贿赂犯罪成为世界公害是没有争议的结论性判断。但是,我国贿赂犯罪的现状如何,是否真的到了影响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程度,不同的人还是有不同的判断。由于兴趣爱好、职业经历、关注程度等多种原因,社会公众大多是通过两种途径来感知贿赂犯罪的:一是报纸、电视、网络公开的相关资料和信息。这类信息主要包括党组织和相关国家机关公布的惩治腐败案件的各种统计数据,还有司法实践中惩治贿赂的典型案例。二是公众在现实生活中的亲身感受。由于资源紧缺,上学、就业、看病等,生老病死葬,都可能需要花钱去打点。当然,由于贿赂主动性、贿赂过程、贿赂程度、贿赂效果等诸多不同,不同的人在贿赂后的感受也千差万别。主动行贿和被动行贿、主动受贿和被动受贿的当事人在事后的心理感受差别非常大。有些人已经不相信存在不收贿赂的领导,进而得出结论,所有的干部都不干净,也许只要仔细侦查,每个当官的都能查出问题。当新闻媒体公布一个腐败案例时,公众的感受更多的是罪有应得,很少有人去反思社会背景。
反映腐败程度的另一个数据就是透明国际的腐败指数和行贿指数。成立于1993年的透明国际(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即“国际透明组织”)从1995年起,制定和公布相关指数来表明一个国家的腐败程度。“腐败指数”(Corruption Perceptions Index,又译为“清廉指数”),是以各国际组织收集的数据为依据,对各国政治家及公务员的“清廉度”进行评分,满分为10分。自1995年起每年发布一次。在1995年第一次公布的腐败指数中,中国得2.2分,位居41个参评国家的倒数第二。2009年公布的清廉指数中,中国得3.6分,在当年参评的180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名第79位;2011年公布的清廉指数中,中国从2010年的第78位上升三个名次,排名第75位。2012年中国得分为3.9分,排名第80位;2013年,中国得4.0分,继续保持第80位。行贿指数BPI(Bribe Payers Index)于1999年首次发布,2011年的行贿指数的评定是通过对全球3000名企业主管发出问卷,依据他们对28个主要出口经济体在海外经商行贿的程度给予评分,0分代表经常行贿,10分代表没有行贿。2011年的行贿指数中,中国大陆得6.5分,排名第27位,比2008年上升了6位。
还有几个官方数字也能反映出腐败程度。这些数字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每年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做的工作报告。“依法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每年报告中必须特别强调的内容之一。
2010年,全国检察机关“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积极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推进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部署,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依法严肃查办职务犯罪。全年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32 439件,涉案人员41 531人,件数比上年减少3.3%,人数增加0.9%。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立案侦查贪污贿赂大案18 191件、重特大渎职侵权案件3175件;查办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670人,其中厅局级204人、省部级8人。着力加强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立案侦查失职渎职、侵犯人权涉嫌犯罪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355人。加大惩治行贿犯罪力度,对3194名行贿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强境内外追逃追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129人,追缴赃款赃物计71.2亿元。
201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再次成为人民检察院的主要工作之一。坚持把严肃查办、积极预防职务犯罪摆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职能作用。依法严肃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全年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32 909件,涉案人员44 085人,同比分别增加1.4%和6.1%。其中,立案侦查贪污贿赂大案18 224件,同比增加0.2%;查办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723人(含厅局级188人、省部级6人),同比增加2%。加大查办行贿犯罪力度,立案侦查行贿犯罪嫌疑人3969人,同比增加24.3%。健全境内外追逃追赃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282人,追缴赃款赃物计74亿元。(www.xing528.com)
2012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相关数据为:全年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32 567件,涉案人员44 506人,人数同比增加1%,其中贪污贿赂大案18 464件,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524人(含厅局级198人、省部级7人)。严肃查办利用执法权、司法权谋取私利、贪赃枉法案件,立案侦查涉嫌职务犯罪的行政执法人员7366人、司法工作人员2395人。加大惩治行贿犯罪力度,对4217名行贿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比增加6.2%。加强反腐败国际司法合作,完善境内外追赃追逃机制,会同有关部门追缴赃款赃物计77.9亿元,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631人。
2013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相关数据为: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65 787件,涉案人员218 639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13 173人(含厅局级950人、省部级以上30人)。加大惩治行贿犯罪力度,对19 003名行贿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肃查处执法、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立案侦查行政执法人员36 900人、司法人员12 894人。会同有关部门追缴赃款赃物计553亿元,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6220人。
在2014年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的相关统计数字为: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37 551件,涉案人员51 306人,同比分别上升9.4%和8.4%。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100万元以上的案件2581件,查处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871人,其中厅局级253人、省部级8人。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立案侦查涉及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嫌疑人34 147人。严肃查办以贿赂等手段破坏选举、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深挖执法、司法不公背后的腐败犯罪,查处以权谋私、贪赃枉法、失职渎职的行政执法人员11 948人、司法人员2279人。加大惩治行贿犯罪力度,对5515名行贿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比上升18.6%。强化境内外追逃追赃工作,追缴赃款赃物计101.4亿元,会同有关部门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762人。
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指出,全国法院系统“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13.8万件,判处罪犯14.3万人”。2014年总结2013年相关工作时,指出“各级法院审结传销、走私、洗钱、非法集资、金融诈骗、内幕交易、商业贿赂等经济犯罪案件5万件,判处罪犯6.9万人。充分发挥刑事审判在惩治腐败中的职能作用,加大对贪污贿赂等犯罪的打击力度,审结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9万件,判处罪犯3.1万人,其中包括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等一批大案要案,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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