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要不要有目的?”“假使要,那末应有怎样的目的?”“这种目的对于教育到底有怎样影响?”这都是教育哲学家所要研究的问题。这个问题和前面的一个问题有连带的关系。因为假使你要知道教育的目的何在,这一定要看你对于教育本身当做是怎样一回事。假使有人说教育是儿童在不受任何干涉情形之下的自然发展,那末教育就不应该有什么目的,只是听其自然。假使有人说教育即内在潜能的发展,那末教育的目的便是运用种种适当的方法去发展这种潜能。不过问题并不这样简单。在我们讨论教育要不要有目的之前,我们先要确定目的的意义。
“目的”的意义,各派解释不同。同时在这个问题之下又有四个附属问题。第一,我们知道目的是我们生而有的呢?还是随后学习得来的。有一派人主张人类天赋有许多的理念,人生的过程就是去实现这些理想。又有人主张理想是人类后天学习得来的,我们在某种特殊环境中便有不同的理想目的。第二,有些人说目的是成年人所造成的文化制度,我们个人所有的目的都是别人要我们去做的事情。例如我要做一个良好的公民,实际上乃是由国家或社会团体规定了许多的行为标准,我们只是遵守规律而已。但是又有人说,目的一定要根据我们自己的需要做出发点的。他们以为目的不是别人强迫我们所接受的标准,而是我们自己内心培植出来的一种“先见之明”。因此,谈目的问题的人就是讨论目的到底是自发的?还是外铄的呢?第三个问题就是要讨论目的是绝对的,还是相对的。这意思是说,我们的目的到底是一成不变的呢?还是随着环境经验而变迁的?第四,我们要知道,我们应不应该有一个总的目的或一般的目的。有人说一般的目的太空泛了,不能使人把握,虽有目的等于没有目的,所以目的只能是特殊的,针对着目前情境的。但是在另一方面又有人主张目的一定要远大,我们的生活要在一个总的目的的诱力之下继续引领我们前进。假使目的太特殊,它比较的容易达到。这种目的反而容易使人自满。
这些问题的解决当视我们对于“目的”一辞所下的定义如何。我们以为目的一定要具备四个条件:(一)我们要有一种内在的动机来做推动行为的原动力。(二)但是从这种动机所推动的行为一定还要能够认清所预期的结果。所谓预期的结果就是根据过去的经验而培植成功一种十全十美的理想。有目的行为是趋向于这种理想。(三)徒有理想而没有具体的实现的步骤,这仍不能算是有目的的行为。所以在目的中一定包括有具体实现的步骤和计划。(四)目的一定是有意的活动而不是无意的。例如在我们梦游之中的行为我们就不能说是有目的的。照我们这个说法,目的乃是一种理想,不过这种理想不是脱离经验的“理型”或“范畴”而是预见行为可能效果的一种“预知之明”。但是这种“预知之明”照杜威讲来是个人主观的经验而不是传统社会所给与的一种标准化的模范。不过我们以为我们不应把自我内在的理想和社会传统的标准分别这样严格。我们自己的标准同时也就是社会的标准,因为在通常的社会里面我们不能有一种和社会标准不同的主观标准,除非我们有一种新的创造,不过即使这种新的创造的理想也必须得社会的同情,也必须能在社会活动中实现,换句话说,你所创见也必成为另一种社会传统。所以我们以为目的就是标准化的理想,不过这种标准化的理想是可以随着经验而改进的。我们觉得这种目的是内在的,同时也就是外铄的。主观观念的形式一定要在客观的范畴中表现出来。
杜威曾经在他的《民主主义与教育》里面订过三个所谓优良目的的标准:(一)它一定在现实环境中所产生的;(二)它是随着时代而改变的;(三)一个目的的完成并不是等于行为的停止而是不断的引起新的行为。这是我们所承认的,不过他自己却落在一种两元论的错误中,因为他以为(一)目的既是现实的,就不能又是超越现实的;(二)目的既是随时代变迁的,就不能同时又是静定不变的;(三)目的既是个人内在的需要和理想,就不是外铄的客观标准。我们则以为目的产生于现实的环境,但是它同时却是走在时代的前面,而超越环境的,这样的目的才能引诱我们去推进社会。其次目的是随着时代而进展的,但是它是动荡过程中的一种静定的原则,我们的活动是受这种原则所支配的。假使我们的目的是动荡不定的,那末它就不能成为一种指挥若定的原则。第三,目的是个人的需要和理想,但是同时也就是社会的传统标准。即使你的目的是推翻传统的一种新理想,而你这种理想的实现也就会变成一种新的传统,而做下一辈青年的活动目标。不过杜威却指出了一般人的另一个错误的见解。有人以为目的是一种外在的标准,跟追求这个目标的人是没有内在关系的。这意思就是说,不管有没有人在追求这个目标,它本身总是单独存在的。杜威认为这是不对的。假使我们不打靶子,那末在木牌上的标的便不成其为目标。假使我们不在打鸟,天上飞的鸟就不是我们的目的。所以目的一定是和我们的行为有关系。假使没有我们所想要满足某种需要的行为,那末外界就没有所谓目标的存在。目的不能脱离手段而存在。这一点我们认为杜威完全是对的。(www.xing528.com)
但是目的有什么用处呢?目的可以使我们看清行为的方向。它可以规定达到此目的的计划,选择和采取一定的步骤。目的一方面使青年人认识和达到传统的社会标准;一方面又使他们不满足现况而去追求更进一步的光明。杜威说得好:“我们有一个目标就是我们预先看清楚了一条未来的出路,于是我们规定一个计划去达到它,这时我们一方面随时注意一切足以帮助我们发展的资源;另一方面处处看清沿途的荆棘障碍。总之,能使现在的情况和将来的后果产生一种适当的关系,或者把将来的后果和现在已得的结果间产生一种适当的关系,这就是有目的的行为。”
现在我们根据这种目的论,试问我们将有怎样的教育目的呢?杜威以为任何优良的教育目的一定要有三个特点:(一)教育的目的一定要建筑在学生的活动和需要上,而不能标准化。我们以为杜威却忽略了社会的需要。儿童不能脱离社会传统,更不能不顾及共同兴趣。不过我们承认在社会的实现传统和理想标准之下我们一定要顾及学生的个性和创造力。(二)教育目的要鼓励学生间的合作。这一点我们认为可以补救第一点的缺陷。第三,教育目的应该是特殊的,目前的,而不应是一般的,最后的。我们承认目的应该是特殊的,但是它应是在一个普遍目的之下的特殊目的。例如我们应该做一个民主国家的公民,或者说,我们应以中庸、和协、权变为理想的人格,这是我们所确立的一个普遍的原则。换句话说,我们要有一个人生观和社会观。然后在这个普遍原则之下确定我们所应探的适当路线,尽量在我们的本位上谋发展,这个目的便是特殊的。假使个人都以个人的环境,确定自己的特殊目的,而不顾及整个社会,这将进入极端的个人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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