点是完全符合现代资产阶级的教育目的和要求的。
个别教师为了迎合学生的兴趣,越出教学大纲的规定,讲一些题外的话,破坏了教学的目的性和系统性。例如北京第二女中有一位语文教师“讲什么,怎样讲,必先征得学生同意,事事跟在学生之后,以学生的爱好支配自己”。另一位物理教师“有的时候甚至一堂不讲课,给学生讲‘绿色箭头’,‘自动工厂’(都是小说)”。又一位教师为了“最大限度地”满足学生的求知欲,常常因为同学偶然提出一个与主题无关的问题而分析一堂课。这样的教师显然是把学生放在中心地位,放弃了自己的主导作用。这种教育观点是属于实用主义教学论的思想范畴的。
第三,正如“人民教育”杂志的一篇社论中所指出的,“对于目前所采取的严格科学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方法、教学过程组织,对教师的严格要求,对学生学习的严格要求,都表现有抵抗情绪,这抵抗是和实用主义教育的伪科学见解对学校、学生、教师、教材的看法分不开的”[40]。例如有些教师任意补充教材内容及改变授课进度,超出教科书和教学大纲的范围。武昌建筑工程学校有一个教师上了两个月的课,根本没有翻阅过教学大纲。当他的授课进度太慢时他就任意进行删减。有的教师在思想上仍旧认为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是他们进行教学工作的“束缚”,各人仍旧“照老办法”教学,使教学大纲成为一纸空文[41]。有些学校不按教学计划的规定,随便增加上课的节数。个别学校用过多的时间进行劳动,甚至企图把学校变成作坊或农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在“关于执行‘小学教学计划’的指示”中,曾经正确地批判过这种思想和作法:“特別是在基本生产技术教育的实施过程中,要防止和克服实用主义和形式主义的偏向。那种劳动和其他教学脱节;或者在学校中用过多的时间进行生产劳动,忽视文化科学基础知识的教学……等等看法和做法,都是错误的。”[42]
还有最严重的就是在教学中所存在的一种脱离政治、脱离实际的倾向。胡风反革命集团公开在讲台上叫嚣:“业务即政治,作品即党证。”有的教师在教学中单纯注意某一种专业或技术的传授而不发挥教材的思想性,不联系社会阶级斗争的实际,把学生的目光局限于某一科目的小天地之内。在学校里,流传着“管教不管导”的说法。有一个美术学校绘画系主任居然在校务会议上公开地说:“政治课占时间多,妨碍了技术课的教学。”而实际上政治课并不多。在这类教师的教学工作中,学生们“专心一致”搞业务,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脱节。这完全符合实用主义教学论要求培养学生“专心”的学习态度的精神的。
以上所举,仅仅是实用主义教学思想残余影响的几种主要的表现。它们对于以社会主义精神教育新生一代的客观要求是背道而驰的;它们会妨害我们人民教育事业的发展;它们会对我们年轻一代的思想意识上产生极其恶劣的影响。因此,我们必须坚决反对和彻底克服它们。我们只有认真学习苏联的先进教育科学,掌握科学的教学论,才能保证共产主义教育目的的实现。
【注释】
[2]杜威:“学校与社会”,英文版第51页。
[3]杜威:“思维与教学”,英文版第60页。
[4]杜威:“教育科学的源泉”,英文版第8页。
[5]陈鹤琴:“活教育的教学原用”,新华书店版,第9页。
[6]人民教育社编:“‘活教育’批判”,人民教育出版社版,第97页。
[7]同上书,第90页。
[8]同上书,第83页。
[9]杜威:“教育科学的源泉”,英文版第83页。
[10]同上书,第84页。
[11]杜威:“逻辑”,英文本第7页。
[12]杜威:“民本主义教育”,邹恩润译,商务印书馆版,第296页。
[13]陈鹤琴:“活教育的创造”,新华书店版,第60页。
[14]陶行知:“古庙敲钟录”,新儿童书店,第45-46页。
[15]人民教育社编:“‘活教育’批判”,人民教育出版社,第81页。
[16]同上书,第107-108页。
[17]人民教育社编:“‘活教育’批判”,人民教育出版社版,第91页。
[18]杜威:“思维与教学”,英文版第15页。(www.xing528.com)
[20]“毛泽东选集”,卷三,人民出版社版,第860页。
[21]科普宁:“假说在认识中的地位和意义”,译文见“学习译丛”1955年2月第23页。原文载苏联“哲学问题”1954年第4期。
[22]杜威:“思维与教学”,英文版第109页。
[23]“胡适文存”,卷二,亚东图书馆版,第461页。
[25]列宁:“哲学笔记”,解放社版,第155页。
[26]杜威:“思维与教学”,英文版第182-183页。
[27]同上书。
[28]“胡适文存”,卷二,亚东图书馆版,第431页。
[29]杜威:“民本主义教育”,邹恩润译,商务印书馆版,第295页。
[30]杜威:“民本主义教育”,邹恩润译,商务印书馆版,第201-202页;第208-209页。
[31]杜贺夫内伊:“教学法原则”,作家书屋版,第97页。
[3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学教育司:“关于‘中学生守则’内容的说明”,见“人民教育”,1956年7月号,第48页。
[33]杜威:“民本主义教育”,邹恩润译,商务印书馆版,第209页。
[34]同上书,第210页。
[35]杜威:“民本主义数育”,邹恩润译,商务印书馆版,第211页。
[36]同上书,第213 页。
[37]胡适:“胡适文存”,三集,第4卷,亚东图书馆版,第1150页。
[38]杜威:“思维与教学”,英文本,第32页。
[39]张凌光:“实行全面发展教育若干问题的商榷”,见“人民教育”,1952年2月号,第46页。
[40]“人民教育”, 1955年 5月号社论:“批判唯心主义思想的重大意义”,第5页。
[41]“光明日报”, 1955年12月13日社论:“认真学习教学大纲教学计划”。
[42]中华人民共和国救育部:“关于执行‘小学教学计划’的指示”,见“小学教师”,1955年9月号,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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