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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法院破产审判的公正推进与实践

更新时间:2025-01-13 工作计划 版权反馈
【摘要】: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法院将所有会议文件汇编成册,印发给每名参会人员,并郑重承诺,破产案件会在阳光下审理,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规范。在法院主导下,设立“释法答疑办公室”“债权人委员会”和“听证会”三大公开平台,确保企业破产工作依法规范、公开透明、稳妥有序推进,确保债权人、投资人对破产进程全面了解,为破产工作有条不紊并迅速推进营造良好氛围。

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法院将所有会议文件汇编成册,印发给每名参会人员,并郑重承诺,破产案件会在阳光下审理,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规范。在法院主导下,设立“释法答疑办公室”“债权人委员会”和“听证会”三大公开平台,确保企业破产工作依法规范、公开透明、稳妥有序推进,确保债权人、投资人对破产进程全面了解,为破产工作有条不紊并迅速推进营造良好氛围。

一是设立“释法答疑办公室”沟通平台。

措施一:管理人在破产企业办公地设立“释法答疑办公室”,每天安排至少两名管理人律师负责接待出资人、债务人的管理人员和职工、债权人及利害关系人,现场提供法律咨询和破产工作答疑。

措施二:将法院分管院长和合议庭法官、管理人律师、工作联系人的办公电话、个人手机电话和债务人破产的相关法律文书以及法律规定摘录进行汇编后,放置于释法答疑办公室,便于来访人员查阅,并张贴于办公室、车间、厂区门口,便于相关人员联系并知悉破产情况;要求上述工作人员的电话保持24小时开机,随时释法答疑。

效果:实践证明,该沟通平台的建立,使出资人、债务人的管理人员和职工、债权人及利害关系人能够及时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解除破产中的疑虑、困惑和抵触情绪,消除信访不信法的错误导向,避免了职工和债权人因沟通不畅造成的群体性事件发生。据统计,自2013年12月31日钜创公司破产重整立案以来,咨询电话由每天有数十个缩减到现在一个月只有1到2个电话咨询。

二是构筑“债权人委员会”参与平台。

措施一:以“能代表、善沟通”为标准,组建债权人委员会。在第一债权人会议召开前,由管理人与法院沟通后在债权人中慎重选择一到两名担保债权人、六到七名普通债权人和一到两名职工代表作为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保证候选人能够代表不同债权类型、不同地域,并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经法院审核后,将上述候选人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确定委员人选。

措施二:以“债权额、住所地”为标准,划分债权人小组。债权人委员会成立后,为保证其能够行使《破产法》规定的权利并真正代表全体债权人行使权力,将所有债权人按照债权类别和地域分成9个小组,分组安排一名委员负责联系一个债权人小组,并将委员分工情况和小组中各债权人的联系方式和电话打印成册予以印发。(www.xing528.com)

措施三:以“知情权、参与权”的充分保障为标准,完善债权人委员会参与路径。要求管理人在破产企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办公室,建议委员轮流值班、监督管理人工作,甚至参与债权追收等诉讼。管理人在重大事项决策、债权债务处理、投资人引进谈判等重大事项前,均向债权人委员会通报,并听取债权人委员会的意见,在涉及债权人的重大利益时均在债权人委员会表决、授权后实施。为保证监督到位,都要求管理人在会前将会议议程、参会人员名单、联系方式、会议报告文件等装订成册,提前发放给每位委员,便于委员研究并征求其所代表的债权人意见。

效果:最大限度获得债权人支持。从钜创案件实践看,充分发挥债权人委员会参与平台的作用,畅通了法院、管理人和债权人之间的沟通渠道,使破产工作最大限度地得到了债权人和职工的理解和支持。

三是创设“听证会”博弈平台。

问题所在:因破产案件常常表现出法律关系多维化、利益指向广泛化、矛盾纠纷复杂化、企业管理复合化的特点,这决定了破产工作是一个统筹兼顾、多方协调的系统工程。

对策:为利益相关方提供博弈平台。法院在借鉴民事审判、执行中对争议问题进行专项听证做法的基础上,对涉及债权人、职工切身利益的审计、评估工作、委托经营事项、追收债权工作、敏感债权争议事项等所有重要事项,召集债务人、投资人、债权人委员会或分组召集债权人,通过召开听证会的方式,为利益相关方提供博弈平台。听证会一般由管理人召集,法院派员参加,或由债权人委员会主席主持、或由管理人主持,并做好笔录。

效果:平衡利益,平抑情绪。通过听证,确保利益相关方的参与权、知情权、决策权,使利益相关方知悉自己的意见是否合法合理,能否得到管理人和法院的采纳,化解了债权人对管理人和法院解决措施和方案的误解,达到了平衡各方利益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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