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破产法和新形势要求给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了更多专业服务的机会
第一,参与前期策划和咨询服务。在清理僵尸企业前期,会计师事务所应发挥自身的专业特长,为政府、僵尸企业主管部门提供专业的咨询、策划、论证,利用自身日常工作中所积累和掌握的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诊断、尽职调查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实务经验,帮助政府、企业主管部门作出处置僵尸企业方面的决策和应对方案。
第二,参与项目运作。处置僵尸企业可能是新项目运作的开端,会计师事务所可以在项目运作中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参与谈判、拟订方案、拟定或审查相关协议,参与实施项目运作,担任破产管理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完成。
第三,编入工作组。在清理僵尸企业过程中,政府或企业主管部门可能成立专门工作小组,针对辖区内的僵尸企业,由工作组成员统一部署、相互协调,共同完成清理工作。会计师事务所可以接受政府或企业主管部门委派,参与工作小组,发挥自身的专业特长。
第四,参与由政府部门组成的清算组(管理人)或律师事务所等其他机构担任管理人工作,对僵尸企业进行清产核资,编制财务报告和财务状况说明,编制债权、债务清册,梳理职工名单及拖欠工资、社会保险费,制作职工安置预案等。
第五,接受法院指定,独立担任破产管理人。接管僵尸企业和破产企业,根据破产法规定的权限职责全面开展工作。
第六,在破产重整案件中,通常需要向债权人会议和法院等提供企业偿债能力分析、企业营运价值分析等专项报告文件,会计师事务所可以充分利用自身专长积极参与。(www.xing528.com)
第七,参与上访接待等应急维稳工作,回应解释专业问题,化解职工、债权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不满情绪和矛盾。
第八,担当僵尸企业的后续管理工作,如档案、户籍管理,非经营性资产的物业管理等。
2.会计师事务所面临的挑战
新的机遇,同时也带来了新的挑战。挑战一方面来自经济新常态下对清理僵尸企业的繁重而迫切的任务,另一方面来自于随着人民法院破产审判专业程度的提高,各利益相关方对管理人专业胜任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破产管理人业务还存在一些共性的问题,如面对破产项目的复杂情况,存在畏难情绪;对于破产相关法律法规缺乏系统深入研究,专业人才储备不足;由于破产项目周期长,报酬收益相对较少等原因,会计师事务所决策层重视不够等等。
机遇和挑战对每个破产专业服务机构都是平等的,但如何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是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思考的问题。如何把握时机,自查自省,苦练内功,提升能力,适应当前新形势,提供更高效、更优质、更专业的服务应是注册会计师行业当前所面临的重大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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