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民间力量治理腐败不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专利,在我国这样一个人口大国,发动群众治理商业贿赂,效果应该不错。群众举报在反腐败中的作用举足轻重。据最高检统计,全国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中有70%是由群众举报的,其中60%的举报人与被举报者没有利益冲突。不少举报者在遭受打击报复的过程中负重前行,高扬正义的旗帜,感染、鼓舞更多的人,使民主、法治之剑彻底击碎了贪腐者的侥幸心理幻想。[1]在集权思想影响下,我们强调老百姓应该相信政府、相信组织,出了问题、有了疑惑都应该直接找政府,不鼓励甚至压制民间各种代理举报申诉和代理信访工作。这种做法的结果是,面对反腐重任,一方是人身都可能受到限制的个人,而另一方则是有可能掌握、调动指挥司法大权的当权者。财力、物力、人力,几乎没有一样举报人能占上风。举报人能坚持举报,唯一的信念就是对党和国家的信任。举报者和被举报者之间的严重不平衡,导致多数举报者在举报道路上举步维艰,有的身陷牢狱之灾,有的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我国民间组织甚多,各种协会不计其数,唯独民间反腐败的组织凤毛麟角。个别以廉政建设为主要任务的民间组织,也主要从事理论研究、资料收集、信息沟通等工作,没有真正从事一线的举报和协助信访工作。2003年10月10日,李新德成立了中国舆论监督网并自任站长,他被称为“中国民间舆论监督第一人”。2004年6月9日晚上,李新德把“下跪副市长”——原山东省济宁市副市长兼开发区主任李信的恶行发到中国舆论监督网的首页,李信下跪的图片异常醒目。半个月后,李信被“双规”,7月28日被正式批捕。后来李新德又参与揭露沈阳退休高官王亚忱、公布安徽界首市法院“行贿院长”何涛劣迹等行动,最后王亚忱因犯虚报注册资本罪、职务侵占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何涛被免职。
各国廉政建设经验证明,民间组织是参与反腐败的一支重要力量。首先,受害人可以找到家的感觉,受害人更能从民间组织那里得到信任,沉冤昭雪的信心就会更加坚定,选择鱼死网破或者以暴制暴等极端方式的机会就会减少。其次,民间组织可以协助党和各级组织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更容易被老百姓接受,效果更好。再次,民间组织能够把个人力量聚集起来形成一股更加强大的反腐败力量,让腐败分子闻风丧胆。由于具有类似经验或者相关法律常识,无论是取证还是举报信访,通过民间组织会更加专业,效果更好。最后,民间组织能真实反映社会廉洁情况,是社会廉洁度的晴雨表。(www.xing528.com)
民间组织在成长过程中也会出现一些问题,如民间组织很可能被某些人利用成为牟利的工具。也会出现伪造证据、私自录音录像、跟踪等侵犯人权的问题。还可能被某些势力所利用,达到其他更加险恶的目的。无论有多大的问题,都不应该成为影响民间反腐组织存在的根据。政府既有帮助民间组织成立和生存的义务,也有指导和规范其发展的责任。当前类似舆论监督网的网站还很多,急需政府予以规范和调整。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