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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管辖权及审判地点 - 美国知识产权诉讼案例分析

时间:2023-08-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格里芬在联邦注册了多个商标,包括GRIFFIN,GRIFFIN TECHNOLOGY,和SURVIVOR,它声称被告域名的注册及使用,侵犯了其对这些商标的所有权。因为域名的注册商,注册行为发生地,注册或者转让域名的机构所在地或所属的司法区域,可作为对物管辖权的审判地。基于以上原因,地方法官作出的裁决如下:本案法院就起诉的主题有管辖权,本案法院对被告域名有对物管辖权,将本案法院作为审判地点是合适的。

如何认定管辖权及审判地点 - 美国知识产权诉讼案例分析

法院必须对起诉的主题有管辖权,并且就缺席的被告有对人或者对物管辖权,才能作出缺席判决格里芬的起诉依据ACPA,15U.S.C.§1125(d)。根据15U.S.C.§1121,28U.S.C.§§1331以及1338(a),本案法院就起诉的主题有管辖权。

根据15U.S.C.§1125(d)(2),被告域名侵犯了商标所有人的权利,因为其商标已在美国专利商标局注册,以上满足了对物管辖权(针对被告域名)的第一个要素,见15U.S.C.§1125(d)(2)(A)(i)。格里芬在联邦注册了多个商标,包括GRIFFIN,GRIFFIN TECHNOLOGY,和SURVIVOR,它声称被告域名的注册及使用,侵犯了其对这些商标的所有权。

反域名抢注消费者保护法(ACPA)也规定,如果商标持有者满足以下条件,可判定为对物管辖权:(a)无法获得对人管辖权,除非此人是民事诉讼中的被告;(b)通过尽职调查,无法找到要起诉的被告人,已经向其发送过邮政或电子邮件通知,告知其侵权行为,以及商标持有人有意提出上诉。见See 15U.S.C.§1125(d)(2)(A)(ii).被告域名的当前注册人宋先生,居住在中国,在美国看似并未从事过相关的商业活动,格里芬证实了无法获得对被告域名注册人的对人管辖权,因为在本次起诉中,他不是被告。(www.xing528.com)

根据15U.S.C.§1125(d)(2)(C)(i),本案法院作为管辖权是合适的。因为域名的注册商,注册行为发生地,注册或者转让域名的机构所在地或所属的司法区域,可作为对物管辖权的审判地。VeriSign,Inc 公司是顶级域名〈.com〉的独家注册商,办事处位于弗吉尼亚东区。

基于以上原因,地方法官作出的裁决如下:本案法院就起诉的主题有管辖权,本案法院对被告域名有对物管辖权,将本案法院作为审判地点是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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