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获取流程:首先,由纳税人根据专项附加扣除的政策判断自己是否具备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情况;其次,由纳税人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再次,由纳税人选择提交给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最后,由扣缴义务人或税务机关进行计算和扣缴。具体流程见第四章图4-3。
(一)填报资料的方式
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可以通过纸质表格、电子模板、远程办税端——App端、远程办税端——Web端填写资料。
1.纸质表格
纳税人获取纸质表格的途径有三种:
(1)大家可以就近到任何一个办税服务厅领取已经印制好的信息表格。
(2)大家可以到单位负责为大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部门领取表格。
(3)大家可以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或各省、市税务机关官网,下载表格电子版并自行打印出来。
纳税人填写好纸质表格后可以提交给单位——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如实将信息录入扣缴端软件,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通过扣缴端软件提交给税务机关,同时将纸质表留存备查。
2.电子模板
电子模板的获取渠道:
(1)单位发放:扣缴客户端【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选择任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导入】—【模板下载】。
(2)到税务局官方网站下载。纳税人把电子模板报送给单位——扣缴义务人(下同),扣缴义务人将电子模板信息导入扣缴端软件,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通过扣缴端软件提交给税务机关,同时将电子模板打印出来,经员工签字、单位盖章后留存备查。
3.远程办税端——App端
纳税人通过手机下载个人所得税App后填写资料。
4.远程办税端——Web端(www.xing528.com)
纳税人通过登录网站填写资料。
(二)填写好资料后,提交给谁?
纳税人填好资料后怎么办?交给单位财务部门还是税务局呢?怎样才能享受到优惠政策?
(1)首次享受这个政策时,纳税人填好电子模板或在手机App端和Web端填好后,提交给单位财务或人事部门,单位相关人员在发放工资、薪酬前进行扣除。
(2)纳税人不愿将自己的信息提交给单位,或者纳税人没有工资收入,只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等情况,可以在2020年3月1日—6月30日自行提交给税务局,申请退税。
具体流程如图6-2所示。
图6-2 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流程
(三)单位和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
(1)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在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2)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妥善保存备查扣除资料,并依法对纳税人报送的相关涉税信息和资料保密。
(3)扣缴义务人不得擅自更改信息。纳税人要对提交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扣缴义务人发现不符的,可以要求纳税人修改,纳税人拒绝修改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报告税务机关。
(4)纳税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义务人应当于年度终了后两个月内,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
(5)纳税人取得除工资、薪金所得以外的其他所得,扣缴义务人应当在代扣税款后,及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
(6)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
(7)扣缴义务人有未按照规定报送资料信息、虚报虚扣专项扣除、应扣未扣税款、不缴或少缴已扣税款、借用或冒用他人身份等行为的,依法进行处理。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