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临时专利申请的一个好处在于:申请人在对拟申请专利的市场可行性还不确定的情况下,为了不耽误专利申请的最佳时机,可以先提出临时专利申请,获得最长一年的临时保护,在明确发明创造的市场效益后,再将临时专利转为常规专利申请,申请日仍然以临时专利申请提出之日为准,这样既保证了效益的确定,又保证了专利的最佳申请时机。
在企业没有确定自己发明创造的市场及效益时,临时性的专利申请提供了一种较好的选择,我国企业可以在申请国内专利的前提下,在美国提出临时专利申请(当然PCT 也有优先权的作用,但若未进入美国,则不能获得保护),以便在保护期内对发明创造的市场价值进行进一步确定后再决定是否提出常规专利申请。因此,考虑申请常规还是临时专利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根据《美国专利法》第111条(b)款的有关规定,除了外观设计不能申请临时专利以外,其他发明创造只要提交第111条要求的相关法律文件即可以提出临时专利申请(美国没有实用新型专利)。
其次,申请临时专利对论文发表的作用。某些行业先进技术更新换代的速度特别快,如医药生物业、IT 业、感光行业等具有科技为主要推动力且技术换代特别快的特点。这些行业申请专利,如果等待批准的时间过长,到申请结束的时候再发表论文,可能已经错失学术的新颖性和领先的机会;而如果先行发表论文,根据专利法便丧失了申请专利的资格。而临时专利申请制度就解决了这个问题,对已经脱离基础理论阶段的成果先进行临时专利的申请,先占据市场先机,再根据未来一年期间内就市场的需求以及最新研发情况补充已经申请的临时专利,为提出常规专利打下良好的基础。(www.xing528.com)
再次,临时专利相对于常规专利申请的经济可行性,虽然是只要求符合《美国专利法》第101条规定,均可以提出申请,但与临时专利不同的是,常规专利申请仅专利申请费就达740美元,再加上审查费、领证费等,完成整个过程的费用,需要至少几千美元的花费。[26]
最后,申请人对于发明创造的市场前景应当有明确的预期。如果申请人根据实际判断市场潜力和经济效益都难以实现或者说不确定性较大,即可能该项技术发明并不适合进行常规专利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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