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夫老师把科尔伯格的“道德发展六阶段”的观点导入任教的班级,使“六阶段”成为凝聚全班的黏着剂,引导学生学业和人格的成长。这“道德发展六阶段”仔细研究是很有借鉴意义的。
第一阶段:我不想惹麻烦。从踏进校门的那一刻起,大多数的孩子就开始接受第一阶段的思考训练,一切行为几乎都以“不惹麻烦”为原则。“安静,老师来了!”孩子们紧张地彼此告诫。他们做作业是为了不惹麻烦,他们排好队是为了让老师高兴,在课堂上安静地听讲是为了赢得老师的宠爱。而为人父母、为人师长的我们,总是威胁说“不乖就要你们好看”,或是“等你爸回来,你就倒大霉了”。这种思维不断地被强化着。但是,这样教小孩是以恐惧为基础,而我们要孩子们有良好行为表现是最终目的,是让他们相信这么做是对的,不是因为害怕惩罚才去做。
雷夫老师在上课的第一天就开始和孩子们建立伙伴关系。他会先请孩子们信任他,同时承诺对他们的信任,让孩子们把第一阶段的思维抛在脑后。雷夫老师强调的是首要动机的正确引导,对孩子们的一生将有很大影响。
第二阶段:我想要奖赏。雷夫老师认为,用礼物或金钱换取孩子良好行为的做法是很危险的。我们要让孩子知道,行为得宜是应该的,不需给予奖赏。他的话是有依据的,可是纵观我们的课堂,从幼儿园到小学甚至是初中,有多少不是在奖与罚中进行的,奖励成了孩子们最爱的一种方式,“贿赂行为”常见于全国各地的教室。
第三阶段:我想取悦某人。孩子们慢慢长大以后,开始学会做些事情来取悦人。他们取悦老师,取悦父母,表现出符合我们期望的行为,他们的做法往往会使我们感觉很舒心,但他们这么做的理由全都是错的。为父母或老师努力的念头会给孩子们带来更大的压力,这样的孩子长大后会成为感到沮丧、厌恶工作的人,他们无法了解为什么自己对生活如此不满。(www.xing528.com)
第四阶段:我要遵守规则。让孩子们懂规矩是必要的,好一点的老师会花时间解释制定某些规则的“理由”,也有不少富有创意的老师会带着学生一起参与班级规范的设计。老师们依据的理论是,参与制定班规的孩子比较愿意遵守规定。事实确实如此。但雷夫老师通过许多例子发现完全遵守规则也未必是一件好事,比如他们缺乏真诚的感激和创造性等。所以雷夫老师认为能达到第四阶段是件好事,但我们必须更加努力,更上一层楼。
第五阶段:我能体贴别人。不论是儿童或是成人,第五阶段都是很难企及的,能帮助孩子们对周围的人产生同情心是非常了不起的成就。
第六阶段:我有自己的行为准则并奉行不悖。第六阶段不但是最难达到的,也是最难教的,因为行为准则存在于个人的灵魂中,其中还包括了一份健全的人格在内。这种组合使得仿效成为不可能:就定义而言,第六阶段的行为无法教,也无法讲述,“看看我现在在做的事情,这就是你们应有的表现”。一旦你做出示范,就等于违背了第六阶段的定义。在某种程度上,这是一条自相矛盾的行为准则,让教学者陷入两难的困窘。
读到这里,我在想,如果在以后的班级管理中,我也把这六阶段发展教给我的孩子们,那我们的班级也一定会更上一个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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