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计算扣缴居民纳税人的综合所得时,扣缴义务人向居民纳税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工作。累计预扣法涉及纳税人的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采集。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采集,一般操作步骤如下:首先,由纳税人判别是否可以享受;其次,填报信息,提交信息给扣缴义务人或税务部门;最后,由扣缴义务人或税务部门进行扣除。值得注意的是,若纳税人提交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选择的是税务部门,则抵扣税款是在年终汇算清缴时抵扣。具体流程如图4-3所示。
图4-2 居民纳税人综合所得预扣预缴和汇算清缴流程
第一步:纳税人判别自己是否有符合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的信息,并选择合适的填报方式(具体如何填报会在第六章进行介绍),若选择提交扣缴义务人,由支付工资、薪金的扣缴义务人平时每月获取信息后进行申报预扣预缴。
第二步:纳税人判别自己是否有符合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的信息,再选择合适的填报方式(具体如何填报会在第六章进行介绍),若选择提交税务部门,由税务部门在年终汇算清缴时进行扣缴,多退少补。(www.xing528.com)
第三步:非居民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的税款扣缴方法保持不变,达到居民个人条件时[1],应当告知扣缴义务人基础信息的变化情况,在年度终了后按照居民个人有关规定办理汇算清缴。
图4-3 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采集和扣除流程
【注释】
[1]扣缴义务人向非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非居民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税款扣缴方法保持不变,达到居民个人条件时应当告知扣缴义务人基础信息的变化情况,年度终了后按照居民个人有关规定办理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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