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一个人生活在世界上,吃喝拉撒睡都需要钱。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Abraham H.Maslow)提出的需求层次理论将需求分为生理需求(Physiological needs)、安全需求(Safety needs)、爱和归属感(Love and belonging,亦称为社交需求)、尊重(Esteem)和自我实现(Self-actualization)五类,依次由较低层次到较高层次排列。在自我实现需求之后,还有自我超越需求(Self-transcendence needs),但通常不作为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中必要的层次,大多数会将自我超越合并至自我实现需求当中。人的某种需要一旦满足了,马上就会出现新的需求。在商业贿赂中,当行贿人不能正确评价自己的能力和条件,不能通过合法手段满足自己的需求时,就通过商业贿赂的方式来实现。作为等价交换的媒介,金钱具有极大的诱惑力。“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求人办事,就必须给别人送礼,就是要发挥“礼物”的魔力,达到自己的目的。这是行贿者的主流想法。我给你送了礼,你得把我的事当事。等价交换,投桃报李。送的礼物越重,越能表达心意,越能促使目标实现。礼物是润滑剂、催化剂。在礼物的作用下,初次见面的人变成了肝胆相照的朋友;道貌岸然的人脱下了虚伪的面纱。顺水人情的事坚决办;可办可不办的事努力办;违法违纪的事冒险办。有这种思想的人认为,没有金钱办不到的事。如果事情没有办成,那就是“礼物”的分量不够。一而再,再而三,不达目的决不罢休。
从破获的商业贿赂案件来看,行贿者获得的利益大小与行贿金额成正比。获利可能性越大,行贿的金钱数额也就越大。求人办小事,一顿饭或者一条烟;求人办大事,必须用“硬通货”。在“求人办事”心理状态下,只要是能办成事的人,都是行贿者求助的对象。求人动机越强烈,送的“礼物”越有价值。所以,在“求人办事”的关键时期,经常是“病急乱投医”,因而导致发生被骗的情况。
贪婪是行贿人需求心理的具体表现。在破获商业贿赂案件时,我们习惯将“雁过拔毛”的索贿者称之为贪婪。殊不知,从原始动机来看,行贿人的物质需求比受贿者要贪婪百倍。为了获取高额利润,采取金钱做诱饵,诱使掌权者上钩。一旦手中握有把柄,就让当官的没有回头路。重庆雷政富案件,不只是一个官员的桃色新闻,更是犯罪分子精心策划的“仙人跳”。(www.xing528.com)
回顾送礼的历史,行贿的内容基本上经历了从实物到金钱、再到相关利益的过程。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还有送大米、皮袄等生活用品的;后来就送名烟名酒等高级消费品;再后来就是名牌手表、黄金、钻石等奢侈品。现在行贿的内容基本上是以货币为主,也出现了非物质利益。从行贿的态度来看,被动行贿的越来越少;主动行贿的越来越多。难怪有些腐败分子叹言,不收礼又不得罪人,真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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